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商洛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86號),設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業促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地區:商洛市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商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等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 劃出的職責
1、將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職責劃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將原市工業經濟局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有關石化、電力等能源行業管理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劃入和加強的職責
1、將原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工業經濟局)、市鄉鎮企業局(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局、市中小企業促進局)、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定全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按中省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審批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3、加強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
(三)監測分析全市工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和審批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技改項目。
(五)貫徹實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政府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市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定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八)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市屬部分國有企業派出監事會;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九)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方的權益;依法對全市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貫徹執行國家發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規劃和縣域工業化、縣域工業園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承擔中小企業人才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財政扶持中小企業各項資金的審核、申報;指導促進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促進中小企業開展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提出全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目標責任考核的意見和措施;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工作;建立企業維權工作機制,維護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信息化建設的法規政策,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和套用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三)承擔全市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職能,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有關重要事項。
(十四)指導全市信息行業管理工作,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承擔全市信息系統集成和信息系統監理的管理職能;審核各部門、各縣區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十五)協助省工信廳對在商的無線電、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運行和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與服務,協調市內電信資源分配,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六)貫徹國家有關工業、信息產業招投標工作的法規政策,擬定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商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商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擔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車輛管理;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負責資金管理使用;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及醫藥費報銷等工作。
(二) 商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運行監測科
組織落實國家調控工業經濟運行的政策和措施,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指導工業企業經營管理工作;負責產業安全工作。
負責工業經濟數據統計、整理和分析,編制、發布工業經濟運行監控月報、季報和年報;及時準確把握重點企業生產經營狀態,掌握工業發展的動態趨勢;監測重點企業發展中的重大變化事項,反映企業困難問題,反饋巨觀政策和領導決策意見;定期發布市場供求及價格信息;科學提出工業發展目標;負責縣區工業經濟發展考評工作。
(三)商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域工業與中小企業科
負責擬定全市縣域工業園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建立完善縣域工業園區的管理機制;負責省級重點縣域工業園區專項資金建設項目組織申報工作;參與推進中小企業重點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中、省、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鄉鎮企業扶持資金項目審核、申報工作,監督檢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組織指導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企業維權投訴和減負工作;負責提出全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意見和措施;指導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承擔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商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企業改革科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規和政策;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和建議,擬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的政策,組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資產損失核銷工作;組織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重點企業的運行狀況;綜合考核所監管企業的經營狀況,研究提出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組織實施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政策。
(五)商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政策與規劃科
組織研究工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負責工業類項目、國家鼓勵類產業和產品的備案、批報和建設;編制和上報工業固定資產投資月報表;負責提出市本級財政技改專項資金安排計畫及中、省技改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負責技改項目建設進度的監測、資金使用管理等工作;負責核准《招標投標法》中規定的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投資項目、技改項目和國債項目的招標組織形式、招標範圍和招標方式;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招標代理機構及自行招標機構的資質、資格認定和年度審核;承擔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資格認定和年度審核工作。
(六)商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創新與節能科
組織實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規劃、政策和標準;負責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的規劃、指導和認證;負責管理全市工業新產品、新技術研究開發、推廣套用和鑑定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名牌戰略,培育和扶持名牌產品;負責推進全民創業輔導、企業人才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職業經理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落實中、省、市有關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清潔生產的政策;負責全市工業節能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全市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廢舊物資再利用和發展新能源的對策和建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七)行業協調科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化工、煤炭、建材、光伏、輕工、食品、醫藥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各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化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和產業規劃的銜接工作;負責工業分行業規劃的編報工作;負責工業行業協會管理工作,協調行業關係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部門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八)信息化科
指導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社會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企業信息化、農業信息化等領域信息化的發展;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科技推廣和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協調通信產業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協助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在商的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監督與服務,推進電信普遍服務;協調解決全市信息化建設和套用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全市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設。
(九)安全生產科
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煤礦安全和單位消防安全工作。
(十)融資服務科
負責全市重點工業項目利用國外貸款和國內融資工作;改善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的融資環境,組織指導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建立企業與金融機構、擔保機構的信貸合作機制;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和引導民間資本和風險投資機構與企業合作;搭建平台,促進銀企合作,協調工業企業搞好信用體系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機構按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總經濟師各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非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設定。
五、其他事項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指導行業發展。要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不再保留商洛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曹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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