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整治項目管理辦法

四川省土地整治項目管理辦法,是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印發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土地整治項目管理辦法
  • 屬性:辦法
內容
《管理辦法》禁止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坡度25°以上的坡耕地(不含梯田);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含自然保護地)、高山遠山頂部山脊線區域等生態保護敏感區、重點區域、農用地土壤嚴格管控區域;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鎮開發邊界範圍內;退耕還林(草)區,濕地保護區域,河流、湖泊管理範圍,水庫水面、重要水源地及相關保護範圍等區域;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區域選址實施土地整治項目。
《管理辦法》要求,項目入庫須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或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並簽字;項目規劃設計須明確新增耕地地塊位置、新增耕地界址點坐標、新增耕地數量、新增水田數量和新增糧食產能。同時,四川廳將利用最新遙感影像,對新增耕地和提質改造耕地進行動態監測,對影像特徵疑似非耕地的地塊,利用天府調查雲進行實地拍照舉證,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此外,《管理辦法》對項目管理職責、項目申報和入庫、項目優選和立項、項目實施、項目驗收、項目信息報備和檔案管理、項目監管、責任追究等做出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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