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科學技術局

呼倫貝爾市科學技術局(掛呼倫貝爾市智慧財產權局牌子)為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科學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科學技術局
  • 地區:呼倫貝爾市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財務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呼倫貝爾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確定呼倫貝爾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歸口管理科技三項費、科學事業費等有關經費的分配、預決算,協同有關部門綜合
運用財政、金融、稅收等經濟手段,加強對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
(五)研究制定呼倫貝爾市工業、農牧業、社會發展等領域的科技攻關、成果推廣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措施,負責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
(六)編制呼倫貝爾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示範園區的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編制科技合作計畫,商簽和執行官方科技合作協定、協定;協調主要的民間科技合作交流活動。
(八)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九)負責管理全市科技成果鑑定、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和宣傳工作規劃;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中介組織的發展,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
(十)負責科技信息、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扶持引導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
(十一)指導協調市直有關部門和旗(市、區)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地區和行業科技進步;提出並組織實施呼倫貝爾市科技教育培訓計畫。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科技信息網路建設工作和新能源技術推廣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專利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呼倫貝爾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內設7個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會務、文秘,檔案、印鑑管理,人事、勞資、機構編制、信訪、保密、老幹部等工作;負責機關工作規章制度建設;負責科技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科技活動周組織落實。研究擬訂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發展科學技術方針、政策法規的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科技人員有關政策。
(二)發展計畫科
組織編制全市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各類科技發展計畫的經費配置建議;負責對各類科技計畫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科技示範基地的建設;提出科技成果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統計分析工作;對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進行審核;組織實施科技人員培訓、教育計畫。
(三)條件財務科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落實科技三項費;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的分配、預算、決算;推動科技經費的財務制度改革;對科技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審計、監督;制定科研條件保障方面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機關財務工作。
(四)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新技術;組織實施信息、新能源、生物技術和環境工程等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和科技創新工程;推動全市工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五)農村牧區與社會發展科
研究全市科技促進農村牧區和社會發展的有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農牧業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項目;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科技扶貧、科技興旗(市、區)和可持續發展綜合試驗區等科技工作;推動農牧業領域的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六)科技合作科
宣傳貫徹國家制定的技術市場有關的政策、法規;並起草擬定我市技術市場方面的管理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扶持、引導民營科技企業及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管理民營科技企業申請科技三項費的立項工作,開闢多元化投融資渠道;監督檢查本市技術經營活動;開展技術契約認定登記,進行技術市場統計、分析評價;承辦並組織參加國內大型技術市場交易會活動;編制全市科技合作規劃、計畫;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交流活動;負責科技外事工作和科技引智工作,商簽官方科技合作協定、協定,並組織實施。
(七)智慧財產權科
編制專利工作年度計畫和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專利信息網路規劃;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訂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和培訓規劃;負責有關計畫和統計等工作;研究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負責對專利資產的評估和企業專利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利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制訂規範專利市場、推動專利技術實施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查處冒充專利行為,處理專利糾紛;負責專利契約的登記備案工作;對專利廣告審查出證;研究制定全市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獎勵、保密等措施辦法。監察室。負責市科技局和市科技系統行政監察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市科技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務工作。

領導分工

何偉利:局長 負責市科技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條件財務科。
劉鴻禮書記、副局長負責市科技局黨組全面工作,分管農村牧區與社會發展科、智慧財產權科。
劉振忠副局長,協助麗娜局長分管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生產力促進中心;協助劉鴻禮書記分管黨總支。
楊智娟副局長,協助麗娜局長分管科技合作科、科技情報研究所;負責會展和培訓專項工作。
曲則凱副局長,協助麗娜局長分管發展計畫科、新能源技術推廣站。
王文義紀檢組長分管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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