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縣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縣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
  • 考核對象:各縣區人民政府
商洛市縣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省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管理措施,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商洛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組織機構
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領導下,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組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實施。
三、考核原則
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公開透明、注重實效的原則,突出工作重點,注重工作過程,強化責任落實。
四、考核內容
(一)健全責任體系。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明確和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屬地管理,嚴格工作考核。
(二)推進依法治理。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體系;全面安排部署“打非治違”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加強基層監管執法能力建設,提高監管執法信息化和保障水平;依法依規做好事故處理、批覆結案和責任追究。
(三)完善體制機制。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具體化、日常監管標準化、隱患排查專業化、掛牌督辦常態化、暗查暗訪制度化、應急處置科學化”(簡稱“六化”)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機制;健全安全監管執法機構,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落實監管執法經費、裝備,創新監管機制,提高執法效能;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體系,完善各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綜合及專業應急救援演練,建立事故應急處置政府分級指導和總結評估制度。
(四)加強安全預防。建立和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加強重要時期和重點部位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掛牌督辦、跟蹤問效、檢查驗收、治理銷號”制度;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全面提升安全生產工作保障能力。
(五)強化基礎建設。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構建系統性安全宣傳平台;加大安全專業人才培養力度,不斷壯大安全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發揮市場機制推動作用,築牢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基礎。
(六)防範遏制事故。加強重點行業領域事故防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進一步減少,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五、評分標準
(一)考核採用百分制評分,實行“季度檢查、年終考核”,每季度對各縣區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落實情況開展一次綜合性督查檢查。每年制定縣區安全生產工作年度考核細則,逐項考核、扣分,單項分值扣完為止。
(二)考核結果分為4個等級(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得分90分以上的為優秀;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為良好;得分60分以上80分以下為合格;得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三)安全生產單項工作被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國、省有關部委以檔案形式表彰或在全國、全省推廣的,經市安委會辦公室認定,給予適當加分。
(四)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強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況考核,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度,發生1起較大事故的,取消縣區當年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資格;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發生2起以上(含2起)較大事故的按不合格評定,取消縣區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六、考核流程
考核工作於每年年底前開始實施,次年1月底前完成,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下發考核細則。每年一季度,市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簽訂的目標任務書,結合國、省、市年度安全生產重點部署、重點工作等內容,編制並下發年度考核細則。
(二)縣區政府自查自評。每年12月底,各縣區政府依據各自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組織開展對標自查和自評工作,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市安委會辦公室。
(三)實地考核評估。市安委會辦公室組織考核組,對各縣區政府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現場核查抽查,形成考核評估報告報送市安委會。
(四)提交考核結果。市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各考核組的考核評估得分、事故控制情況得分和市級相關安全監管部門的專項考核得分後,形成考核結果報市安委會審定。
七、考核獎懲
考核結果經市安委會審定,報市政府同意後,由市安委會向各縣區政府通報反饋,並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的予以表彰。考核結果抄送市委組織部、市考核辦、市綜治辦等有關部門,建議在各自組織的年度考核中參考。全市年度安全生產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
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縣區政府,自收到考核結果30日內,制訂整改措施,向市安委會作出書面報告,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督促落實。
八、工作要求
(一)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情況的單位,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整改、通報批評、降低考核等次等懲處,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各縣區政府應結合實際,制定和實施本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
(三)市安委會重點成員單位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以當年的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為準。
(四)本辦法由市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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