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呼倫貝爾市旅遊發展委員會是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倫貝爾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 主任:托亞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歷史沿革

2017年04月,內蒙古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正式批覆呼倫貝爾市旅遊局更名為呼倫貝爾市旅遊發展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呼倫貝爾市旅遊業發展規劃和旅遊業管理辦法、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培育和完善全市旅遊市場,研究擬定發展全市旅遊業的辦法和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資源和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建設;指導旅遊統計及旅遊行業財會工作。
(四)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制定的各類旅遊景點(區)、度假區、涉外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設施的標準和服務標準;按規定審核旅行社資格;按規定審核、審批星級飯店;評定旅遊涉外飯店;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
(五)負責全市重點旅遊景點景區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建議書》的編制,項目的立項審核、指導開發,監督重點項目的工程建設及質量把關,負責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招商引資,監督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六)負責對國家、自治區關於出國旅遊和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旅遊和邊境旅遊政策的組織實施;代表市政府簽定有關旅遊協定,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八)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九)承辦市政府和自治區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旅遊局內設5個科室。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財務信息、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旅遊業的人才交流和勞動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規劃發展科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和旅遊業管理的具體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旅遊體制改革,組織、指導旅遊統計工作;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建設;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指導旅遊行業財會工作。
旅遊促進科
研究擬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組織指導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旅遊市場促銷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重大促銷活動和旅遊業信息調研;組織國內外旅遊產品、旅遊市場開發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質量管理科
實施國家、自治區關於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涉外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培育和完善全市旅遊市場,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指導、組織旅遊文娛工作;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工作;指導優秀旅遊地區創建工作。
教育培訓科
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制定旅遊業人力資源開發及整體素質提高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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