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秋(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原規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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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秋,男,漢族,1957年10月出生,山東鄆城人,大專學歷,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呼倫貝爾市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1年11月12日,據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訊息,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玉秋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玉秋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鄆城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1977年12月至1986年8月,扎蘭屯建材公司司機、城建局司機;
1986年8月至1988年7月,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學院學習;
1988年7月至1996年3月,扎蘭屯市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幹事、主任、測繪隊隊長;
1996年3月至1996年9月,扎蘭屯市環境衛生管理處主任;
1996年9月至1999年3月,扎蘭屯市國土規劃局副局長;
1999年3月至1999年10月,扎蘭屯市城鄉建設環保局局長;
1999年10月至2001年11月,扎蘭屯市城鄉建設環保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1年11月至2002年3月,呼倫貝爾盟建設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2年3月至2003年11月,呼倫貝爾市建設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3年11月至2006年6月,呼倫貝爾市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6年6月至2016年8月,呼倫貝爾市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呼倫貝爾市規劃局正處級調研員;
2017年8月,退休。

職務任免

2016年10月,免去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規劃局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8月2日,據呼倫貝爾紀委監委訊息,李玉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21年11月12日,據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訊息,李玉秋(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呼倫貝爾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扎蘭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玉秋作出逮捕決定。
2021年,經查,李玉秋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從政要求,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規劃審批、結算工程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李玉秋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呼倫貝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呼倫貝爾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玉秋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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