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辦法是2002年1月22日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辦法
- 性質:保障辦法
呼和浩特市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辦法是2002年1月22日發布的辦法。
呼和浩特市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辦法是2002年1月22日發布的辦法。【發布單位】呼和浩特市【發布文號】【發布日期】2002-01-22【生效日期】2002-01-22【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呼...
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規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城市低保)工作,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實施辦法》(內政發〔2001〕74...
(一)起草本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規,制定城市低保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低保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二)編制本地區城市低保年度資金需求計畫,負責提出本區域內城市低保資金的分配方案和對資金使用的監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為解決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難而建立的一種社會救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後,由於救濟標準統一、救濟範圍擴大、救濟水平提高、救濟行為規範,使我國的社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和人事等部門分工負責...
三、實施價格臨時補貼政策 為有效解決低收入民眾因物價上漲,而出現的生活困難問題,各地有關部門要參照自治區的補貼辦法,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及時拿出價格臨時補貼辦法,對城市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和孤兒及農村牧區低保對象、五保供養對象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對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對象是以下三類人員: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重新...
同時,要堅決克服按非農業人口一定比例下達保障對象指標等簡單化的辦法,儘快把所有符合條件的城市貧困人口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管好用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建立和規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第三十二條 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財政專戶存儲,專款專用。財政部門應當會同醫療保險行政部門加強基金管理,實現基金保值增值。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計息辦法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第五章 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三條 自治區醫療保險行政...
目前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採取由財政和保障對象所在單位分擔辦法的城市,要逐步過渡到主要由財政負擔的方式上來。四、倡導社會互助,鼓勵保障對象勞動致富 在建立和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過程中,各地要教育民眾體諒國家的困難,鼓勵和...
第八條對申請臨時救助的對象家庭收入計算,可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城市低收入家庭資格認定辦法》或各盟市、旗縣(區)制定的相關辦法執行。第四章 臨...
第三十七條 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保證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困難熱用戶的正常用熱。第三十八條 熱用戶發生變更的,應當與供熱單位辦理供用熱契約變更手續,結清熱費。供熱單位應當為熱用戶提供便利。第三十九條 熱用戶不...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審核審批工作,根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國務院令第271號)、《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國務院關於...
(八)違約責任與糾紛解決辦法;(九)拆遷補償安置協定變更的條件;(十)當事人雙方認為需訂立的其他條款。房屋產權證或經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的用作產權調換的房屋的平面圖,應作為協定附屬檔案。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
1993年上海市在全國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1996年在全國範圍內鋪開。1999年9月,《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條例》經國務院審定並於同年10月1日在全國施行,意味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行,也是我國社會救助工作...
供熱單位應按資質證書確定的等級、範圍開展經營活動,並接受城市公用事業管理部門的年度審驗。第十五條 供熱單位應與用戶簽訂供熱契約。契約內容包括供熱期限、室內溫度、維護責任、收費標準(熱費按使用面積收取)、繳費時限和結算辦法及違約...
第六章 應急與保障 第三十六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城市供熱保障體系,設立城市供熱保障金,保證困難民眾冬季採暖。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立城市供熱保障體系和設立城市供熱保障金的具體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
2002年4月1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檔案名稱 西藏自治區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 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和完善我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辦法的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受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對《呼和浩特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
為了加強工會建設,實施辦法就上級工會幫助指導職工組建工會的職權、建設街道和鄉鎮一級工會和工會組織形式作了規定,明確“企業職工較多的鄉鎮、城市街道,建立基層工會聯合會。較小企業、事業單位就近以行業或者區域劃分,成立基層工會聯合會...
市和旗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制定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對老年人給予照顧,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