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川辦發〔2015〕1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54號),充分發揮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級經開區)產業聚集和示範效應,進一步提升開放水平,有效承接產業轉移,加快新型工業化步伐,經省政府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思路。以
鄧小平理論、“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省委十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逐步提升現有國家級經開區的綜合競爭力,使其成為我省優勢產業的集中區、對外開放的視窗和區域經濟發展的增長極。
(二)發展目標。力爭到2017年底,成都經開區、德陽經開區在全國國家級經開區綜合評價的排位分別上升到前20位、前50位;將其餘國家級經開區建成西部地區極具活力和競爭力的國家級經開區。全省國家級經開區營業收入超過8000億元,年度進出口總額超過60億美元,年度實際利用外資超過15億美元,服務業增加值年均增長7%。
二、工作重點
(三)強化規劃引領。各國家級經開區要重視規劃工作,根據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認真編制好中長期發展規劃,並在此基礎上,組織編制國家級經開區建設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各市(州)人民政府及省直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探索建立多規劃銜接機制,加強協同配合,促進國家級經開區建設與產業發展、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城市建設有機銜接和相互協調。(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商務廳,列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四)突出重點產業。加強對國家級經開區的分類指導,進一步強化國家級經開區在我省工業集聚發展中的先導、龍頭作用,形成特色和品牌,提高集約發展程度。(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環境保護廳)
1.成都經開區重點發展以乘用車為龍頭的整車製造及關鍵零部件製造產業、工程機械製造產業和航天裝備製造產業。大力培育汽車貿易博覽、汽車文化體育和汽車電子等配套產業,積極培育新能源汽車產業,努力建成國際一流的汽車城。
2.德陽經開區重點依託東方電氣集團、二重集團在太陽能光伏產業、核電產業、風能發電產業等方面的技術優勢,推進以發展清潔能源為主的低碳工業特色產業園區建設。重點依託PPS(聚苯硫醚)樹脂、博力迅鋰離子電池,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材料產業化基地。
3.廣安經開區重點圍繞電力能源、天然氣化工、鹽化工、有色金屬、機械加工、新型材料等6大產業集群,推進與世界500強企業、跨國公司的戰略合作。
4.綿陽經開區重點發展電子信息、化工環保、食品醫藥及機械製造等產業,力爭建成宜業宜商宜居的千億產業園區和現代山水生態新區。
5.遂寧經開區著力打造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園、高端裝備製造產業園、現代服務業園區、科研創意產業園四大功能產業園,大力推進科研文化、新型電子信息、高端裝備製造、現代服務產業城市建設。
6.廣元經開區圍繞電子機械、有色金屬加工、食品飲料、生物醫藥和現代服務業等五大產業著力推進園區建設。
7.宜賓臨港經開區依託長江黃金水道,重點發展先進裝備製造、新材料二大主導產業並配套發展現代生產性和生活性服務業,構建臨港經濟產業集群,全力打造產業港、開放港、創新港。
8.內江經開區重點發展機械汽配、電子信息、生物醫藥、信息安全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積極建設內江產業新城和城市新區,努力打造內江著力次級突破、加快追趕跨越的龍頭和引擎。
(五)創新發展模式。處於不同發展階段、不同地區的國家級經開區,可採取“共建共享、收益分成”方式,積極推行政府與企業共建、企業與企業聯建、引進國內外優勢企業承建、鼓勵社會團體承建等多種方式,實現資源整合、功能互補。鼓勵國家級經開區按照國家區域和產業發展戰略共建跨區域合作園區或合作聯盟。鼓勵和支持開發區企業自建平台,依託第三方平台套用電子商務,拓展國內外市場,通過訂單引導,促進產業健康快速發展。(責任單位: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六)完善管理體制。國家級經開區的管理機構按照“精簡、統一、高效”原則設定,要選擇配備素質高、能力強、敢於創新的領導幹部擔任主要領導。相關法律規定審批許可權由省、市(州)、縣(市、區)三級實施的,可以直接下放到國家級經開區管理機構;相關法律規定審批許可權僅由省級部門實施的,可以委託給國家級經開區管理機構。把國家級經開區作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先試基地,在工商登記、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及國有企業併購重組、現代服務業試點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教育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環境保護廳、省工商局)
(七)提升開放型經濟水平。積極培育國家級經開區為外向型產業園區,通過拓展新興市場、調整產品結構、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等措施,推動進出口貿易協調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申建綜合保稅區和出口加工區。利用外資從注重引進資金、企業數量向引進資金、先進技術、管理、人才和質量並重轉變,最佳化外商投資產業結構。鼓勵國家級經開區企業走出去投資,在境外科技資源密集的國家和地區設立研發中心或收購技術先進企業。以“中法成都生態園”等項目為契機,推動國家級經開區開展國際合作。(責任單位: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教育廳、成都海關)
(八)大力發展服務業。鼓勵國家級經開區將生產性服務業與新型工業化有機融合發展。積極支持國家級經開區重點引進金融、研發設計、第三方物流、融資租賃、信息技術服務、節能環保服務、檢驗檢測認證、電子商務、商務諮詢、人力資源服務等為新型工業化提供配套增值服務的生產性服務業;重點吸引新型零售業態和休閒服務類項目,國際一流商業品牌、服務品牌和商品品牌到國家級經開區投資;重點引進跨國公司和大企業總部或具有區域性總部功能的機構落戶國家級經開區,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快速集聚。(責任單位: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環境保護廳、省政府金融辦)
(九)加強土地集約化利用。國家級經開區必須嚴格土地管理,堅持合理、節約、集約、高效開發利用土地,在一定時期內必須堅持“控制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加強土地開發利用動態監管力度。各地要逐步建立完善閒置土地、低效用地與增量土地掛鈎制度,探索工業用地以及低效用地的退出和二次開發機制、土地集約利用評價結果與土地年度計畫掛鈎機制。鼓勵地方在國家級經開區國有建設用地上對項目採取租賃、彈性年限出讓、先租後讓等多種方式供地;鼓勵企業間依法利用空閒和低效國有建設用地;支持多主體在國家級經開區修建標準廠房,積極引導企業入駐標準廠房。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按程式申報擴區或調整區位。(責任單位:國土資源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積極發展循環經濟。認真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力爭到2017年,基本實現國家級經開區生活、工業污水和固體廢棄物進入污水處理廠和固體廢棄物處理場所進行無害化處理。積極構建有利於資源循環利用的產業鏈,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創建國家級、省級生態工業示範區、循環經濟工業園區、低碳試點工業園區。積極推進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加大現有企業污染治理力度,依法淘汰落後工藝設備,關閉污染大、能耗高的企業,切實降低消耗,減少廢氣、廢水、廢物排放。各國家級經開區要建立能耗、環境準入門檻,嚴格控制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企業進入國家級經開區。(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
(十一)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在國家級經開區內加快建立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重點建立以企業為主的技術研發創新體系,以產學研結合為紐帶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以區域技術中心為主要載體的技術支持體系,以中小企業為主要對象的技術創新中介服務體系。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創建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推動建立嚴格有效的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機制。加強與省內高等院校、大學科技園、留學人員創業園和科研院所合作,增強國家級經開區科技創新開發能力,把國家級經開區建設成為技術創新的聚集區。(責任單位:科技廳、教育廳、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
(十二)推進投融資體制創新。繼續鼓勵政策性銀行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基礎設施建設、公用事業項目及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等方面給予信貸支持。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開發、運營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上市融資,充分利用銀行間市場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項目收益票據、供應鏈融資等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籌集建設資金。支持國家級經開區內企業上市,通過項目融資、特許經營權轉讓、企業股權轉讓等多種形式,進入境外資本市場,吸引更多的境外資金。鼓勵國家級經開區建立多種形式的風險投資公司、擔保公司,引進和發展資金管理公司。(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商務廳、人行成都分行)
(十三)轉變招商引資方式。積極利用現代網路手段開展網上招商,安排專人及時發布招商信息,加強與港澳和沿海地區投資商的網上溝通聯絡。充分利用投洽會、西博會等平台進行項目推介,提高招商引資實效。著力培育和發展招商引資中介機構。不斷改進招商方式,大力發展以商招商、產業鏈招商和企業併購等多種招商形式,提高招商引資的專業化水平。對招商引資成效突出的國家級經開區,各級政府應予以表揚。(責任單位:商務廳、省投資促進局)
(十四)加快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國家級經開區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升發展保障水平,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勵中外合作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積極引進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高級管理人員和留學回國人員以及海外高層次人才到國家級經開區工作,並為其配偶工作安排和子女就學創造條件、提供幫助。支持國家級經開區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貼息資金、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等方式,搭建科技人才與產業對接平台。(責任單位:教育廳、科技廳、商務廳、省知識產權局)
三、支持政策
(十五)財政支持政策。為改善國家級經開區投資環境,進一步整合資源,產業園區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在年度資金安排中予以積極支持。(責任單位: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
(十六)用地支持政策。市、縣級人民政府在制定年度計畫時,要統籌考慮國家級經開區各類項目用地。對列入全省重大項目的國家級經開區項目用地,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規定配套年度用地計畫;為確保重大急需項目用地,在國家土地年度計畫正式下達前,各地可按不超過上一年下達土地利用計畫的50%預安排報件。(責任單位: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七)稅收支持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對進入國家級經開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內資鼓勵類產業、外商投資鼓勵類產業及優勢產業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在政策規定範圍內免徵關稅。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改進企業研發費用計核方法,合理擴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範圍,加大企業研發設備加速折舊等政策的落實力度,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責任單位: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科技廳、成都海關)
(十八)商貿支持政策。積極支持國家級經開區發展外向型產業,省級外經貿發展資金向國家級經開區傾斜。(責任單位:商務廳、財政廳)
四、保障機制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全省國家級經開區建設發展聯席會議制度,主要負責協調解決國家級經開區在建設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健全統計考評制度。各國家級經開區要按照統計考評制度,配置統計人員,及時報送有關經濟發展統計指標等信息資料。建立和完善國家級經開區投資環境考評辦法,建立與國家級經開區發展結合的考核評價體系。對成績顯著的國家級經開區實施支持政策優先;對發展緩慢的國家級經開區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按照國家總體部署完善國家級經開區進入和退出機制。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