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

2002年7月20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7月20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7月20日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廢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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