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規劃局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和規劃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呼倫貝爾市有關城市規劃、村鎮規劃、規劃管理、城市勘測及城建檔案管理的措施和辦法,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規劃局
  • 所在城市:呼倫貝爾市
  • 職能科室:4個
  • 屬性:政府機關
  • 局長:鮑新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城市規劃管理科,村鎮規劃管理科,規劃執法監察科,地址,工作動態,

主要職責

負責呼倫貝爾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市域城市規劃、村鎮規劃、規劃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負責市政府交辦的組織編制、監督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和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工作;組織編制市區的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工作;負責指導鄉鎮域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的編制和規劃的實施。
負責市域內各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審批前的論證、審查工作,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市域內設市城市、重要工礦區、林區鎮及開發區總體規劃審查報批工作;負責一般性詳細規劃及開發區詳細規劃的審批工作。
負責市域城市總體規劃布局調整方案的擬定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須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的市直各有關部門編制的專業規劃的審查工作。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建設項目的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市域城市規劃區內報市計畫部門申請立項前的建設工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核發工作。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及臨時用地申請的審查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及臨時建設工程申請的審查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管理工作。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旅遊區、風景名勝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規劃管理工作。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城市戶外廣告設定,城市綠地,城市雕塑、停車場建設,文物保護單位周圍的建設控制用地及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管理工作。
負責市域城建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和實行竣工檔案保證金制度。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主要建設工程竣工的規劃驗收工作,做好竣工資料的管理工作。
負責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審查、登記管理、報批以及規劃設計市場的管理工作。
組織開展城市規劃管理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規劃設計及規劃成果的招投標工作;負責城市規劃科研項目的組織申報、申請簽定工作,推進規劃科技進步,推廣科技成果。
負責規划行業統計工作。
承擔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城市規劃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呼倫貝爾市規劃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機關工作制度;負責機關的會議組織、公文處理、印信管理、信息調研、行政督查、對外聯絡、新聞宣傳,檔案、資產、財務、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安全保衛、內部審計和信訪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市域城市規劃管理的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工作。

城市規劃管理科

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及規劃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市域城市總體規劃及市域城市總體規劃調整方案的擬定;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與報批;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城市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審批工作;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市域各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的審查、論證工作;負責設市城市、重要工礦區和林區鎮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市直各有關部門編制的須納入城市總體規劃的專業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市區建設用地、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國務院、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旅遊區、重點風景名勝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的城市戶外廣告設定,城市綠地、城市雕塑、停車場建設,文物保護單位周圍的建設控制用地及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市域的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市規劃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參加城市規劃區內重要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城市規划行業統計工作。

村鎮規劃管理科

負責市域村鎮(不含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鎮)規劃的管理工作;指導鄉鎮總體規劃和村鎮規劃的編制和規劃的實施;負責建制鎮重點工礦區、旅遊開發區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編制的審查論證和備案工作;指導全市村莊規劃、鄉鎮規劃和規劃管理工作;指導村鎮出讓、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規劃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外重點工程項目的規劃選址論證工作;指導城鎮地下空間的開發與利用;負責村鎮規划行業統計工作。

規劃執法監察科

組織開展宣傳貫徹國家、自治區有關城市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活動;研究擬定全市城市規劃管理的辦法、措施,並監督實施;對全市城市規劃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規劃區內違法用地和建設工程進行查處;負責全市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規劃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市轄各旗市區的規劃執法監察工作;負責組織對市人大、政協提案和建議的承辦答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登記管理、報批及規劃設計市場的管理工作等。

地址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滿洲里路22號
負責人:鮑新海

工作動態

市規劃局召開會議部署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前期準備工作
市規劃局召開部署抓好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前期準備工作方案的會議,傳達貫徹《中共呼倫貝爾市委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前期準備工作的通知》(呼黨辦發電[2013]69號)精神。全體黨員幹部參加了會議。
會議首先傳達市委辦《中共中央關於在全黨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意見》(中發[2013]4號),在傳達學習的基礎上,隨即研究成立了市規劃局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並要求以各單位黨支部為單位牽頭負責,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會議強調,全局系統各單位黨政“一把手”要統一思想、提升認識、明確責任,全面理解“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總要求,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嚴格按程式要求,認真組織黨員幹部先行開展學習教育,圍繞“為民務實清廉”主題,全面摸清該局黨員幹部在“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此基礎上形成可行的前期調研報告,確保做好為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前期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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