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賬貸款(呆帳貸款)

呆賬貸款

呆帳貸款一般指本詞條

呆賬產生的原因:

1、產品及服務質量所致。此是造成呆賬的主要原因,其占有量約占總量的50%。解決自身存在的不足是廣大企業應對市場,滿足客戶需求的必修課。有時候,與客戶產生了經濟糾紛,不要一味地往客戶身上推卸責任或者說怨天尤人,而要客觀地去分析,公正地去查找原因,是自己的不足就要勇於承擔責任,嚴於要求自己去改進;

2、客戶的經濟拮据所致。這一點也是比較重要的原因,大概能占總量的30%~40%左右,對於這一類情況所造成的呆賬,應理智地處理,不要將問題激化,只要客戶不是出於私心、不是出於賴賬的心理,都應該適當地放寬客戶的還款期限。很多時候,客戶也不想讓此類問題產生,也不想拖欠別人的款項,只是迫於現實而實屬無奈而已; 其它一些不常見的情況也不排除其導致問題發生的可能性,但那都是屬於特殊的,不在此分析之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呆賬預防
  • 所屬領域:經濟學
概念,描述,稽核,相關區別,

概念

呆賬貸款:
指逾期(含展期)3年以上(含3年)作為催收貸款管理,按規定條件確認為呆賬損失,尚未批准,準備核銷的貸款。

描述

呆賬貸款是指下列情況的貸款:
1、借款人和擔保人被依法宣告破產,進行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死亡,以其財產或遺產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3、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補償,確實無力償還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或者以保險清償後,未能還清的貸款。
4、貸款人依法處置貸款抵押物質押物所得價款不足補償抵押、質押貸款的部分。
5、貸款本金逾期兩年,貸款人向法院申請訴訟,經法院裁判後仍不能收回的貸款。
6、對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但經有關部門認定,借款人或擔保人事實上已經破產、被撤消、解散在三年以上,進行清償後,仍未能還清的貸款。
7、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處理的財產不足歸還所欠貸款,又無另外債務承擔者,確認無法收回的貸款。
8、其他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核銷的貸款。

稽核

呆賬貸款的稽核主要包括:
一、檢查呆賬貸款劃轉是否及時,賬、據、表、卡是否相符。
二、認定是否準確,有無將不屬於呆賬貸款的劃為呆賬貸款。
三、是否查清了形成呆賬貸款的原因,分清了責任,吸取了教訓。

相關區別

呆滯貸款是指已逾最後還款期限,但還沒有時間可以全額計提壞賬的貸款。
呆賬貸款則是逾期且可以全額計提壞賬的貸款,財務規定是逾期超過三年的可以按呆賬貸款處理。
這兩個主要是財務會計上的概念的區別,前者在賬上反映為資產,後者則全額計提壞賬了,所以會計上不反映為資產(或說資產已經為零了)。但從法律上來將都是到期未履行的債權,沒有實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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