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根據巴煉籃全國品牌價值及價值測算標準化技術委龍請重員會《關於成立品牌價值評價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的通知》(品標委文[2013]03號),2013年9月2日成立了《品牌價值評價 食品加工、製造業》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組長單位為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副組長單位為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2013年9月中旬,工作組經研究討論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計畫,確定了任務分工,同時確定了指導思想、編制原則和編寫大綱,擬定出標準的編寫計畫安排。
2013年10月份,根據編寫計畫,工作組首先進行了資料調研等,在此基礎上,工作組組織開展了起草工作並提出了標準草稿。
2013年11月,工作組在徵求部分行業專家的意見後,對草稿進行了修訂並提出了標準草案初稿。
2013年12月,工作組在更廣泛範圍內進行了徵求意見,對其中的有關內容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和研究,並提出了修改意,形成了該標準的徵求意見稿。
2014年1月26日,國家標準計畫《品牌價值評價―食品加工、製造業》(20132773-T-424)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532(全國品牌評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 ,主管部門為中虹鴉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4年12月31日,國家標準《品牌價值評價―食品加工、製造業》(GB/T 31047-2014)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品牌價值評價―食品加工、製造業》(GB/T 31047-2014)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中國物品編碼中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得利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陝西省標準化研究院、江蘇省質量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福建省標準化研究院、中和資產評估有限浙江雪舫工貿有限。
主要起草人:劉曉冬、康鍵、岳善勇、吳新敏、曹高峰、鄭乾坤、楊強、劉力真、王貴寶、沈烽吳芳、彭凱、王海燕、楊林、楊志明、姜燭、吳榮仁。
標準目次
前籃歡宙屑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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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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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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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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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加工、製造業品牌價值測算模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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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加工、製造業品牌強度測算指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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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加工、製造業品牌價值測算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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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食品加工、製造業品牌強度測算指標及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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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品牌價值評價―食品加工、製造業》(GB/T 31047-2014)規定了食品加工、製造業品牌價值評價的測算模型、測算指標、測算過程等內容的相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食品加工、製造業企業或企業集團品牌價值評價,也可作為行業組織和第三方對故灑犁企業進行品牌價值評價的依據。
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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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188-2012 品牌評價—多周期超額收益法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品牌價值評價―食品加工、製造業》(GB/T 31047-2014)是通用型、共性標準,而凳辨兵燥品牌價值評價與企業所處的行業特徵密切相關,其影響因素和影響權重也不盡一致,因此為指導食品加工、製造行業創建知名品牌,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併科學評估品牌建設情況和成果,制定適用於食品加工、製造業的品牌價值評價方法標準是必要且可行的。該標準的制定是對已有品牌價值評價國家標準體系的補充和完善,是《品牌價值—術語》(GB/T 29185-2012)、《品牌價值—要素》(GB/T 29186-2012)、《
品牌評價—品牌價值評價要求》(GB/T 29187-2012)、《品牌評價—多周期超額收益法》(GB/T 29188-2012)四項國家標準的配套實施標準,對提高標準的實效性具有實際意義。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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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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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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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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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加工、製造業品牌價值測算模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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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加工、製造業品牌強度測算指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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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品加工、製造業品牌價值測算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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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食品加工、製造業品牌強度測算指標及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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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品牌價值評價―食品加工、製造業》(GB/T 31047-2014)規定了食品加工、製造業品牌價值評價的測算模型、測算指標、測算過程等內容的相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食品加工、製造業企業或企業集團品牌價值評價,也可作為行業組織和第三方對企業進行品牌價值評價的依據。
引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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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188-2012 品牌評價—多周期超額收益法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品牌價值評價―食品加工、製造業》(GB/T 31047-2014)是通用型、共性標準,而品牌價值評價與企業所處的行業特徵密切相關,其影響因素和影響權重也不盡一致,因此為指導食品加工、製造行業創建知名品牌,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併科學評估品牌建設情況和成果,制定適用於食品加工、製造業的品牌價值評價方法標準是必要且可行的。該標準的制定是對已有品牌價值評價國家標準體系的補充和完善,是《品牌價值—術語》(GB/T 29185-2012)、《品牌價值—要素》(GB/T 29186-2012)、《
品牌評價—品牌價值評價要求》(GB/T 29187-2012)、《品牌評價—多周期超額收益法》(GB/T 29188-2012)四項國家標準的配套實施標準,對提高標準的實效性具有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