《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問題發現機制的實施意見》是於2021年11月由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問題發現機制的實施意見
- 印發日期:2021年11月
- 印發單位:四川省政府辦公廳
《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問題發現機制的實施意見》是於2021年11月由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
《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問題發現機制的實施意見》是於2021年11月由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背景介紹明確到2023年,構建起廣泛收集、科學研判、及時發現、精準溯源的生態環境問題發現機制,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區域聯...
在廳網站設定政策解讀欄目,以新聞通稿、一問一答和一圖讀懂等形式,對《關於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問題發現機制的實施意見》《2020年四川省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等重要檔案以及土壤風險管控、危險廢物管理、生態環境標準等重要政策進行解讀,對政策...
各地要建立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營造有利於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行的市場和政策環境,充分調動各類主體的積極性,選取重點領域組織開展試點,並及時總結經驗、解決問題、完善制度。 (十六)...
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 (2017年9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6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
加強重點污染防治工作是堅持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舉措,對於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創造良好環境具有重要意義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點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 發布部門 四川省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 2013年5月22...
2016年4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發布《四川省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該《方案》分總體要求、加快建立統一銜接的空間規劃體系、著力構建綠色產業體系、推動建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體系、積極構建生態環境安全體系、努力健全生態文明制度...
堅持把重點突破和整體推進作為工作方式。既立足當前,著力補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短板,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又著眼長遠,加強頂層設計與鼓勵基層探索相結合,持之以恆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實現以下目標:...
建立輿論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宣傳先進,曝光問題,鞭策後進。積極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建設清潔、整齊、優美的城鄉環境。 (三)健全長效機制。堅持一手抓專項治理、一手抓長效管理...
自治州、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多種投融資渠道,爭取國家投入、吸引國內外資金用於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第八條 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生態功能區劃和自治州生態州建設規劃,編制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和生態功能...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落實本區域內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開展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協調督促處理。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開展本區域內的嘉陵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
堅持發展第一、環境優先,遵循生態經濟規律,遏制犧牲環境和以生態換經濟的粗放型發展;堅持重點突破、分類指導,有計畫、分步驟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持改革創新、一崗雙責,建立統一、高效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
第二十條 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濕地保護工作,應當建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禁止在濕地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內建設任何生產設施和從事影響濕地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在濕地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建設污染環境、...
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和地下水進行監測,發現監測數據異常,應當及時進行調查。第二十條 工業園區等產業集聚區應當建立大氣、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協同預防預警機制。市(州)人民...
建立完善縱向、橫向結合的生態補償機制,落實森林、草原、濕地生態保護補助政策,同步提高地方公益林補助標準。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健全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方法和實施機制。(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
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辦法,經調查發現生態環境損害需要修復或賠償的,賠償權利人及其指定的部門或機構根據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意見,就損害實事和程度、修復啟動時間和期限、賠償的責任承擔方式和期限等具體問題與賠償義務人進行磋商,統籌考慮...
(中辦發〔2021〕50號)和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關於印發〈支持引導黃河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財資環〔2020〕20號)、《關於印發〈支持長江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方案〉...
2016年5月2日,《四川日報》第3版公布《四川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該《實施細則》共20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1] 中文名 四川省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 ...
嚴格保護耕地,擴大輪作休耕試點,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四是要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制。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設計和組織領導,設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完善生態環境管理...
(八)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敷衍整改、整改責任落實不力的;(九)其他需要約談的情形。第二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水行政等主管部門和有關市級人民政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建立沱江流域...
2014年11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4〕67號印發《貫徹國務院關於依託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加快長江川境段及支流重大項目實施、推進長江上游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推進...
《關於修改〈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