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
  • 文號:川辦發[2017]17號            
  • 發布機構: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7-02-20   
通知內容,解讀,

通知內容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15號)精神,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就進一步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責任感
  
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維護社會公平、防止衝破道德底線的基本要求,也是補上民生短板、促進社會和諧的內在需要,對我省實現“兩個跨越”目標、譜寫中國夢四川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社會政策托底的部署要求,堅持“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的民生工作思路,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刻領會新形勢下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加大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織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
二、著力保障重點群體的基本生活
   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強化措施,切實做好重點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大受災民眾困難排查力度,對2016年因遭受地震、洪澇、土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仍住在臨時安置住所的受災民眾,2017年要全部幫助其解決住房問題。全面推進“救急難”工作,切實做好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加大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人員等困難群體的救助幫扶力度。開展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活動。建立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將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全部納入救助供養範圍,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比例。加快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建設,改善孤兒和貧困殘疾兒童等群體的保障條件,做好睏境兒童保障工作。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抓好重要商品和主要農產品價格監測,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保障低收入民眾基本生活。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逐步推動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長期照護殘疾人的護理補貼制度,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
三、加大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
   各地要高度關注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問題,不斷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在統籌安排上級一般性轉移支付時,把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放在優先位置,確保政府投入只增不減;本級財政資金預算安排要向最低生活保障、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臨時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自然災害救助等方面傾斜。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科學合理編制困難民眾生活保障資金預算,增加資金有效供給,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加快出台我省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辦法,完善評價指標和標準,組織開展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年度績效評價。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做好救助對象準確識別,提高資金使用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四、加快建立健全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機制
  
各地要加強對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制度銜接和工作銜接,打通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最後一公里”,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相關決策部署更好地落實到基層。要依託已建立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將各類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納入研究範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民政部門負責,發展改革、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扶貧移民、殘聯等部門(單位)參加的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轄區內城鄉低保對象、受災民眾、特困人員、孤兒和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困難優撫安置對象等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在現有編制內,根據困難民眾對象數量等因素增配人員,增加工作力量;要建立健全“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依託鄉鎮(街道)政務大廳、辦事大廳等,設立統一受理救助申請視窗,確保困難民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村(社區)補充配備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協理員,切實增強基層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經辦服務能力。

解讀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解讀一

  
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就進一步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增強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責任感
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社會政策托底的部署要求,深刻領會新形勢下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加大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織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
——著力保障重點群體的基本生活
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強化措施,切實做好重點群體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大受災民眾困難排查力度,對2016年因遭受地震、洪澇、土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仍住在臨時安置住所的受災民眾,2017年要全部幫助其解決住房問題。
全面推進“救急難”工作,切實做好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加大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人員等困難群體的救助幫扶力度。開展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活動。建立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將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全部納入救助供養範圍,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比例。加快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建設,改善孤兒和貧困殘疾兒童等群體的保障條件,做好睏境兒童保障工作。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抓好重要商品和主要農產品價格監測,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保障低收入民眾基本生活。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逐步推動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長期照護殘疾人的護理補貼制度,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
——加大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
各地要高度關注困難民眾基本生活問題,不斷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在統籌安排上級一般性轉移支付時,把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放在優先位置,確保政府投入只增不減;本級財政資金預算安排要向最低生活保障、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臨時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自然災害救助等方面傾斜。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科學合理編制困難民眾生活保障資金預算,增加資金有效供給,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加快出台我省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辦法,完善評價指標和標準,組織開展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年度績效評價。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做好救助對象準確識別,提高資金使用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加快建立健全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機制
各地要加強對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制度銜接和工作銜接,打通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最後一公里”。
要依託已建立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將各類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納入研究範圍。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民政部門負責,發展改革、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計生、扶貧移民、殘聯等部門(單位)參加的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轄區內城鄉低保對象、受災民眾、特困人員、孤兒和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困難優撫安置對象等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將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在現有編制內,根據困難民眾對象數量等因素增配人員,增加工作力量;要建立健全“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依託鄉鎮(街道)政務大廳、辦事大廳等,設立統一受理救助申請視窗,確保困難民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村(社區)補充配備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協理員,切實增強基層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經辦服務能力。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解讀二
我省將著力保障重點群體的基本生活,加大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投入,加快建立健全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機制。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就進一步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在保障重點群體基本生活方面,各地要加大受災民眾困難排查力度,特別是對2016年因遭受地震、洪澇、土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仍住在臨時安置住所的受災民眾,2017年要全部幫助其解決住房問題。全面推進“救急難”工作,做好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工作,加大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人員等困難群體的救助幫扶力度。開展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活動;建立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加快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建設,改善孤兒和貧困殘疾兒童等群體的保障條件;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擴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逐步推動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長期照護殘疾人的護理補貼制度,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
在加大生活保障資金投入方面,各地要保障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政府投入只增不減;本級財政資金預算今年要向最低生活保障、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臨時救助等方面傾斜。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科學合理編制困難民眾生活保障資金預算,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加快出台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辦法,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做好救助對象準確識別,提高資金使用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在建立健全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機制方面,各地要加強對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制度銜接和工作銜接,打通做好睏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最後一公里”。要依託已建立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將各類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納入研究範圍。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民政部門負責,多部門(單位)參加的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轄區內城鄉低保對象、受災民眾、特困人員、孤兒和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困難優撫安置對象等困難民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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