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市舊城棚戶區改造步伐,切實改善舊城棚戶區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快舊城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義
目前,我市舊城區內集中連片的棚戶區(指城區二環路以內城市國有土地上低洼易澇、基礎設施嚴重不配套的平房、簡易房、危險房集中的區域)房屋總建築面積約196萬平方米。這些棚戶區大都建設年代久遠,房屋破舊,低矮潮濕,擁擠不堪,環境髒亂,排水不暢,安全隱患大,居民生活極為不便,加快改造刻不容緩。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是踐行執政為民理念,惠及千家萬戶的民心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都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目的,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精心組織,配套建設,高標準實施舊城棚戶區改造,保障民眾居住權益,提高民眾生活質量,確保人民民眾更大程度地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全面推進和諧濟南建設。
二、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力爭用3年時間基本完成舊城棚戶區改造任務。通過改造,實現棚戶區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質量的較大提高,周邊地區人居環境和生態質量明顯改善,市政基礎設施和文化教育體育等公益性設施逐步完善,城市綜合服務功能顯著增強。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有序推進的原則。市政府成立舊城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棚戶區改造。制定統一的政策標準,明確工作計畫、重點和目標,統籌兼顧,搞好試點,分步實施,有序推進。
2.市區聯動、以區為主的原則。棚戶區改造工作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區政府作為實施主體,負責本轄區內棚戶區改造的具體組織領導。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主動地支持、配合、協調棚戶區改造工作。
3.科學規劃、配套建設的原則。棚戶區改造必須按照規劃連片開發,有效整合舊城資源,加強土地集約利用和功能最佳化配置,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棚戶區改造要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相結合,與環境整治相結合,與社區建設相結合,與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相結合,與保護歷史文脈、建築、街區相結合。
4.市場運作、政策扶持的原則。棚戶區改造力求實行市場化運作,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制定針對性強的政策扶持措施,化解棚戶區改造資金壓力,並確保對棚戶區居民的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使廣大民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和實惠。
5.公開、公平、公正和陽光操作的原則。棚戶區改造政策、標準和程式要公開公布,拆遷、建設、回遷安置等重要環節要實行公示,自覺接受民眾監督。監察、審計部門要全過程介入,確保每一項工程都成為陽光工程和民眾滿意工程。
三、加強政策扶持,推進規範運作
推進棚戶區改造,必須加大政策創新和落實力度,規範運作方式和行政行為。
(一)落實扶持政策。棚戶區改造拆遷安置房建設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有關政策辦理,被拆遷居民對拆遷安置房擁有完全產權。棚戶區改造拆遷安置房用地外的經營性用地,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所產生的土地收益作為市政府專項資金,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用於棚戶區改造的統籌調劑和相關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對改造難度大、資金難以平衡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由市舊城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個案研究特殊政策。
(二)加強分類指導。棚戶區改造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取市場化運作、政府運作和市場與政府相結合運作的模式。引導鼓勵市場化運作,通過市場融資進行土地整理熟化,安置房建設享受政府規定的優惠政策,經營性土地採取限定條件招拍掛出讓;市場化運作有困難的由政府指定土地熟化人整理熟化土地,實行淨地出讓;對土地附加值低、基本不具備市場化運作條件的,由市政府統一調控,採取項目搭配等辦法推進改造。
(三)規範拆遷安置。棚戶區現有拆遷項目原則上以就地安置為主,貨幣補償、異地安置為輔。其中,規劃為住宅類的項目一般實行就地安置;規劃為市政公用設施、公益設施和非住宅類的項目,實行貨幣補償、異地安置。
要嚴格規範拆遷行為,按照政策規定合理確定回遷安置房屋的戶型、面積標準,給予被拆遷人合理補償,依法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要牢固樹立民眾觀念,充分聽取被拆遷人的意見建議,做好溝通交流和說服引導工作,取得廣大被拆遷人的支持、配合和擁護。被拆遷人應以大局和棚戶區廣大民眾的利益為重,積極理解、支持、配合拆遷改造工作。對少數阻撓正常拆遷的,司法、執法等部門應依法實施強制拆遷。對個別無理取鬧、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四)嚴格建設標準。棚戶區改造居民拆遷安置房按照普通商品房建設。要根據城市規劃和國家有關建設程式和標準、規範,依法組織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招標,確保工程工期和質量標準,以及公共基礎設施的配套完善,真正達到明顯改善棚戶區及周邊區域市容市貌和居住環境的目的。實施棚戶區改造項目的開發企業必須具備規定的資質,並提倡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建設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和環保型住宅。
四、強化組織領導,保障工程順利實施
棚戶區改造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責任重大。各級各部門和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超前謀劃,精心組織。
(一)明確責任。棚戶區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納入全市目標管理責任制,對各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進行考核。市舊城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揮協調和有關政策制定,統一調配使用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負責棚戶區改造規劃及年度計畫制定、棚戶區項目審核、政策研究、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棚戶區改造的日常工作。
市舊城改造投融資管理中心作為市政府推進舊城區改造的協調機構和運作平台,按照確定的職責,負責規劃策劃方案的組織編制與協調報批、受委託辦理有關國有土地收儲工作、籌措工程資金、根據市政府安排對項目直接進行土地熟化與改造等工作。
各區政府是棚戶區改造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對本轄區的棚戶區改造工作負全責。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主要負責棚戶區項目申報、策劃包裝、招商引資、調查摸底、拆遷安置、宣傳發動、組織實施等工作。
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簡化辦事環節,縮短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主動為棚戶區改造工作提供優質服務。
(二)加強監督。棚戶區改造涉及的各級政府、部門、單位及領導幹部、工作人員,都必須以大局為重,做到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涉及單位要公開監督投訴電話,自覺接受民眾監督。各級監察部門要強化全程監督,對嚴重影響干擾棚戶區改造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紀嚴肅查處。各級審計部門要提前介入改造項目,對改造資金的使用情況實行全過程監督審計。
(三)廣泛宣傳。各新聞媒體和有關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重點宣傳棚戶區改造的意義、目標、原則、建設標準和政策,及時總結推廣棚戶區改造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切實做好民眾的思想工作,動員全社會積極支持和主動參與棚戶區改造工作,推動工程順利實施。
舊城區範圍內其他舊城改造項目,報經市舊城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可參照本意見執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性改造不適用本意見。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