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6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川辦發〔2016〕6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城市工作會議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精神,提升城市防洪排澇減災能力,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降低城市硬覆蓋率,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淨化,促進城市與自然和諧共生,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
綠色發展理念,深入實施
新型城鎮化和水安全戰略,以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節約水資源、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為總體目標,以政府統籌、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為基本途徑,以國家和省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為示範牽引,依照《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綜合採用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等多種手段,通過“滲、滯、蓄、淨、用、排”等措施,科學規劃和統籌實施海綿型建築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公園綠地、公共服務設施、排水防澇設施、水系保護與修復等6類重點項目建設,有效控制雨水徑流,構建自淨自滲、蓄泄得當、排用結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為促進城市
生態文明建設和城鎮化健康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二)工作目標。重點抓好
遂寧市國家
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和5個地級城市、10個縣級城市省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開展省級海綿城市項目示範。到2017年,全省形成一批可推廣、可複製的示範片區和項目,以點帶面、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能達到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的目標。到2030年,全省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以上目標。在雨水資源化利用需求較大的乾旱、半乾旱地區,以及有特殊排水防澇要求的區域,可根據經濟發展條件適當提高相關標準。
(三)基本原則。
綠色發展、生態優先。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海綿城市建設始終,優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統與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設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修復水生態,涵養水資源,維護城市良好的生態功能。
規劃引領、系統布局。充分發揮規劃的控制與引領作用,科學編制和嚴格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及其他相關規劃,最佳化頂層設計,加強系統布局,強化規劃管控,切實提高建設和管理水平。
統籌建設、協調推進。結合城鄉總體規劃和建設,把海綿城市建設與其他各類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確保海綿城市建設各項目標要求落地。
試點示範、有序實施。因地制宜,加強試點示範,分類推進海綿型城鎮建設,建立海綿城市建設工程項目儲備制度,明確項目滾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積極穩妥推進6類重點項目建設。
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政府資金投入力度,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二、堅持規劃引領
(四)抓緊編制規劃。各地要結合本地水文特徵及發展條件,按照《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加大科學論證力度,科學合理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的具體指標、實施策略和重點實施區域,抓緊編制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經專家技術審查通過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編制城鄉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建築與小區、道路、綠地、廣場、水系、排水防澇等相關專項規劃,要把海綿城市建設有關要求和內容納入其中,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剛性控制指標,使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與相關專項規劃相互協調與銜接。劃定城市藍線和綠線時,要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空間格局,將河流、湖泊、濕地、坑塘、溝渠和綠地濕地林地等水生態敏感區納入城市規劃區中的非建設用地(禁建區、限建區)範圍。要建立區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確區域排放總量,不得違規超排,切實將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剛性指標落實到具體地塊。設市城市、縣城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的編制。同時,全省300個“百鎮建設行動”試點鎮,要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理念重新審視建設規劃。
(五)嚴格規劃實施。堅持先規劃、後建設,嚴格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統一相關規劃的實施管理。城市規劃許可和建設項目審查審批,必須把新建住宅小區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作為前置條件。在建設工程立項、可行性研究、選址、用地、初步設計、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等環節,將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將低影響開發雨水設施納入施工監理範圍,健全雨水設施質量檢驗檢測等制度;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前,應當覆核雨水年徑流量控制率指標;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當寫明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程措施的落實情況,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六)完善技術標準。省直相關部門要在國家海綿城市相關標準規範的基礎上,按照低影響開發理念及控制目標和要求,結合我省地域、氣候等特點,加強協同創新,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我省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技術導則和標準,編制工程建設標準圖集,完善海綿城市建設有關定額。各地要突出本地海綿城市建設的關鍵性內容和技術性要求,編制相關技術規定,指導項目實施。
三、分類推進海綿型城鎮建設
(七)加快海綿型城市新區建設。天府新區、各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要堅持以目標為導向,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制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指標體系,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目標要求、技術方法系統納入新區建設的具體規劃和工程實踐中,全面推廣海綿型建築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公園綠地、水系保護與修復、地下管網和調蓄設施等工程建設,確保雨水徑流特徵在新區開發建設前後大體一致,基本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標準和要求。
(八)有序實施海綿型舊城改造。對城市舊城區,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結合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老舊居住小區綠色化更新改造等,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重點突破口,因地制宜採取微地形處理、屋頂綠化、透水鋪裝、柔性防水基礎、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等措施,推進區域整體治理,提高雨水積存和蓄滯能力,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的目標。要對經濟承受能力、資金利用效率、輕重緩急、社會影響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科學確定建設內容、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和資金,避免大拆大建。
(九)著力抓好海綿型縣城和小城鎮建設。各地要結合“宜居縣城建設計畫”和“百鎮建設行動”,把海綿城市建設作為宜居建設的重點內容,大力推進海綿型縣城建設,積極探索海綿型小城鎮建設,“宜居縣城建設計畫”試點和“百鎮建設行動”試點要率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積極借鑑國外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建設的先進理念,立足實際開展海綿型縣城和小城鎮規劃,更加注重與周圍山水田林湖等自然生態環境的有機結合,更加注重運用低成本鄉土材料和自然生態的方法,綜合運用工程和綠色生態等措施,提高縣城和小城鎮雨水吸納和排放能力,促進縣城和小城鎮的品質提升。
四、統籌推進重點項目建設
(十)努力推進海綿型建築與住宅小區建設。新建建築與住宅小區要按照低影響開發的要求規劃建設雨水系統。建築與小區室外非機動車道路、廣場、停車場和運動場等應採取透水鋪裝;推廣建築雨水收集利用和屋頂綠化技術;鼓勵居住區綠地採用雨水花園等形式,因地制宜規劃建設蓄存雨水的景觀水體或相應設施。加大既有建築和老舊居住小區改造項目的低影響開發技術實施力度,鼓勵有條件的進行綠色屋頂等改造,努力改善居住小區環境。
(十一)抓好海綿型城市道路和廣場建設。改變雨水快排、直排傳統做法,變快速匯水為分散就地吸水,增強城市道路和廣場對雨水的消納功能。新建道路的綠化隔離帶和兩側綠化帶要因地制宜運用下凹式綠地、植草溝等形式,增加道路綠地對雨水吸納力。樹池土壤表層應儘量減少混凝土材料覆蓋。新建城市道路的人行道應採取透水鋪裝,非機動車道、停車場和機動車道可採用透水瀝青路面或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增加透水性。新建城市廣場應因地制宜採用下沉式結構或配套建設雨水調蓄設施,最大程度減緩雨水徑流。城市老舊道路和廣場,要有計畫地按照雨水徑流控制目標進行改造。
(十二)強化海綿型公園綠地建設。結合公園綠地的總體布局和生態景觀等要素,因地制宜建造人工濕地、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植草溝、多功能調蓄水體或蓄滲綠地等設施,停車場和步行系統等場地要大力推廣使用透水材料,儘量減少剛性防水結構層,增強公園和綠地系統消納自身雨水徑流能力。結合周邊水系和道路,統籌開展公園綠地豎向排水設計和雨水管網設計,採取平面布局、地形控制、土壤改良等多種方式,儘可能為周邊區域提供雨水滯留、緩釋空間。充分利用植物園和苗圃基地開展試驗與研究,選育和儲備適合本地生長、生態和景觀效益良好的水生植物或耐鹽、耐淹、耐污能力較強的植物。
(十三)紮實開展公共服務設施海綿體建設。各地行政機關、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文化體育場館、交通場站和商業綜合體等各類大型公共建設項目建設,要率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減少建築和廣場的硬質鋪裝面積。規劃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城鎮新建公共服務設施等建築物應根據需要配套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工礦企業和工業廠區應推廣建設下凹式綠地、透水鋪裝和雨水花園等設施,有條件的可建設雨水收集、蓄存和利用設施。
(十四)加強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各地要大力推進城鎮排水防澇設施達標建設,加快實施城鎮易淹易澇片區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加強排水管網養護;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體的雨水須經過岸線淨化,提高城鎮內澇防治水平。加快建設和改造沿岸截流乾管,控制滲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結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澇等要求,科學布局建設旁側湖、滯水塘、調蓄池、蓄水池等雨水調蓄設施,有條件的可建設地下蓄水儲水設施,增加對雨洪徑流的滯蓄和承泄能力。
(十五)抓好城市水系的保護和修復。嚴格城市坑塘、河湖、濕地、溝渠、蓄洪窪淀等自然河湖水域岸線的用途管制,禁止侵占河湖水域岸線,維持城市水循環所必要的生態空間,保持其滯留、集蓄、淨化洪澇水的功能。注重恢復和保持城市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通過清淤疏浚、連通工程、涵閘調控、水系調度等措施,合理有序開展城市河湖水系連通,增強水體流動性,提高雨洪徑流的調蓄容量和調配靈活性,構建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加強城市水生態治理與修復,禁止填湖造地、截彎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壞水生態環境的建設行為,因勢利導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彎曲河岸線,恢復自然深潭淺灘和泛洪漫灘,實施生態修復,營造多樣性生物生存環境。要採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治理城市黑臭水體。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依法劃定禁止開採區和限制開採區,恢復地下水水位,防止地面沉降。
五、強化措施保障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城市人民政府是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把海綿城市建設納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部署,全面啟動實施。抓緊建立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的統籌協調機制,研究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政策措施,及時解決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問題,有力有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十七)強化部門協作。省直有關部門要儘快制定完善工作措施,加強協作。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指導督促全省海綿城市建設;財政廳要整合有關資金,加大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資金支持力度,積極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支持地方海綿城市建設;發展改革、水利、環境保護等省直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指導各地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前期等工作,並結合相關資金渠道對符合海綿城市建設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持。各地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聯動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十八)拓寬籌資渠道。大力推進PPP模式,通過使用者付費、政府付費、可行性缺口補貼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和運營管理。積極爭取中央支持,省級通過現有資金渠道統籌安排資金給予支持,專項建設債券、用於城鎮基礎設施的地方政府債券要優先支持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各地要統籌整合各類資金,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投入力度。要創新資金投入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乘數效應。將海綿城市建設中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建設資金支持範圍。用好用活財政金融互動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通過擴大信貸增量、激勵增加定向貸款、完善融資擔保體系、支持鼓勵直接融資等形式,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和企業通過發行資產支持證券、項目收益票據等銀行間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
(十九)加強宣傳考評。各地要高度重視海綿城市建設的宣傳工作,積極採取多種措施,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廣泛宣傳海綿城市建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財政、水利等部門,加大對各地的督查、考核及通報力度,確保全省海綿城市建設有序推進。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