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就業

和諧就業指的是以市場就業觀為基礎,發揮政府、市場、企業與勞動者的合力,共同樹立的以積極擴大就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以及勞動者自我就業為主要內容的就業觀即是和諧就業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諧就業
  • 類型:經濟術語
影響因素,指導思想,對策,

影響因素

和諧就業與以往就業最大的不同在於強調要以人為本,倡導和諧的勞動就業關係的築就,使勞動者在勞動就業過程中物質上得到滿足,精神上感到愉悅,同時也為國家和企業做出了貢獻。而目前的就業現狀與此還有很大距離,其不和諧的狀況和原因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勞動者就業困難——主要原因在於就業總量上供大於求,就業結構性矛盾突出、區域分布不均。
勞動者就業困難是仍然是目前就業不和諧的主要表現。其原因從巨觀上來看:
· 我國勞動力總量上是供大於求,就業壓力將長期存在。這種壓力:一方面,通過新增勞動力表現出來;另一方面,通過失業再就業以及農業剩餘勞動力表現出來。
· 勞動力結構性矛盾突出、區域分布不均,這樣:一方面,出現了就業困難;另一方面,又出現了局部地區和企業用工荒的現象。而隨著生產技術水平的迅速提高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結構性失業將日趨嚴重。以上問題使大量勞動力不能順利就業,給勞動者個人和家庭生活帶來負面影響。
(二)勞動者的勞動權益得不到保護——原因在於就業法律法規不完善,就業市場不規範行為普遍。
勞動者的就業權沒有得到充分保障,主要表現為工作自由權受到不合理限制、就業平等權受到侵犯、就業訓練權得不到有效保證、失業保險權大打折扣等。另外,出現勞動糾紛時,勞動者也處於弱勢地位。以上問題的出現雖然與我國正處在經濟轉型時期以及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有關,但也與我國就業法律法規不完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整個社會法律意識不強有很大關係。雖然我國從1994年7月5日就頒布了勞動法,2008年1月1日起又開始實施《就業促進法》,但法律法規不全面細緻、立法滯後等等使勞動者的權益不能及時得到保護。廣大勞動者的身心受到傷害而得不到保護是社會不和諧的重要表現。
(三)勞動者的後顧之憂嚴重———原因在於社會保障不健全。
我國目前社會正從改革普惠走向利益分割的時代,這就導致勞動者對自己未來的醫療、養老以及失業等等問題感到深深地憂慮,而不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其主因。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會損害著公平的競爭環境,並直接影響到了這一制度的效能發揮,亦明顯地不利於推進和諧就業,亦會成為中國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障礙。尤其失業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更為重要。我國勞動用工制度改革進展緩慢的主要原因就是至今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失業保險制度。因此,建立起完善的失業保險制度並使其向就業保障機制轉化,是今後的重要任務。總之,我國目前已經處於這樣一個時期,即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將難以解決改革和發展中出現的貧困和失業等諸種社會問題,亦不利於推行和諧的就業政策。因此,確保和諧就業政策和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協同發展是中國現階段乃至相當長時期內解決就業問題的必由之路。
(四)勞動者的勞動幸福感降低———原因在於就業環境嚴峻,勞動者的才能不能盡情發揮。
眾所周知,由於生長的社會環境和生理結構不同,所以每個勞動者都各具特點,各有所長,各有不同的勞動才能。如果從事的工作正是自己所擅長的,那么勞動效率必然很高,勞動者的收入也會增加,勞動過程也會成為一種享受過程,勞動者的幸福感才會提高;反之,如果從事的工作正是自己所厭惡的,那么勞動效率必然降低,勞動者的收入也會減少,勞動過程就會成為一種痛苦過程,勞動者的幸福感會蕩然無存,這樣也會對家庭和社會造成影響。而基於前面所闡述的原因,導致勞動者在就業過程中首要關注的是收入的高低、待遇的好壞,而其次才考慮自己是否擅長和興趣愛好。這樣,勞動者的潛力不能盡情發揮,人盡其材,勞動者無就業幸福可言,這正式我們提倡的和諧就業所極力避免的。
(五)國家巨觀上調控不力、就業預測機制殘缺、就業市場發育不完善以及用人單位社會責任意識淡薄等方面的原因。

指導思想

在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我們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全面推進和諧就業的進程。在全面推進和諧就業的進程中堅持科學發展觀。
(一)把發展生產力作為我們的根在全面推進和諧就業的進程中堅持科學發展觀。首先,把發展生產力作為我們的根本任務,堅持經濟的持續和快速增長,以便為整個社會的發展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這樣才能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因為經濟產出的增長,總是要依賴於勞動力、資本和技術等要素的投入,因此經濟成長必然帶動就業的增長。尤其在我們這樣一個人口大國,在目前勞動就業人口的高峰期,大量增加就業崗位才是解決就業問題的關鍵,是實現和諧就業的雪中送炭。不斷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勞動就業的需要,這是我們在勞動就業方面應堅持的第一和首要的觀點。
(二)在和諧就業進程中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滿足以工人和農民等勞動者為主體的大多數人的勞動就業的需求為根本出發點,包括提供就業崗位、保護勞動者的就業權益、使勞動者的聰明才智得到盡情發揮等等。這樣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才能充分享受勞動的成果、勞動的快樂,才能達到身心愉悅,才能促進我們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在和諧就業進程中我們還要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的指導思想。我們不僅要關注城市居民的就業問題,還要關注農村居民的就業;不僅關注大學生的就業,還要關注學歷低、勞動技能差的人員的就業;不僅關注中青年人的就業,還要給老年人提供繼續發揮餘熱的機會。尤其目前我國結構性就業矛盾突出,所以,在地區就業中,要注重推進中西部地區經濟的發展,以此來帶動就業的增加;在產業就業中,要加大第三產業發展力度,擴大的就業領域;積極發展進出口貿易和對外勞務合作,全方位的開拓新的就業空間。另外,全面理順與就業相關的各方面關係,建立健全完善的勞動力市場國家政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各司其職,各盡其能,相互協調,譜寫和諧就業的篇章。在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過程中,要重視新的就業領域的開闢,同時注重就業質量的提升,以此來促進就業的持久性和穩定性,促進就業的可持續發展
(四)在和諧就業進程中還要注重統籌兼顧。就業問題與經濟發展、人民生活密切相關,它事關全局,紛繁複雜,是不能一朝一夕就能解決的問題。因此,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抓住就業中的主要問題,以點帶面,緩和就業矛盾;在面對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相衝突,長遠和眼前利益相碰撞時,要全面考慮,要以大局為重,但也不能肆意侵害勞動者個人利益。

對策

(一)繼續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增長,增加就業崗位
從根本上說,解決就業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發展經濟。經濟成長與就業擴張之間存在著正相關關係,這已為世界各國經濟發展史所證明。但從我國近年來的狀況看,經濟成長沒有帶來相應的就業增長。因此,未來在實踐中一定要使就業優先的原則確實得到體現:
勞動力市場發育要優先於其他要素市場發育。
勞動者利益要適度優先於資本利益。
有利於促進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政策成本要優先於其它財政支出給予安排。
就業崗位增加要優先於社會收入水平提高。但就業優先不是不要經濟成長,而是說在保持經濟成長速度的同時提高GDP就業彈性和就業增長率。另外,國家還要繼續調整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地區經濟結構,要積極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大力發展中小企業和多種所有制經濟,在地域空間上也要全面、協調地發展,從而增加就業的總容量。
(二)加強勞動力市場法制化建設,建立市場運行的新秩序。
勞動力市場法制化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有法可依。
進行勞動立法。勞動立法主要包括就培訓勞動關係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方面的立法。要及時通過創造新的法律法規,廢除或修改過時的規定,建立起完備的勞動法律體系。
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這就要求各級政府要加強勞動行政執法工作,加大執法力度,保障勞動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
做好勞動法律的宣傳普及工作,培養法律意識。一方面針對各級勞動保障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做好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提高法律素養,使其充分認識導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開展普法宣傳,使各項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加強勞動力市建設,完善和諧就業服務體系。
拆除城鄉壁壘,打破地區分割,建立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提高勞動要素配置效率
建立覆蓋全國的勞動力信息網路,無償定期地面向社會提供勞動力供求信息,加速勞動要素的流動,縮短失業人口搜尋工作的時間,降低企業在僱傭新的工人方面所付出的尋找、面談、選擇等成本,提高全社會的就業水平。
制定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整體規劃,建立就業登記制度,加強就業服務工作的指導,推動就業服務事業的全面發展。
(四)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保障制度,減輕失業的衝擊力。
和諧社會建設的現實國情,決定了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應當具備並發揮出有利於促進就業的功能。而其中的失業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尤為重要。而建立何種模式的失業保險制度,應從我國國情和今後發展形勢來確定。同時,和諧就業也要求用人單位以人為本,勇於承擔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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