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在2007.05.31由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7年05月31日
- 實施時間:2007年05月31日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在2007.05.31由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由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7年5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廢止《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實施辦法》 經2010年3月31日四川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該《辦法》分總則、監督工作計畫、監督形式及內容、監督公開等6章108條,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1995年...
《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共四章,五十四條(含附則),自1992年9月24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之日起施行。這是為了保障該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93年12月15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
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6次會議決定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三條修改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下列事項,應當作為重大事項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
成都市、重慶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報請批准由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的議案。第七條 制定和提請批准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的議案,按照《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和《四川省人民代表...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12年7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2年7月27日...
2011年5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實施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
1996年8月19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3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
由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07年7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7年7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消毒管理條例》的決定第四章 消毒工作監督 編輯 語音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消毒工作行使下列職權:(一)監督檢查消毒工作、消毒產品;(二)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場所的消毒情況...
如需調整上述比例時,應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中分配給當地駐軍的名額,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同省軍區、軍分區協商確定。第十三條 設在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行政區域內的中央、...
1996年10月14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5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建築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十三、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1年11月27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審查監督的規定》同時廢止。
(1999年8月14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根據2005年5月26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農藥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
(2005年4月6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3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技術市場條例〉的決定》修正)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技術...
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4年9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4年9月24日修改明細 編輯 語音 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四川省酒類...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農業承包契約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2.11.30由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農業承包契約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
第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進行監督。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應當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情況。第六條 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主要負責人為第一...
2000年9月15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4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4.09.24 實施時間 2004.09.24 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04年9月24日通過,現予公布。四...
認真研究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並負責答覆代表,是有關機關、組織的法定職責,是加強同人大代表、人民民眾的聯繫,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的重要體現。第四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2014年5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9次會議通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深入推進依法治省的決議》。該《決議》分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推進科學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四川省地方性法規中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在2004.07.30由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四川省地方性法規中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頒布單位 四川省...
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省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區行政公署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地區分院的監督,促進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的決定》(NO:SC081174)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09年3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2.09.21 實施時間 2012.09.21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私營企業條例》(NO:SC080750)的決定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12年9月21日通過,現予公布...
1994年12月3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以通過,根據2001年3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人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條和第二十七條規定,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和國家憲法、法律、政策、法令、政令不牴觸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