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關於加快城市舊區改建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城市舊區改建的通知,是四川政府[2001]28號發布的地方法規通知

基本信息,主要內容,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2102
【發布文號】川府發[2001]28號
【發布日期】2001-07-26
【生效日期】2001-07-2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主要內容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城市舊區改建的通知
(二00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川府發〔2001〕28號)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城市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城區面積不斷擴大,城市面貌有了顯著變化,城市居民的生活環境和對外開放的投資環境有了明顯改善。城市舊區改建對於加快城鎮化進程,完善城市功能,改變城市面貌,保持城市特色,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和對外開放的投資環境以及節約土地等都具有重要意義。為在西部大開發中推進全省城鎮化進程,改善城市的人居環境,加快城市舊區改建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以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實現我省追趕型、跨越式發展和加快城鎮化進程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城市舊區改建的認識,把城市舊區改建和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強組織領導,統一協調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水、電、氣、通訊、道路等市政設施的配套建設。堅持城市新區開發和城市舊區改建相結合,拓展城區與節約用地相結合。在適度發展城市新區的同時,加快城市舊區改建,通過城市舊區改建促進城市新區開發,全面提升城市的整體功能和現代化水平。
二、加強管理,統籌規劃
各地要嚴格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認真研究制訂城市舊區改建的詳細規劃,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和先規劃、後建設,先設計、後施工的建設程式。實行統一征地拆遷、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成片開發。重點改建危房區、棚戶區以及市政公用設施簡陋、交通阻塞、環境污染嚴重的地區。結合城市“淨化、綠化、亮化、美化”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切實提高城市舊區改建的檔次和品位,努力做到規劃高起點、設計高水平、施工高質量。按照有關規範和要求,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完善城市的綜合功能,治理城市衛生環境、景觀環境和人居環境。加強對歷史文化遺產、古建築、城市傳統風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觀的保護,建設具有歷史傳統、地方特色、自然景觀與現代化設施和諧統一的特色城市。嚴格控制建築密度和容量,適度降低城市舊區的人口密度。城市舊區改建土地不得安排工業項目用地,城市舊區改建的綠化用地不得少於20%。
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城市舊區改建順利進行
(一)各地要通過對城市舊區主要市政道路等基礎設沲的改建,促進沿邊、周邊城區以及縱深成片的改建,堅持做到街、路、區、巷成片改建,基礎設施同時配套。改建中所涉及的新建、改建、擴建、遷建、裝飾裝修等工程項目,以及電力、通訊、電視、供水、供氣等線纜、管網的遷建、埋設,必須統一組織實施,並按照項目業主負責制和誰監督管理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和資金,按期同步建成。城市舊區的基礎設施和公益型設施等建設項目,不論其現行的管理體制如何,都必須按照城市舊區改建規劃,各負其責地按期建成。
(二)積極引導和鼓勵外資、民間資金以及省外、國外公司參與城市舊區改建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經營性市政公用設施實行統一規劃、特許經營、國家控股,向外商和社會出售部分股權。通過出讓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經營權、廣告權、命名權等方式,吸引外資和社會資金。鼓勵和發展項目融資、企業併購、BOT等多種投資方式,積極爭取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對參與城市舊區改建和基礎設施建設的開發企業,要給予政策扶持和信貸、資金以及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充分調動和保護開發企業的積極性。
(三)地方各級政府和財政、國土等有關部門要加大城市舊區改建的資金投入力度,提高財政性建設資金用於城市基礎設施的比例,城市舊區的土地出讓金應全部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開發。各級審計、財政、國土、建設等部門要加強對土地出讓金、城市建設資金、城市舊區改建資金投入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確保有限的資金落實在城市舊區改建上。
(四)對於重要地段、小區、建築的詳細規劃,設計以及項目的開發,實行招標投標,擇優選定方案和開發商。對於經營性用地項目以及“黃金口岸”,實行招標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城市舊區改建中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也必須招標確定隊伍,確保質量和安全。
(五)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城市舊區改建規劃和實施方案,加大城市舊區改建監督和管理的力度,嚴把規劃、勘察、設計、施工質量關,及時協調解決城市舊區改建中拆遷安置、配套建設和資金落實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減收或免收有關費用。簡化審批手續,提高辦事效率,按期完成城市舊區改建任務。
(六)地方各級政府要依據國家和省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本著有利於完善城市功能,有利於改善民眾居住環境的原則,認真研究制定有關城市舊區改建市場化、資金籌措多元化、資源利用商品化、基礎設施社會化等方面的具體政策、規定和措施,有的放矢的指導城市舊區改建工作。
四、廣泛深入宣傳,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城市舊區改建
城市舊區改建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系統工程。各地要嚴格按照《四川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公開、公正、公平地做好拆遷安置工作,保護拆遷戶的合法權益,妥善解決拆遷安置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教育。讓廣大人民民眾了解城市舊區改建的意義目的,理解城市舊區改建的政策、規定,積極支持城市舊區改建。及時總結交流城市舊區改建的先進經驗,表彰宣揚先進典型,激勵城市舊區的單位、企業和個人顧全大局,積極回響和配合城市舊區的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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