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在2007.05.31由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7年05月31日
  • 實施時間:2007年05月31日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由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7年5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
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廢止《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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