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

辦法印發,主要內容,

辦法印發

近日,四川印發《四川省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對問責的情形、問責的方式及適用、問責的程式作出具體規定,成為進一步規範和強化全省黨的問責工作的重要依據和遵循。《實施辦法》明確,問責對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對責任人可以實行終身問責。

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指出,黨的問責工作堅持依規依紀、實事求是,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分級負責、層層落實責任的原則。黨的問責工作是由黨組織按照職責許可權,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問責對象是全省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實施辦法》釐清了“責任”: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範圍內負有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實施辦法》明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紮實等5大方面22種情形以及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有其他失職失責情形的,將被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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