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價值要素評價第4部分:創新要素

國家標準《品牌價值要素評價 第4部分:創新要素》 由TC532(全國品牌評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21年04月30日,《品牌價值要素評價 第4部分:創新要素》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21年11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品牌價值要素評價 第4部分:創新要素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1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修訂信息,起草工作,

修訂信息

2021年04月30日,《品牌價值要素評價 第4部分:創新要素》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21年11月1日實施。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 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 、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深圳市品牌建設促進中心 、《中國品牌》雜誌社 、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 、中標合信(北京)認證有限公司 、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楊志花 、呂安然 、吳萍 、趙雲龍 、王麗麗 、李霄霞 、康鍵 、段琦 、吳芳 、胡智 、李可偉 、張超 、張靜 、王晨華 、許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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