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之禮

周公之禮

周公之禮”通俗指夫妻同房,做愛,發生性關係。“周公之禮”是漢語中關於性關係的一種委婉說法,有點戲謔的意味。

相傳西周初年男女濫情,但是周公發現這樣不行,於是規定:男女在結婚前不能隨便發生性關係,除非到了結婚當天才行。後來人們管這個叫“周公之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公之禮
  • 定義:夫妻同房,做愛,發生性關係
  • 語氣:委婉,戲謔
  • 原因:西周初年,民間婚俗混亂不堪
  • 提出人:周公
  • 目的:明德新民
歷史記載,詳細釋義,傳承歷史,考究意義,周公簡介,歷史功績,翦滅殷商,平定三監,大行封建,讓位成王,

歷史記載

周公之禮,敦睦夫婦之倫
西周初年,世風日下民間婚俗混亂不堪。
明德新民,周公親自製定禮儀。周公從婚禮入手,對當時男女交接混亂的狀況進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他把男女從說親到嫁娶成婚,分為了七個環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敦倫七個環節,並且對每個環節都進行了細化,作了具體細緻的規定,這些合稱“婚義七禮”。
這第七禮——敦倫,即敦睦夫婦之倫,含有指導新婚夫婦依禮行事的用意。其儀男俯女仰,以合天覆地載之理,於是陰陽和諧,乾坤有序,維綱常而多子孫。
敦倫:交配的文雅代稱。原為儒家用語,後為佛家借用,再後轉為男女交合。
儒家:《論語·八佾第三》:學儒必須敦倫盡分,始能希聖希賢。
佛家:求子三要◎◎第一保身節慾,以培先天、第二敦倫積德,以立福基。第三胎幼善教,以克隨流。(印光大師
雖然說敦倫是性交的意思,但是專用於夫妻之間,只有有夫妻名分的男女交合才能用敦倫二字,情人間是不能用這詞的。

詳細釋義

相傳西周初年,世風磽薄,婚俗混亂。輔佐天子執政的周公為整飭民風,親自製禮教民。周公格外重視婚禮,從男女說親到嫁娶成婚,共分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敦倫七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具體細緻的規定,合稱“婚義七禮”、“士婚義七禮”,為讓“士”人理解如何執行“七禮”,周公遂與妻子一起演禮,現身說法。可演試到“敦倫”一節時,周公之妻拒絕了。敦倫,即敦睦夫婦之倫,含有指導新婚夫婦依禮行事的用意。但妻子不同意演試“敦倫”。躊躇間,周公見到兒子伯禽擺弄的幾個葫蘆瓢,試合兩爿能重新合為一個葫蘆,他靈感頓生。次日,周公把“士”人子弟召到辟雍(學校),講解“婚義七禮”,說到“敦倫”時,他拿出一對原配的葫蘆瓢來,以此為喻:未分之前如混沌一體,剖開之後如男女有別,敦夫婦之倫,就如同把葫蘆瓢重新合為一體,其儀男俯女仰,以合天覆地載的萬物推原之理,於是陰陽合諧,乾坤有序,維綱常而多子孫。從此新婚夫婦均據“七禮”行事,原本的教具葫蘆瓢也在婚禮上被奉為禮器:用根繩子拴住兩個瓢柄,表示夫婦二體合一;又得一仰一合地擺在新房內,象徵男俯女仰及子孫繁衍。到了“禮崩樂壞”的春秋時代,周公制定的婚儀亦漸廢弛,孔子遂重修禮典。修到“士婚義”中“敦倫”一節時,他認為時過境遷,可以省掉。“六禮”於是產生。不過民間照舊把世代相傳的葫蘆瓢置於婚儀中。孔子又順遂民意收葫蘆瓢入禮書,稱為“合卺”,不算婚儀中的正規禮器,而是夫婦“共牢而食”(即共吃祭祀肉食)後以酒漱口的器具。時間一久,不少人認為這是喝“同心酒”的器具;也有人仍學前輩的做法將其一仰一合地放著,哪裡還知曉它的本義呢?

傳承歷史

結合初民婚配的發展史實來考察這類民間傳說,似乎不無道理。考古發現,如半坡和馬家窯類型的文化遺存中,都有模擬葫蘆整體和縱剖面的陶製器物,有人就認為這是人類原始的交媾符號;而在漫長的風俗實踐中,葫蘆也經常扮演男女結合象徵物的角色,如有些地區在男女新婚之夜,婆婆要向媳婦贈送葫蘆形狀的“禮饌”,上面既有蓮花一朵暗示女性,又有突起物一個表示男性;有些地區姑娘出嫁時,要佩戴繡有葫蘆的織物;還有些地區流行著在洞房樑上懸掛木勺的習俗,也可看作是葫蘆瓢的演變。此外,後人常稱夫婦同房為“周公之禮”,雖然帶有戲謔意味,但也能說明古人對此事之倫理性質的看重。

考究意義

周公始創了中國式的法律思想和政治制度體系,完成了“禮”的第三次變革。他從禁酒到制禮,確立了“形而上之禮”的“禮制”理論,他假“祭禮”為“人禮”,用以規範人們的社會地位、等級、行為、人域間的社會關係,他變原始意識中法自然、法天觀念為人法法則,由形式規定本質,用結果掩蓋原因,尋找到並確定了西周社會階級統治的理論原則,還因之創立了西周“形而上之禮”的禮制政治法律制度。這種制度我稱之為“禮法”規範。
周公之禮,是物質力量的最高表現形式,是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進行統治的工具。作為階級的意志,它超越於平民百姓之上,服務於姬周宗法統治,具有強烈的強制力。他把姬周集團的意志和利益全部融合於禮之中,以尊尊、親親、賢賢、嫡長世襲、男女有別構成禮之本體。由之者,謂之“民彝”,非之者,謂之“非彝”。結果是“禮之所去,刑之所加也”。其本質特徵是“保護”與“限制”。
周公之禮,就其組成部分言,主要包括假定、處理兩個部分,而很少明確規定製裁(現代法理學用語)。這說明西周的“刑”與“禮”是分離的。“刑”、“禮”之辯,很早就成為法律史研究的重要課題。據我認為,二者不是同一概念,但二者也不是對立概念。如果說法應該由假定、處理和制裁三個部分組成的話,那么,春秋以前,中國歷史上的禮、刑實是一致的,二者是邏輯關係、因果關係、先後關係,是同一範疇的兩個組成部分(和刑相平列的還有“兵”)。刑、禮分離的法律特徵,在西周史籍中表現特別明顯。《周禮》、《儀禮》是有關假定、處理的專門規範,一般不涉及制裁。而另外,西周的《刑書》(即《九刑》)(已失傳,可從《呂刑》中見端倪),則專門規定了刑罰制度。刑、禮分離,是周公“德治”、“禮制”政策的重要內涵。禮的目的在於“強化”和“保護”,為此,防止犯罪,應是周公“禮制”的創新。一方面,他以懷柔的強化性規範——“禮”掩蓋著殘酷的強制性規範——刑罰、兵伐;另一方面,他利用人們普遍存在的虛榮、自尊心理,根據宗法親宗的宗法制度,強行劃分了人的階級等級,並引伸出了所謂“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法律原則。即,禮是對貴族階級的抬高,而刑則是施於平民階級的恥辱。在法律的意義上講,禮是對“民彝”的保護,而刑則是對“非彝”的恥辱。
周公之禮根據其所調整的社會關係,是有關人身行為、生活方式和政體、組織機構及其附屬的實體規範,是治標而非治本的“法人則聖”的人身法法則。

周公簡介

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文王第四子,武王的弟弟,中國西周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曾兩次輔佐周武王東伐紂王,並製作禮樂天下大治。因其采邑在周,爵為上公,故稱周公。
在周文王時,他就很孝順,仁愛,輔佐武王伐紂,封於魯。周公沒有到封國去而是留在王朝,輔佐武王,為周安定社會,建立制度。武王崩,又佐成王攝政。據《曲阜縣誌》記載:"武王十三年定天下,封公於少昊之墟曲阜,公不就封,留相武王,成王即位,命世子伯禽就封於魯"。新建立的周王朝面臨著嚴重的困難,商朝舊貴族們準備復辟,而周公輔政,又有違於王位世襲制中父死子繼的原則,引起周室集團內部的矛盾。結果殘餘勢力即與周室內部的反叛勢力勾結起來,他們的代表是紂王子武庚與「三監」管叔蔡叔等人。結果周公東征平定三叔之亂,滅五十國,奠定東南,歸而制禮作樂
周公自幼篤行仁孝,多才多藝。文王在時,他以孝仁而異於群子;武王即位,則以忠誠輔翼武王,一次,武王有疾,群臣憂懼,卜求先王救助。“周公於是乃自以為質,設三壇,周公北面立,戴璧秉圭,告於太王王季、文王。”願以自身替武王之身,且稱曰:“旦巧能,多才多藝,能事鬼神。” 及武王死,成王在襁褓中,周公毅然挑起了“攝行政當國”的重擔,並且教誨開導成王,以其終生輔國安邦。
周公“敬德保民”的政治思想,是儒家政治思想的直接來源。儒家思想學說中的一個重要概念“禮”,也源於周公。《周公解夢》一般相傳為周公所作,人們也就不可避免將周公與夢直接聯繫起來。這也就是夢經常被稱為“周公之夢”或“夢見周公”的原因。
周公惟恐失去天下賢人,洗一次頭時,曾多回握著尚未洗完的頭髮;吃一頓飯時,亦數次吐出口中食物,迫不及待地去接待賢士。這就是成語「握髮吐脯」典故。周公無微不至地關懷年幼的成王,有一次,成王病得厲害,周公很焦急,就剪了自己的指甲沉到大河裡,對河神祈禱說:“今成王還不懂事,有什麼錯都是我的。如果要死,就讓我死吧!”成王果然病好了。周公攝政七年後,成王已經長大成人,於是周公歸政於成王,自己回到大臣的位子。
後來,有人在成王面前進讒言,周公害怕了,就逃到楚地躲避。不久,成王翻閱庫府中收藏的文書,發現在自己生病時周公的禱辭,為周公忠心為國的品質感動得流下眼淚,立即派人將周公迎回來。周公回周以後,仍忠心為王朝操勞。周公輔佐武王、成王,為周王朝的建立和鞏固作出了重大貢獻。特別是他在受成王冤屈以後,仍忠心耿耿,為周王朝的發展嘔心瀝血,直至逝世,終天下大治。周公臨終時要求把他葬在成周,以明不離開成王的意思。成王心懷謙讓,把他葬在畢邑,在文王墓的旁邊,以示對周公的無比尊重。

歷史功績

翦滅殷商

周人本是活動於今陝甘一帶以農業見長的部族。太王、王季時開始興盛。文王斷虞、芮之訟,征伐犬戎、密須,鞏固了後方,又越過大河,攻克黎國(今山西長治西南),進攻商王經常打獵的邗(今河南沁陽西北)。滅掉商的同姓國崇之後,在豐水西岸建立了豐邑(今陝西長安西北),以便東進。武王周公幫助他們的父親——文王成了西方的共主,奠定了滅掉商朝的基礎。
紂王並沒有深刻認識到西方姬姓勢力發展的嚴重性,他對外征東夷,對內拒諫飾非,醇酒婦人酒池肉林,把國內政治搞得一片混亂。文王死後,武王即位,以周公為最主要的得力助手,在召公、畢公等幫助下,在盟(孟)津觀兵,大會天下諸侯。這是一種進攻前的總演習,也是一種試探。觀兵後的第二年十二月,武王在周公等人的幫助下,統率戰車三百輛,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渡過盟津。二月甲子(約前1027年)凌晨,武王在商郊牧野集眾誓師,誓詞就是《尚書》中的《牧誓》。
《牧誓》是周公所作。全文分作兩段。第一段痛斥商紂王只聽婦人(妲己)的話,不祭祀祖先天地之神;連自己同祖兄弟都不進用,反而重用四方逃亡的罪人,讓他們暴虐百姓,導致天怒人怨,招致殷紂王滅亡;第二段申明自己是躬行天罰,宣布作戰紀律,鼓勵戰士勇猛殺敵。
紂王發兵抵擋,結果紂軍掉轉矛頭,往回衝殺,紂軍潰敗。紂王登上鹿台,自焚而死。第二天,周公把大鉞,召公把小鉞,在武王左右,向上天和殷民宣布紂王罪狀,正式宣布殷朝滅亡,周朝取而代之,武王為天子。其他人不過負責儀仗、保衛、布置祭天地的用具。兩相比較,我們可以看出周公的地位僅次於武王,周公把的大鉞是一種權力的象徵。
紂王是死掉了,可是對如何處置殷商奴隸主和上層貴族的問題,武王一時拿不定主意。他首先問太公望——姜尚。太公說:“我聽說過,愛屋及烏。如果相反,人不值一愛,那么村落里的籬笆、圍牆也不必保留。”意思是不光殺掉殷紂,連敵對的殷人也不能保留,而要統統殺掉。周武王不同意。又找來召公商量。召公說:“有罪的殺,沒罪的留下。”武王說:“不行。”於是又找來周公。周公說:“讓殷人在他們原來的住處安居,耕種原來的土地。爭取殷人當中有影響有仁德的人。”周公這種給以生路,就地安置,分化瓦解的政策,深得武王的讚許。武王命令召公釋放被囚禁的箕子和被關押的貴族;修整商容故居,並且設立了標誌;讓閎夭培高王子比干的墳墓;命令南宮括散發了鹿台的錢財,打開鉅橋的糧倉,賑濟飢餓的殷民。這一切措施都表明要反殷紂之道而行之,給受殷紂殘害的人平反昭雪,大力爭取殷人。
武王為了“屏藩周室”,拱衛周王朝,進行了封建。被封的兄弟之國有十五人,姬姓之國有四十人;又向參加牧野之戰的諸侯分發了商朝宗廟彝器和寶物。

平定三監

原來商王朝直接統治的地方,武王把它分成三部分,邶由紂王之子武庚祿父掌管,衛由蔡叔度掌管,庸S由管叔鮮掌管,史稱“三監”。(也有的說管叔、蔡叔、霍叔稱為“三監”。但說霍叔為“三監”之一,《史記》、《漢書》等都不載。)管叔的封地在管(今河南鄭州一帶),蔡叔的封地在蔡(今河南上蔡一帶)。封叔旦於魯(今山東曲阜),為周公。封太公望於營丘(今山東臨淄北)。封召公爽於燕。(今北京西南,一說在北京。)
滅商歸來,在鎬京武王同周公談起在洛水和伊水之間的平原地帶建立新都,以便控制東方。由於日夜操勞,武王身染重病,周公虔誠地向祖先太王、王季、文王祈禱。他說:你們的元孫某得了危暴重病,如果你們欠了上天一個孩子,那就讓我去代替他。我有仁德,又多才多藝。你們的元孫某不如我多才多藝,不能侍奉鬼神。今天我們看來,覺得這種祈禱是好笑的,可是對三千多年前相信天命鬼神的周人來說,那是十分真誠無私的。祈禱以後,武王的病雖然有所好轉,但不久還是病故了。武王在臨終前願意把王位傳給有德有才的叔旦——周公,並且說這事不須占卜,可以當面決定。周公涕泣不止,不肯接受。武王死後,太子誦繼位,是為成王。成王不過是個十多歲的孩子。面對國家初立,尚未穩固,內憂外患接踵而來的複雜形勢,成王是絕對應付不了的。《尚書·大誥》說:“有大艱於西土,西土人亦不靜。”《史記·周本記》也說:“群公懼,穆卜。”武王之死使整個國家失去了重心,形勢迫切需要一位既有才幹又有威望的能及時處理問題的人來收拾這種局面,這個責任便落到了周公肩上。周公執政稱王,發揮了王的作用。這在當時是自然的事情。古書中有不少周公稱王的記載,只是到了漢代,大一統和君權至上局面形成之後,周公稱王變成不可思議,於是才有周公是“攝政”、“假王”等等說法。
文王並非長子,他上邊有兩位哥哥——太伯、仲雍;武王上面有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周公以弟弟的資格稱王,雖無可厚非,但是他前面還有排行第三的管叔鮮,周公不過是老四。周公稱王,管叔有意爭權,於是散布流言:“周公將不利於孺子(成王)”。滅殷後的第三年,(前1024年),管叔、蔡叔鼓動起武庚祿父一起叛周。起來回響的有東方的徐、奄、淮夷等幾十個原來同殷商關係密切的大小方國。這對剛剛建立三年多的周朝來說,是個異常沉重的打擊。如果叛亂不加以克服,周王朝就會面臨極大困難,周文王慘澹經營幾十年建立起來的功業就會毀掉。周王室處在風雨飄搖之中。在王室內部也有人對周公稱王持懷疑態度。這種內外夾攻的局面,使周公處境十分困難。他首先穩定內部,保持團結,說服太公望和召公爽。他說:“我之所以不迴避困難形勢而稱王,是擔心天下背叛周朝。否則我無顏回報太王、王季、文王。三王憂勞天下已經很久了,而今才有所成就。武王過早地離開了我們,成王又如此年幼,我是為了成就周王朝,才這么做。”周公統一了內部意見之後,第二年(前1023年)舉行東征,討伐管、蔡、武庚。事前進行了占卜,發布了《大誥》。
公元前1022年順利地討平了三監的叛亂,殺掉了首惡管叔鮮,擒回並殺掉了北逃的武庚,流放了罪過較輕的蔡叔度。蔡叔死了以後,他的兒子胡“率德馴善”,和他的父親大不一樣。周公聽到之後,便提拔他作魯國卿士,胡把魯國治理得很好,周公又把胡封到新蔡。
周公討平管蔡之後,乘勝向東方進軍,滅掉了奄(今山東曲阜)等五十多個國家,把飛廉趕到海邊殺掉。從此周的勢力延伸到海邊。

大行封建

如何統治被征服的地區,是戰爭勝利之後的大問題,武庚和奄國、淮夷的叛亂,表明重要地區不能再用舊的氏族首領,必須分封周族中最可信賴的成員,這和武王分封已經有所不同。周公把弟弟康叔封到原來商王統治的中心地區,以朝歌為都(今河南淇縣),分給他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錆氏、樊氏、飢氏、終葵氏,多是些有某種手工藝專長的氏族。康叔封地不僅面積大,而且統有八師兵力,以防止殷民的再度反抗。
為了使康叔順利地進行統治,周公先後給康叔《康誥》、《酒誥》、《梓材》三篇文告。這在眾多受封人中間是絕無僅有的。推測其原因,一則是康叔統治的為殷人腹心地帶,問題最尖銳最複雜;二則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監反周所據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戰爭勝利之後,康叔受封也比較早。《康誥》、《酒誥》、《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對新征服地區的施政綱領。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罰”,為的是使殷民在連續兩次大動盪之後安定下來,使殷民從事正常的農業生產和商業活動。但又不是一味遷就,對飲酒成風,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氣的。
奄是東方較大的方國,管、蔡散布流言以後,奄君曾對武庚祿父說:“武王已經死了,成王年幼,周公被懷疑,這樣天下要亂了,請舉事(叛周)。”周公被封到奄,長子伯禽就封,建立魯國(今山東曲阜)。分給伯禽殷民六族:徐氏、條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這些也都是具有某種專長的手工藝氏族,作為魯公的奴隸。
薄姑等國也曾參與反周,師尚父——姜太公原被封為齊侯,都營丘(今山東臨淄北)。太公是位智勇雙全的將領。武王伐紂時他率先沖入敵陣,這次周公東征,他又立下大功,封地相當大。周公讓召公封給太公的土地是“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同時還具有專征專伐的特權,“五侯九伯,實得征之。”營丘附近還有許多小國,太公就封時東夷族萊人就和他爭地。齊國先後滅掉這些小國,而成為東方大國。
周的同姓召公爽被封到燕,召公長子在平叛之後才就封,建都於薊(今北京一帶)。燕是周王朝東北方的屏障。它的設立可以切斷殷商舊族和他的北方同姓孤竹國的聯繫,又可以和松花江、黑龍江、遼河一帶的肅慎族靠近。肅慎原是周的遠方屬國。北京和遼南都發現不少商、周銅器。證實周初的燕確實統治北方廣大領土。
武王伐紂,微子手持祭器來到軍門,脫去上衣,露出臂膀,反縛著雙手,跪著前行,向武王投降。武王親自給他解了綁,仍然讓他管理當初的封國。三監之亂,微子沒有參加。周公平叛之後命他代表殷人後代,奉祀殷的先公先王,立國於宋(今河南商邱)。後來宋成為有名的大國。宋的西面有姒姓杞國(今河南杞縣),西南有媯姓的陳(今河南淮陽),北面還有一些小國。宋處在諸國包圍之中。
除去上述國家之外,周公還分封了大量的同姓國和異姓國。據《苟子·爪效》記載,周公“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富良說:“周公弟二叔之不鹹,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成、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可見周公封的大大小小的國家,數不在少。
武王克商只是打擊了商王朝的核心部分,直到周公東徵才掃清了它的外圍勢力。三年的東征滅國儘管有五十個左右,而占領地的鞏固和擴大還是在分封同姓之後。東征以後,周人再也不是西方的“小邦周”,而成為東至海,南至淮河流域,北至遼東的泱泱大國了。
周公東徵象疾風驟雨席捲了大河下游,攪動了原有民族部落的格局。徐國一部分逃到江南(今江西);一部分東夷被趕到淮河流域;贏姓西遷;楚國逃到丹水流域。這造成了民族大遷徙大融合。
東征的戰鬥是殘酷而激烈的,《詩經·豳風·破斧》:“既破我斧,又缺我斯。周公東征,四國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將。”戰士們跟著周公東征,斧子砍出了缺口,縱使飽經戰鬥的苦楚,能夠生還是很幸運的了。東征的戰士思念家鄉,一旦解甲歸田,心中充滿了種種遐想,《詩經·豳風·東山》,就是這種心理的生動寫照。再也不是內外交困,戰鬥之前的那種“風雨所飄搖,予唯音噍噍”的局面了。

讓位成王

周公制禮作樂第二年,也就是周公稱王的第七年,周公把王位徹底交給了成王。《尚書·召誥、洛誥》中周公和成王的對話,大概是在舉行周公退位,成王視事的儀式上、史官記下的。在國家危難的時候,不避艱辛挺身而出,擔當起王的重任;當國家轉危為安,走上順利發展的時候,毅然讓出了王位,這種無畏無私的精神,始終被後代稱頌。但是,周公並沒有因退位而放手不管,成王固然對他挽留,而他也不斷向成王提出告誡,最有名的是《尚書·無逸》。
《無逸》,不要貪圖安逸,不錯,是周公告誡成王的,就是在今天讀起來,我們還覺得它是新鮮的。《無逸》開頭就講,知道種地務農的辛勞,才懂得“小人”——農民的隱情。父母辛勤務農,而他們的子弟不知道種地的艱辛,就會貪圖安逸乃至妄誕,甚至侮辱他的父母說:“老年人,什麼也不懂。”這種不孝的話在當時是決不許講的。《康誥》中還提到,對不孝不友的人要處以刑罰。作一個最高統治者要知道下邊的隱情疾苦,否則就會做出荒誕的事情來。周公接著舉了殷代名君中宗太戊、高宗武丁、商湯之孫祖甲,不是莊嚴威懼,勤自約束,“不敢荒寧”,就是久為小人,能保惠小民,不敢侮鰥寡,他們享國都能長久。爾後的殷王,生下來就安逸,不知道務農的辛勞,只是貪圖享樂,因而他們享國也都不長久。周公接下去又舉有周的太王、王季的謙抑謹畏,特別提到文王穿不好的衣服,自奉節儉,參加農業勞動,能“懷保小民,惠鮮鰥寡”,從早到過午有時連飯都來不及吃,為的是團結萬民。他不敢盤桓逸樂遊獵,不索取分外的東西,因而享國也比較長久。周公告誡後代,不許放縱“於觀、於逸、於游、于田田獵)”,不能寬容自己說:姑且享樂一下,不能象商紂那樣迷亂於酒。如果不聽,就會變亂先王正法,招致民人的怨恨詛咒。有人告訴說:“小人恨你、罵你。”要說自己有錯誤,深自省察,不許含怒,不許亂殺無辜,亂罰無罪。不然,相同的怨忿集中到你一個人身上,那後果是不堪構想的。
周公所說的深入底層,關心民間疾苦,以“無逸”自警或用來教育後代是對的,但是“逸”與不“逸”往往受階級條件和生活環境所左右,存在決定意識,在沒有外界強大壓力的情況下,王室成員“生則逸”是必然的,由“逸”而失國也是必然的
周公致政三年之後,在豐京養老,不久得了重病,死前說:“我死之後一定葬在成周,示意給天要臣服於成王。”死後葬於文王墓地畢,成王說;“這表示我不敢以周公為臣。”周公為後世為政者的典範。孔子的儒家學派,把他的人格典範作為最高典範,最高政治理想是周初的仁政,孔子終生倡導的是周公的禮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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