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歷史文獻記載,“哥德式”(Gothic)這個詞來自“哥特”(Goths),而“哥特”是生活在羅馬帝國東北邊界的一個日耳曼部落。長期以來,“哥特”與羅馬帝國邊界糾紛不斷。公元376年,該部落開始聯合其他部落向羅馬帝國大舉進攻,並於410年攻克羅馬,在城內大肆掠奪,無惡不作。從那以後,“哥特”便有了“掠奪、野蠻”的含義,雖說他們後來撤離了羅馬,在法蘭西和義大利建立了自己的王國。自公元6世紀起,“哥特”的含義逐步有了擴展,人們開始用它來泛指日耳曼所有部落,其中包括449年以後定居在英格蘭的盎格魯人、撒克遜人和朱特人,而“哥德式”也成為指代中世紀歐洲文化的一個術語。但這時,“哥德式”還沒有擺脫“掠奪、野蠻”的含義。這可從“中世紀”(公元7世紀至13世紀)被稱為“黑暗時代”(the Dark Ages)得到見證。當時的英國評論家內森·德雷克即有這樣的評論話語:“歐洲基督教黑暗時代是以粗暴、兇殘的征服者的野蠻和無知為特徵的。”到了公元18世紀,“哥德式”依舊保留著“野蠻”的詞義。據這個時候問世的塞繆爾·詹森編撰的《英語詞典》所下的定義,“哥特”這個詞仍舊錶示“未開化者,缺乏一般知識者,野蠻人”。
霍勒斯·沃波爾的《奧特蘭托城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宣告了西方第一部哥德式小說的誕生,同時也意味著這類小說創作模式的問世。哥德式小說的創作模式,正如霍勒斯·沃波爾在此書再版序言中所說,是“兩類傳奇的融合,亦即古代傳奇和現代傳奇的融合”(Walpole8),具體表現為故事場景、人物範式、主題意識等方面的一系列創新。尤其是作為故事場景的“哥德式古堡”,具有多重象徵意義,既代表18世紀英國社會的哥德式建築的復興潮流,又體現了當時作為“理性主義”對立面的政治觀念、思想潮流和文化價值,因而是該類小說不可或缺的標誌性因素。當年霍勒斯·沃波爾之所以在《奧特蘭托城堡》的副標題中加上“哥德式”這個詞,其因在此。
安·拉德克利夫曾經在“詩歌中的超現實主義”(On the Supernaturalin Poetry)中詳細分析了哥德式小說中“超現實恐怖”。她通過兩個虛擬的人物的對話,指出哥德式小說實際上可以區分為“心理恐怖”和“本體恐怖”兩個類型。前者以“恐懼”(terror)為目的,作品中很少或幾乎不出現超現實主義的幽靈,而只是通過充滿懸念的“未知物”存在,暗示可能發生的兇險,從而“擴充靈魂,使各種功能警醒到生活的高程度”;而後者以“恐怖”(horror)為目的,通過赤裸裸的超現實主義的暴力、兇殺等描述,刺激人的感官,使靈魂“凝聚、凍結,甚至湮滅”(Radcliff145-52)。安·拉德克利夫本人的《尤道弗的神秘》等作品,即是“心理恐怖”類哥德式小說的代表。
1771年1月17日降生在費城一個古老的貴格會教徒家庭。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書《阿爾克溫:關於女權的對話》(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為改變婦女的不平等地位大聲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德式小說《威蘭》也面世。在這之後,他重返紐約,出任《每月雜誌》(Monthly Magazine)和《美國評論》(American Review)的編輯。短短三年,他連續出版了五部小說。它們是:《奧蒙德;或,秘密見證》(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爾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華德》(Clara Howard,1801)。其後,布朗再次回到費城,編輯《文學雜誌》(Literary Magazine)、《美國紀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國紀事或綜合事錄》(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這一時期,他撰寫了許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冊子。
伊薩克·米契爾
1759年生在紐約州奧爾巴尼縣。1804年,就在這家報紙上,他以連載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創作的哥德式小說《庇護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庇護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敘述一個傳統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說的場景設定在北美殖民地時期的康乃狄克。女主人公梅莉莎愛上了貧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結果被父親關在一個鬧鬼的古堡里。後來,阿朗索參加了華盛頓的海軍,在獨立戰爭中被英軍俘虜。在富蘭克林的幫助下,他逃離了魔掌,並取道法國回到家鄉。這是富蘭克林在美國哥德式小說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發生在結尾。在查爾斯頓,鄉人傳說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墳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沒死,她設法逃離古堡來和意中人相會。
走得最遠的似乎是美國學者馬克·埃德蒙森(Mark Edmoundson)。他在《大街上的夢魘:天使、施虐受虐狂和哥德式小說的文化》(Nightmare on MainStreet:Angels,Sadomasochism,and the Culture of the Gothic)中,直截了當地把哥德式小說定義為一種範式,或一種風格,或一種創作技巧,甚至一套寫作規範。“人們也許可以這樣說,哥德式小說是鬧鬼的藝術,占有的藝術,哥德式藝術家藉此吸引讀者,使他們欲罷不忍,不能忘懷”(Edmoundsonxi)。對此,美國學者弗雷德里克·弗朗克在《哥德式文學指南(Ⅲ)》(Guide to the GothicⅢ:An Annotated Bibliography of Criticism)中也作了評析。儘管他認為馬克·埃德蒙森的觀點顯得偏激,但仍然認為哥德式小說的概念泛化已是大勢所趨。在將馬克·埃德蒙森的“激進”觀點同法國學者莫里斯·利維(Maurice Levy)呼籲回歸哥德式小說原始概念的“傳統”觀點同作了對比之後,他說:“也許新世紀哥德式小說研究的最佳方向是在利維的傳統觀點和埃德蒙森的激進觀點之間尋找一個交融點。儘管‘哥德式’這個術語與歷史不可分割,而且它本身也是一個歷史的辭彙,但同時它也是一個組合式的、自我再生式的術語,可用來表示一系列態勢和接受。為了對批評家和一般讀者保持活力起見,‘哥德式小說’這個術語最好理解為既是有時空的文學傳統,又是無時空的接受方式”(Frankxv)。以上這段話可以視為當代西方大多數學者主張哥德式小說概念“泛化”的最佳詮釋。
首先,歷史上的哥德式小說的結構要素並不僅僅是“恐怖”。霍勒斯·沃波爾的《奧特蘭托城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宣告了西方第一部哥德式小說的誕生,同時也意味著這類小說創作模式的問世。哥德式小說的創作模式,正如霍勒斯·沃波爾在此書再版序言中所說,是“兩類傳奇的融合,亦即古代傳奇和現代傳奇的融合”(Walpole8),具體表現為故事場景、人物範式、主題意識等方面的一系列創新。尤其是作為故事場景的“哥德式古堡”,具有多重象徵意義,既代表18世紀英國社會的哥德式建築的復興潮流,又體現了當時作為“理性主義”對立面的政治觀念、思想潮流和文化價值,因而是該類小說不可或缺的標誌性因素。當年霍勒斯·沃波爾之所以在《奧特蘭托城堡》的副標題中加上“哥德式”這個詞,其因在此。也正因為這樣,在此之後問世的哥德式小說作品,如約翰·艾金(John Aikin,1747-1822)和安娜·艾金(Anna Aikin,1743-1825)的《伯特蘭爵士,一個片斷》(Sir Bertrand,A Fragment),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的《英國老男爵》(The Old English Baron),索菲亞·李(Sophia Lee,1750-1824)的《幽屋》(The Recess),威廉·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的《瓦賽克》(Vathek)等等均不同程度地含有這一標誌性因素。後來的安·拉德克利夫,在《西西里傳奇》(ASicilian Romance)、《尤道弗的神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義大利人》(TheItalian)等哥德式小說名篇中,更是重視“哥德式古堡”場景設定,以此為基礎虛構了令人心顫的“純真少女身陷哥德式古堡”的故事,從而將哥德式小說的藝術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而極力強調“本體恐怖”的馬修·劉易斯,儘管在設定《僧侶》(TheMonk)的故事場景時,已將“古堡”換為“古寺”,但“古寺”同樣為中世紀建築,也同樣體現了作為“理性主義”對立面的多重價值,因而同樣是“哥德式”的。
安·拉德克利夫曾經在“詩歌中的超現實主義”(On the Supernaturalin Poetry)中詳細分析了哥德式小說中“超現實恐怖”。她通過兩個虛擬的人物的對話,指出哥德式小說實際上可以區分為“心理恐怖”和“本體恐怖”兩個類型。前者以“恐懼”(terror)為目的,作品中很少或幾乎不出現超現實主義的幽靈,而只是通過充滿懸念的“未知物”存在,暗示可能發生的兇險,從而“擴充靈魂,使各種功能警醒到生活的高程度”;而後者以“恐怖”(horror)為目的,通過赤裸裸的超現實主義的暴力、兇殺等描述,刺激人的感官,使靈魂“凝聚、凍結,甚至湮滅”(Radcliff145-52)。安·拉德克利夫本人的《尤道弗的神秘》等作品,即是“心理恐怖”類哥德式小說的代表。她善於使用“恐懼”暗示,展示潛在的暴力威懾,其效果比用文字公開描述有過之而不及。這種“恐懼”暗示手法實際上來自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敬畏”(sublime)理論。在“論敬畏和美麗”(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中,他提出了“敬畏”也是“美麗”的,“痛苦”、“恐懼”也能帶來“愉悅”的論斷。而“本體恐怖”類哥德式小說的代表作家當屬馬修·劉易斯。在《僧侶》一書中,他不但用醒目的文字表達了與安·拉德克利夫相同的反天主教觀點,還赤裸裸地展示了通姦、亂倫和謀殺,甚至連撒旦本人也充當了同性交媾的引誘者。但無論是“心理恐怖”派,還是“本體恐怖”派,都在各自的作品中不約而同地挖掘了人的潛意識、心理創傷、精神錯亂、瘋狂根源、禁忌、夢魘和性,揭示了社會邪惡、監獄黑幕以及貧困的獸性化效應,因而同樣屬於“哥德式小說”。
如果說,上面引述的伊迪絲·伯克黑德、羅伯特·梅奧、德文德拉·瓦瑪等人的言論還帶有個人的臆測和推論,那么下面引述的60、70年代路易斯·詹姆斯(Louis James)、維克多·塞奇(Victor Sage)、科拉爾·安·豪厄爾斯(Coral Ann Howells)等人的言論則是鑿鑿有據了。路易斯·詹姆斯說,當時哥德式小說失去魅力是因為那些“僱傭作者”、“低等階層作者”“沒有足夠的環境描寫能力來製造不可知的懸念”(James80)。維克多·塞奇則進一步補充說,1820年後“哥德式小說破碎了,暢銷書發生兩極分化”,一面是“雷諾茲的‘廉價恐怖故事’”,另一面是“司各特的占絕對優勢的文學傳統”(Sage84)。而由於上述狀況,豪厄爾斯說,閱讀哥德式小說已經成為當時社會上的一個“笑柄”(Howells80)。然而,他們的論述還留有疑問:究竟是什麼原因使閱讀哥德式小說成為“笑柄”?哥德式小說退出歷史舞台究竟是什麼時候?
2005年,英國學者弗朗茲·波特(Franz Potter)出版了專著《哥德式出版書籍的歷史1800-1835》(The History of Gothic Publishing1800-1835),該書以確鑿的史料考證了哥德式小說的衰落及其具體時間。最後,他得出結論:“1800年至1835年這段時期意味著哥德式小說的衰落。正如上面所說的,沃爾特·司各特於1814年出版的《威弗利》是向哥德式小說讀者群首次挑戰的標誌,而威廉·哈里森·安斯沃斯於1834年出版的《魯克伍德》被我選作它的終點,是因為該書代表19世紀30年代感官小說的崛起”(Potter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