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渡口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渡口管理,維護渡口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於1999年9月8日發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渡口管理辦法
- 類型:辦法
- 地區:吉林省
- 對象:渡口管理
《吉林省渡口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渡口管理,維護渡口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於1999年9月8日發布並實施。
《吉林省渡口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渡口管理,維護渡口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於1999年9月8日發布並實施。條例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渡口...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渡口管理,確保全全暢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路渡口,是指由公路主管部門管理、連通水域兩岸的公路,專門供運送機動...
公路渡口管理辦法是2004年長江文藝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姜戎。主要講述了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一位知青在內蒙古草原插隊時與草原狼、遊牧民族相依相存的故事。發文通知 關於頒發試行 《公路渡口管理辦法》(草案)的通知 交基公(62)...
四川省渡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渡口管理,維護渡運秩序,方便公眾出行,保障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該《辦法》分總則,渡口,渡船和渡船船員、渡工,渡運安全,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7章51條,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公路渡口管理規定》(交通部令〔1990〕11號)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同時廢止。
吉林省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鄉鎮運輸船舶,系指鄉鎮和農村企業事業...
(二)不聽勸阻搶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載或強迫渡船駕駛員違反安全規定,冒險航行未釀成事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七八年蘇革發〔1978〕178號檔案頒布的《江蘇省渡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山東省渡口管理辦法(2004年修正本)》是河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1994年12月2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61號發布 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渡口管理,維護渡...
山東省渡口管理辦法(1994年12月20日令第61號發布 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詳細內容 (1994年12月20日令第61號發布 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渡口管理...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42號 《吉林省地名管理規定》已經2002年9月17日省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省 長 洪 虎 二○○二年十月八日 發布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
第十八條《渡船登記證書》、《渡船檢驗證書》和《渡船船員證書》由省交通廳統一印製。第十九條本辦法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第二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六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河南省人民委員會頒布的《河南省渡口管理辦法》同時...
廣東省鄉鎮渡口管理方法,於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粵府辦〔1986〕146號1986年12月1日發布,於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廣東省人民委員會1960年8月10日頒布的《廣東省渡口及渡船管理辦法》同時廢止。(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粵府辦〔1986〕...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港務監督局按各自職責範圍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9月8日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發布的《海南省鄉鎮渡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上海市渡口管理辦法》,列六章,四十條(含附則),為了加強對上海市渡口的管理,維護渡運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該市實際情況而制定。該辦法自1989年2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上海市轄區內的渡口、渡船、渡運的...
索 引 號:530100-008981-20081114-2171發文日期:2008-11-14名 稱:昆明市內河航道、碼頭、渡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內河航道、碼頭、渡口管理,改善通航條件,保證航運安全,促進航運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河流、水庫等通航水域內的常年性和季節性渡口。第三條 市、區、縣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設定的港航監督機構(簡稱港監部門)對轄區內渡口實施統一安全監督管理。第二章 渡口管理 第四條 在本市通航水域內設定...
第九條渡工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嚴格執行港航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渡口管理部門的領導和管理,接受港務監督人員的監督檢查。(二)不得將渡船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不得酒後駕駛船舶。(三)不得超員、超載,不得將危險品和乘客同船...
第十八條 未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批准手續,渡船不得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第四章 渡運秩序 第十九條 渡口管理人員應認真維護渡運秩序,組織車輛、乘客安全過渡。第二十條 乘客和車輛過渡須遵守“渡口守則”,服從...
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公路渡口管理規定》、《廣東省鄉(鎮)運輸船舶安全管理規定》、《廣東省鄉鎮渡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渡口管理,維護渡運秩序,防止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使渡運更好地為工農業生產和廣大人民民眾服務,特制定《江西省渡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江河、湖泊、港汊、水庫的...
第一條 為加強鄉鎮船舶和渡口的安全管理,有效防範水上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維護渡運秩序,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遼寧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渡口,是指在...
第二條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航行、停泊、作業的鄉鎮船舶和渡口的安全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
為加強鄉鎮渡口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江蘇省渡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鄉鎮渡口是指設於農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