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推進辦法

2015年9月15日,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川財金〔2015〕82號印發《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推進辦法》。該《辦法》分總則、項目徵集、項目儲備、項目推介、項目示範、附則6章22條,由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推進辦法
  • 印發機關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發改委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文號:川財金〔2015〕82號
  • 印發時間:2015年9月15日
  • 施行時間:2015年9月15日
通知,辦法,

通知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推進辦法》的通知
川財金〔2015〕82號
各市(州)、擴權縣(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局),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5〕45號)等相關檔案精神,為建立健全我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推進長效機制,推動全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高標準、規範化、多領域落地實施,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推進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5年9月15日

辦法

四川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推進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策部署,規範有序推廣我省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以下簡稱PPP)模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5]45號)等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旨在規範全省各級財政部門、發展改革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PPP項目徵集、儲備、推介、示範工作的程式方法。
第三條 PPP項目推進工作按照“政府統籌、部門協作,示範引領、規範運作”的原則組織實施。
第二章 項目徵集
第四條 全省項目徵集工作每月集中受理一次。市(州)、擴權縣(市)發展改革部門、財政部門原則上應於當月下旬向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進行申報,非擴權縣(市、區)項目由市(州)初審後匯總上報。省級項目由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式向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報送。
第五條 項目申報前須完成項目識別和項目準備相關程式。
(一)項目識別。
1、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對本地潛在PPP項目進行評估篩選,擬提申報備選項目清單報同級發展改革部門。
2、同級發展改革部門依據本區域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相關產業政策組織開展項目初審。
3、同級財政部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通過初審的項目開展物有所值評價。
4、同級財政部門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項目全生命周期內財政收支、政府債務等相關因素,組織開展政府付費或政府補貼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5、通過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項目可進行項目準備。
(二)項目準備。
1、項目所在地政府或由其指定的項目實施機構負責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必要時可委託專業諮詢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編制,提高項目決策的科學化和管理的專業化水平。
2、同級財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部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物有所值和財政承受能力驗證。
3、通過驗證的項目實施方案,由項目實施機構報項目所在地政府審核。
第六條 項目受理期外,市(州)、擴權縣(市)確有重大特殊項目需要補充申報,經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同意後可按上述程式申報。
第三章 項目儲備
第七條 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對全省申報項目按行業領域進行分類匯總,會同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徵集項目進行甄別篩選。通過甄別篩選的項目納入全省PPP重點項目儲備庫進行儲備。
第八條 入庫儲備項目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歸屬重點領域。
1、基礎設施領域。包括能源(電廠及電網建設、天然氣輸送管道及氣站建設、集中供熱、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等)、交通(收費公路、鐵路、機場、港口等)、水利(綜合水利樞紐、河湖堤防整治等)等。
2、公用事業領域。包括市政公用(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城市道路、地下綜合管廊、城市供排水管網等)、公共運輸(軌道交通、城市公交及場站、公共停車場等)、環境保護(污水處理、固廢處理、垃圾發電、流域治理、濕地建設、飲用水源綜合整治、農村環境綜合治理等)等。
3、農林和社會事業領域。包括農業(農業灌溉、農村供水、農產品物流等)、林業(現代林業產業基地、生態公益林、造林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賃住房等)、醫療衛生(公立醫院延伸發展等)、養老(非盈利養老機構等)、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等)、文化(文化館、體育場館、圖書館等)等。
(二)PPP特質明顯。
1、區域影響度大、社會資本占比較高。根據項目所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選擇確定在本區域具有引領效應、投資規模相對較大、具有一定影響的項目;社會資本投資占比原則上應達到51%以上。
2、現金流持續穩定、使用者付費優先。項目可通過特許經營收費、政府補助、項目經營性收入等多種方式獲得持續穩定現金流;優先選擇社會需求長期穩定、主要由使用者付費、收費能夠覆蓋投資成本的項目。
3、收費定價機制合理、費價調整機制靈活。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節約資源、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根據項目運營成本、產出質量、收益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公共服務價格。同時,根據投資成本、服務成本和市場變化,按照定期審價制度,及時有效調整收費定價水平。
4、政府支出責任明確、項目風險分擔合理。能夠科學識別和測算運營補貼、配套投入、股權投資、風險承擔等各項財政支出責任。項目風險按照由最適宜的一方來承擔的原則合理分配。原則上由社會資本承擔項目設計、建設、財務、運營、維護等商業風險;由政府承擔政策、法律和最低需求風險;不可抗力等風險由政府與社會資本合理分擔。
(三)前期準備充分。
項目應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行業專項規劃。新建、改建項目原則上應按規定程式做好立項、可行性研究等項目前期工作。存量項目應按照相關規定做好資產評估、債權人轉換配合意願確認等工作。項目所在行業已印發開展PPP相關規定的,須同時滿足相關規定。
第九條 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入庫儲備項目實施動態管理。
第四章 項目推介
第十條 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統籌考慮入庫儲備項目的輕重緩急、政府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有序組織開展項目推介。
第十一條 推介項目信息主要包括項目名稱、項目地址、項目性質、建設內容、投資規模、方式選擇、聯繫人信息等。
第十二條 項目推介採用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項目定期推介每季度進行一次。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於項目正式推介前將擬推介項目清單通知相關市縣。市縣財政部門、發展改革部門應對項目清單進行確認。
第十四條 如遇省委、省政府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視情況開展PPP項目不定期推介。
第十五條 推介項目通過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入口網站發布,同時根據需要選擇其他媒體同步發布。
第五章 項目示範
第十六條 全省PPP示範項目在已經完成社會資本採購程式的入庫儲備項目中擇優確定。
第十七條 全省PPP示範項目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項目採購規範。社會資本採購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採購管理辦法》(財庫[2014]215號)及相關制度規定,主體資格界定準確,採購方式選擇適當,採購程式操作規範,信息公開依法合規。
(二)權責關係清晰。採購契約對項目融資安排、收益風險分配、收費定價調整、政府支付、契約修訂、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退出機制等權責關係界定清晰合理。
(三)項目管理規範。按照項目採購檔案和契約約定,按時足額出資設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管理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
第十八條 全省PPP示範項目按以下程式確定:
(一)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已經完成社會資本採購程式的入庫儲備項目中擇優確定備選清單。
(二)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對備選項目進行評審。
(三)評審通過的項目通過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入口網站對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正式確定為全省PPP示範項目。
第十九條 省財政廳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對全省PPP示範項目給予融資成本補助;根據市縣對PPP項目(主要針對全省推介項目)的運營補貼、配套投入、股權投資、風險承擔及工作績效等相關因素,對市縣政府給予定向財力補助。同時,根據PPP項目所屬行業專項資金安排,通過項目基礎投入補助、運營費用補助等方式,對示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第二十條 建立示範項目績效跟蹤制度。市縣財政部門、發展改革部門應按季度向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報送示範項目推進實施情況。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省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總結示範項目案例,供全省市縣學習推廣。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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