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柞水縣經貿局

商洛市柞水縣經貿局

1、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2、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定全縣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按中省市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和審批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洛市柞水縣經貿局
  • 地區:商洛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商洛市柞水縣經貿局職能
1、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2、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定全縣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按中省市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和審批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3、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和我縣經濟發展實際,組織實施國家和縣上的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制定全縣名牌戰略規劃、計畫、方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做好我縣名品推薦上報工作,扶持名牌產品發展。
4、貫徹工業、商貿方面的綜合性法規和政策並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5、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法規,組織擬定全縣商業、有色、黃金、冶金、化工、機械、醫藥、輕工、電力、煤炭經營、食品、建材行業規劃和行業管理辦法,實施行政、行業管理。
6、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指南;指導除政府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銀行貸款投資,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負責對財政債券支持技術改造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和辦法並實行監督;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7、負責企業工作,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研究制定我縣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負責國有工交商貿企業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公司改制審核,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指導全縣國有企業的管理、扭虧增盈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協調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
8、貫徹執行國家發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規劃和縣域工業化、縣域工業園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中小型企業信用擔保服務工作,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承擔中小企業人才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工作。
9、負責財政扶持中小企業的各項資金的初審、申報;指導促進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促進中小企業開展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提出全市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目標責任考核工作的意見和措施;指導中小企業的改革、改制、改組工作;建立企業維權工作機制,維護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10、加強對國有企業財產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的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11、研究提出促進我縣企業技術進步的方針政策,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出口管理、監督本縣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組織協調工業環境和環保產業發展;負責研究擬定我縣開展經濟技術協作的政策措施和辦法,編制經濟技術協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區域經濟協作,開展我縣與各地間的經濟技術協作活動;負責協調中省駐柞企業的工作;負責落實和協調信息與新型產業的政策研究、產業規劃、產品開發、技術改革、技術引進等工作。
12、負責研究制定我縣廣告業政策和發展規劃;負責廣告業、室內裝飾和包裝行業管理工作。
13、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14、研究和指導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貫徹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規則的政策,推行電子商務等現代行銷方式。
15、巨觀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利用外商投資政策;指導和管理全縣投資促進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
16、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加強巨觀調控;組織協調本縣產品國際、國內展銷和區域性招商引資、商品交易會,提高產品市場占有率;負責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管理工作,協調外貿貨運;負責全縣典當行業管理;負責工業、商貿行業和產業項目及設備採購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17、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酒類流通管理、化學及危險物品管理、成品油市場管理、物資再生資源和民爆物品的管理、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的規範和管理工作,並承擔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8、協調解決市場供求、資金供需方面的矛盾和商商、工商、農商、科商之間的問題,安排好城鄉市場,承擔市場協調任務。
19、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的方針政策,對本縣經貿工作方面有影響的問題進行研究,並提出相應對策。
2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十二)裝備工業司。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三)消費品工業司。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捲菸、食鹽和糖精的生產計畫;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國家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十四)軍民結合推進司。
提出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體制改革。
(十五)電子信息司。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
(十六)軟體服務業司。
指導軟體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七)通信發展司。
協調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擬訂網路技術發展政策;負責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通信建設市場;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十八)電信管理局。
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實行監管,提出市場監管和開放政策;負責市場準入管理,監管服務質量;保障普遍服務,維護國家和用戶利益;擬訂電信網間互聯互通與結算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通信網碼號、網際網路域名、地址等資源的管理及國際協調;承擔管理國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揮協調救災應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擔戰備通信相關工作。
(十九)通信保障局。
組織研究國家通信網路及相關信息安全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協調管理電信網、網際網路網路信息安全平台;組織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有害信息;擬訂電信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網路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負責特殊通信管理,擬訂通信管制和網路管制政策措施;管理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