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 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前言,一、總體要求,二、重點工作,三、保障措施,

前言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川府發〔2016〕43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號)精神,為適應新形勢要求,加快推進我省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提升質量和效益,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十屆八次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全面創新改革和擴大開放為動力,依託科技、產業、資源優勢,創新工作理念,大力承接加工貿易轉移,培育壯大產業集群,提升質量效益,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為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二)發展目標。到“十三五”末,全省加工貿易規模大幅提高,產業層次較大提升,企業配套能力、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顯著增強,產業鏈不斷延伸,產品技術含量和增值率進一步提高,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取得明顯成效。加工貿易區域布局進一步最佳化,形成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與勞動密集型產業梯次集聚發展格局。成都、德陽、綿陽等國家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成為匯集終端高新技術和現代製造業加工貿易龍頭企業的聚集區,成為承接高科技高附加值加工製造環節、研發中心的重要基地,成為中西部地區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先導區和示範區。到2020年,全省實現加工貿易進出口500億美元,比“十二五”末增長1.1倍;高新技術及機電產品占加工貿易進出口比重達80%以上;加工貿易進出口1億美元以上企業50家。
(三)發展重點及區域布局。重點發展電子終端產品、電子元器件、機械裝備、汽車及零部件、生物醫藥、特色化工、輕紡等七大類產品。
1.發揮成都、樂山、德陽、遂寧、廣安等市外資企業集聚優勢,發展電腦、手機、積體電路、計算機處理器、液晶顯示器件、半導體元件、計算機記憶體、電子連結器等電子終端產品及電子元器件產品、精密機械類產品、生物製藥類產品加工貿易。
2.發揮成都、德陽、資陽、瀘州等市裝備製造產業優勢,進口關鍵零部件,擴大石油鑽采設備、軌道交通、航空零部件、汽車及零部件、發電設備、節能環保、工程機械、新能源設備等裝備類加工貿易出口。
3.發揮綿陽家電整機產品研發製造優勢,發展家電整機產品加工貿易。
4.利用成都市製藥產業與自貢、資陽、樂山、宜賓、綿陽、德陽、瀘州等市化工產業基礎,國際化採購中間體,擴大醫藥、保健品及輪胎、化工新材料等特色化工產品加工貿易。
5.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優勢,在省內一、二、三級城市和相關產業園區發展鞋類、紡織、服裝、家居等勞動密集型輕紡產品加工貿易。
6.進一步拓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做大機電高科技產品保稅維修、測試業務。

二、重點工作


(一)培育加工貿易產業集群。
1.大力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圍繞七大類產品,承接國際、國內加工貿易訂單轉移、企業轉移、產能整合,積極推進加工貿易企業增資擴股、技改研發、企業併購,加快加工貿易產業集群集聚;發揮成綿德加工貿易重點承接轉移地示範效應,爭取成都市成為國家首批加工貿易梯度轉移示範地,為進一步承接加工貿易轉移、推動產業集聚奠定堅實基礎。(責任單位:商務廳,省投資促進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列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加快產業集聚區建設。強化產業園區載體作用,提高園區公共服務水平,營造良好投資環境,吸引進出口潛力大、技術水平高、帶動就業能力強、環境污染少的項目入駐園區,推動國內外知名加工貿易和服務貿易企業進入聚集區投資,引導產業加快集聚;加大加工貿易產業用地保障力度,加工貿易企業依法取得的工業用地可按契約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對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可按不低於相關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以推進綿陽出口加工區轉型升級綜保區為契機,鼓勵支持加工貿易龍頭企業、龍頭項目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開展加工貿易業務;支持重點市(州)和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和高新區建設國別園區,加快推進中韓(資陽)產業園、新川創新科技園、中德(蒲江)中小企業合作園、川法生態科技園等一批國別合作園區建設發展,增強加工貿易發展後勁。嚴格禁止對環保、生態影響大的項目轉移進入我省園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科技廳、省投資促進局、國土資源廳、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3.推進產業鏈企業入川發展。支持已落戶龍頭企業在川發展,促其做大做強,增強對配套產業的吸附力。加大對轉移企業廠房租賃、員工培訓等政策支持力度,推進加工貿易向省內二、三線城市轉移,延伸在我省的產業鏈,打造以產品為龍頭的配套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商務廳,省投資促進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4.壯大加工貿易主體隊伍。加強加工貿易政策宣傳,指導企業用好加工貿易保稅政策,充分利用國際資源,降低運營成本,增強企業開展加工貿易的主動性;鼓勵國有、民營企業通過加工貿易方式參與國際分工,融入跨國公司產業鏈,消化吸收國外先進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自身生產製造水平,增強研發能力,逐步向科技型、自主研髮型企業轉變。(責任單位: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省投資促進局、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最佳化加工貿易結構。
1.大力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深入實施《中國製造2025四川行動計畫》,以製造業轉型升級和提升核心競爭力為主題,以信息技術與製造業深度融合為主線,以智慧型化、綠色化、服務化為發展方向,加快推進制造業轉型升級,夯實加工貿易發展的產業基礎。鼓勵支持傳統加工貿易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升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鞏固傳統加工貿易。大力發展電子信息、重大裝備、生物醫藥、新材料、節能環保、航空航天等輻射帶動能力強、技術溢出效應高的先進制造業和新產業加工貿易。支持加工貿易企業進入關鍵零部件和系統集成製造領域,提升我省加工貿易在國際產業鏈、價值鏈中的地位。(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商務廳)
2.推動加工貿易向服務業延伸價值鏈。支持企業圍繞加工貿易產業鏈發展研發設計、檢測維修、物流配送、財務結算、分銷倉儲等外包服務;加大進出口報關、商品檢測、物流、金融、法律、會計、信息、諮詢等領域服務業的引資和承接力度;吸引發達國家和地區投資者到我省投資軟體開發、工業設計、技術服務等產業,吸引跨國公司在川設立分撥中心,為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提供服務。(責任單位:省投資促進局、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3.加快發展總部經濟。積極引進國內外大型企業來川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逐步形成現代服務業總部、高新技術產業總部與加工貿易產業園區相互依託、相互促進的總部聚集區。(責任單位:省投資促進局,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貿促會)
(三)加強自主品牌建設。
1.實施品牌戰略。緊跟前沿標準和技術,鼓勵企業開展專利申請、國際認證、馳名商標、境外註冊商標等工作。加強對貼牌加工企業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的規範、監督和指導。加大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力度,提高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支持和指導企業培育形成外貿自主品牌,實現由“四川產品”到“四川品牌”的轉變。(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知識產權局、商務廳)
2.引導企業運用品牌拓展國際市場。支持加工貿易企業收購知名品牌,拓展國際行銷渠道,建立國際行銷網點,提高國際市場把控力;引導加工貿易企業利用已有技術和生產能力,創建自主品牌,充分運用“萬企出國門”、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等展會活動擴大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推動四川外貿向“優進優出”轉變,狠抓四川進出口商品質量提升,著力創建出口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加快培育出口競爭新優勢(責任單位:商務廳,省貿促會、省工商局、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四)實施加工貿易創新驅動。
1.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創新資源。支持企業通過自建、合資、合作等方式設立海外研發中心,鼓勵跨國公司和境外科研機構在我省設立研發機構;推進我省產學研機構與國外研發機構建立國際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等國際合作平台,成為國際創新資源和要素的集聚地;支持企業探索完善創新聯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推動成果、智慧財產權和人才的有序流轉,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使企業成為創新的決策主體、投資主體、研發主體、科研成果轉化主體和創新利益分配主體。(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省投資促進局)
2.探索建立行業協同創新機制。圍繞行業共性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利技術推廣、技術諮詢服務、人員技能培訓五大功能,建立行業協同創新平台,充分利用外部資源開展技術創新,降低技術創新成本。(責任單位: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3.推進與跨境電子商務融合發展。加快推進成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強化跨境電商產業園區、綜合服務平台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借鑑先進管理理念和經驗,探索建立適應加工貿易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的海關和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推進信息化與加工貿易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商務廳,省政府口岸物流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國稅局、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外匯管理局)
4.積極開展加工貿易境外合作。支持企業利用出境加工參與全球化資源配置,充分運用“萬企出國門”活動搭建對外合作平台,鼓勵加工貿易開展境外合作,大力發展服務外包、境外融資租賃等生產性服務業,以“借船出海”帶動項下工程設備和大型機電產品以及技術、標準、服務品牌“走出去”,培育一批跨國企業。鼓勵和支持企業依託境外經貿合作區、工業園區、經濟特區等實施鏈條式轉移、集群式發展。支持機械設備、汽車零部件、特色化工、輕紡、鞋業、家居等傳統優勢產業到勞動力和資源豐富國家和地區設立生產基地,發展和壯大轉口貿易和加工貿易。(責任單位:商務廳,省貿促會、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外匯管理局、中國信保四川分公司)
(五)營造創新發展環境。
1.推進大通關建設。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落實“三互”推進大通關建設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4〕68號)要求,落實海關、檢驗檢疫、商務、工商、交通運輸、國稅、外匯管理等系統和部門有關建設改革措施。深入推進“單一視窗”建設,實現報關、報檢、出口退稅、增值稅、收匯、付匯等監管核查數據交換與共享;加快推進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間信息互聯互通,推進多式聯運監管模式創新,在全省各個口岸全面實施“三個一”,儘快實現“三互”和“單一視窗”建設目標。(責任單位: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國稅局、省工商局、省外匯管理局、中國信保四川分公司)
2.推進口岸載體建設。充分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的效能,統籌加工貿易龍頭企業和項目引進,適合在海關特殊監管區發展的項目要優先引入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科學謀劃新的海關特殊監管區的申建;以特批我省的境外航空發動機、燃氣輪機保稅維修為切入點,拓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積極爭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試點,加快四川自貿試驗區建設,打造內陸開放型經濟高地。(責任單位: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外匯管理局、商務廳)
3.推進國際通道建設。加強與福建、上海、天津、廣東等自貿區對接,增加蓉歐、中亞班列開行頻次;支持新開或加密國際航線;鼓勵加工貿易企業使用省內國際通道開展加工貿易進出口,使國際通道建設與加工貿易產業發展相得益彰。(責任單位:省政府口岸物流辦,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政策支持。充分發揮現有扶持政策的引導作用,加大對加工貿易企業技術改造、產品創新、研發設計、品牌培育、承接轉移等支持力度,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落實國家對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企業和項目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指導企業利用出口信用保險防範貿易風險。加大加工貿易聯網監管模式推廣力度,進一步提高省內加工貿易企業科學管理水平。推動金融機構與企業建立聯繫,幫助企業便捷融資,切實解決融資貴、貸款難問題。(責任單位: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稅局、商務廳、科技廳、省工商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投資促進局、省貿促會、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國信保四川分公司、省政府金融辦、省政府口岸物流辦)
(二)強化公共服務。支持各地依託產業園區和集中區建設公共技術研發平台、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產品設計中心及標準和質量認證中心等公共服務平台。鼓勵加工貿易企業多樣式加強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發揮行業組織的橋樑作用,為加工貿易企業提供高效優質服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科技廳、財政廳)
(三)強化人才培育。推動招商與引智相結合,大力引進科技領軍、國際商務、職業經理等各方面專業人才,形成良好的外向型人才發展機制;鼓勵企業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聯繫,共建人才培訓基地和交流市場,特別在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育的同時,立足破解“招工難”“用工荒”難題,支持培育普通勞動型“藍領”人才,推動形成資源共享、內容齊全、流動合理的人才信息網路。引導企業積極制訂政策,關心各類人才發展,出台有關人才引進的薪酬、教育、醫療等各項配套政策,為人才培育創造良好的條件。(責任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財政廳、教育廳、科技廳)
(四)強化聯動協作。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推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方案,密切合作,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實,強化服務,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政策環境,促進加工貿易健康發展。各級政府要把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建立目標責任考評制度,發揮好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引導作用。(責任單位:商務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口岸物流辦、財政廳、科技廳、省國稅局、省工商局、省外匯管理局、省投資促進局、省知識產權局、省貿促會、成都海關、四川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國信保四川分公司)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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