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品牌決定著一個企業乃至國家在全球市場上的競爭地位,有效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也成為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發展結構的迫切要求。然而,對品牌價值構成要素的理解差異卻成為阻礙各類組織提升品牌價值的重要問題。因此,制定《品牌評價—要素》(GB/T 29186-2012)國家標準。
編制進程
2011年10月13日,國家標準計畫《品牌評價—要素》(20110180-T-469)下達,項目周期36個月,由TC532(全國品牌評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2年初成立起草組,確定主要負責人。2012年上半年主要進行文獻收集、理論分析、企業訪談、案例研究等。經過起草組成員反覆修改和研討後,形成初稿。
初稿形成後,起草組成員多次集中,進行了認真討論,特別對品牌價值形成過程和品牌價值要素的歸納角度等一些關鍵性的重點、難點內容進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統一認識,但仍存在一些不能完全確定的問題。經起草組商議決定,不能確定的內容暫時採用大多數成員的意見,視徵求意見情況再做處理,並於2012年7月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2013年3月1日,國家標準《品牌評價—要素》(GB/T 29186-2012)實施。
制定依據
科學性原則:按照品牌價值形成的邏輯過程,基於相關方的視角對品牌價值影響要素進行系統梳理,由組織、市場和顧客三個維度說明品牌價值影響要素的構成,確保《品牌評價—要素》(GB/T 29186-2012)的各部分內容協調一致,合理有序,保證標準的系統性和科學性。
實踐性和適用性原則:該標準的編制考慮了不同行業的特點,充分考慮中國企業的實際發展狀況,結合了中國自主品牌企業在品牌價值管理實踐工作中的經驗,增強了標準的可操作性和適用性。
兼容性原則:該標準的編制要注意與《品牌評價—品牌價值評價要求》、《品牌價值—術語》和《品牌價值—多周期超額利潤測算法》等標準兼容。
規範性原則:國家標準《品牌評價—要素》(GB/T 29186-201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質量協會、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國家行政學院、清華大學、連城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中發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正邦品牌顧問服務集團。
主要起草人:王立志、吳芳、康鍵、李釗、段永剛、林海、孫良泉、李興國、鄭毓煌、劉伍堂、陳思、程建文。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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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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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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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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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品牌價值形成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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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品牌價值構成要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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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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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品牌評價—要素》(GB/T 29186-2012)提供了影響組織品牌價值的要素。《品牌評價—要素》(GB/T 29186-2012)適用於各類組織開展的品牌價值創建、傳遞、實現及維護等活動,同時也適用於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的品牌價值評價活動。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品牌評價—要素》(GB/T 29186-2012)在分析品牌價值內涵、形成的基礎上,從品牌各利益相關方的角度提出品牌價值構成要素,為管理品牌價值的各類組織提供的基本依據和指南。
制定《品牌評價—要素》(GB/T 29186-2012)的目的是為了引導企業和其他各類組織根據影響品牌價值的各級要素,有效制定品牌管理戰略,開展品牌經營活動,提升品牌價值,增強組織的核心競爭力。
《品牌評價—要素》(GB/T 29186-2012)在分析品牌價值形成過程的基礎上,按照品牌價值創建、價值傳遞和價值實現與維護的品牌價值形成過程,從組織、市場和顧客三個維度對品牌價值要素進行系統的梳理,對各主要維度中的價值要素其內涵、測量進行系統歸納,為企業提供有效制定品牌價值管理戰略的方向和指南。
《品牌評價—要素》(GB/T 29186-2012)的核心在於從品牌價值形成過程的基礎上,系統梳理影響品牌價值的關鍵要素,從而幫助企業抓住重點、有的放矢,科學制定品牌價值管理戰略,提高品牌價值管理效率。有效解決品牌價值管理過程中的瓶頸問題、隱性問題及其他系統性問題,實現最佳化資源、減少浪費、降低成本、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