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是吉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吉林省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是吉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吉林省消防產品監督管理規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250號) 施行時間 2015年8月1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消防產品監督管理,提高消防產品質量,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作好消防工作。第三條 消防工作在人民政府領導下,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和本條例實施消防監督。人民解放軍各單位、國有森林和礦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門實施...
(四)負責消防產品使用、維修環節的監督檢查;(五)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監督指導;(六)組織、指揮、承擔火災撲救工作,負責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七)參加政府統一領導的應急救援工作;(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公安派出所依據本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消防監督檢查、火災事故調查和消防宣傳教育。第...
2022年6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吉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全文 吉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的重要決策部署...
第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機構應依據法律法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行消防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標準。 (二)履行消防行政許可職責,加強消防產品監督。 (三)依法開展消防監督抽查,督促消除火災隱患。 (四)受理火譽,及時組織撲救火災,救助遇險人員。 (...
第四條 各級有關部門按照《吉林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吉安委〔2023〕8號)規定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靠近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實施對氫能產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加強對氫能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氫能安全生產工作協調...
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有關單位履行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電動腳踏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 (一)行經人行橫道時未減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的; (二)行經沒有交通信號...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是為了切實落實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
十、《吉林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嚴格控制向農民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義務性集資。確需集資的,必須在法律、法規和國家及省有關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遵循自願、適度、出資者受益、資金定項使用的原則進行;集資項目的設定和使用範圍的確定,須經省人民政府計畫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主...
(5)長春市公安局督促指導德惠市開展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得力;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工作不到位;對德惠市公安局及其消防大隊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疏於監督檢查。(6)吉林省公安消防總隊宣傳貫徹《消防法》及《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06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7...
第七十一條違反規定的行為,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罰外,有關監督部門可責令停止經營、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十二條本規定除第二章外與國家規定有牴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第七十三條本規定由吉林省公安廳負責解釋。第七十四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吉林省人民政府1981年1...
2009年5月1日,《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施行,《建築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同時廢止。2020年6月1日,《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158號)廢止。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築工程的消防監督審核管理,提高建築工程防火抗災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公私財產安全,保障國家消防法律、...
吉林省養老服務條例 (草案送審稿)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養老服務行為,健全養老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養老服務以及相關扶持保障、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六條 鼓勵、支持燃氣科學技術研究,推廣使用安全、節能、高效、環保的燃氣新技術、新工藝和新產品。第七條 燃氣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燃氣法律、法規和燃氣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與普及,增強社會公眾燃氣安全意識,提高燃氣安全使用技能。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應當開展燃氣安全使用的...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制定調配、銷售和使用車用乙醇汽油的安全規定、事故防範措施,並進行指導、監督檢查。環保部門會同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在用機動車尾氣排放情況進行抽查,並進行指導和監督。交通部門負責制定車輛油箱、油路清洗規範和清洗汽車維修企業的審查及清洗質量的監督管理;協調處理清洗糾紛;省交通部門負責在省界公路...
3.吉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職責: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建設行業標準及經濟定額的國家標準;組織起草和制定全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法規政策以及相關制度;制定各類建築工程計價定額,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全省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的資質管理,監督、檢查、管理建築工程發承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