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在2004.01.07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4年01月07日
- 實施時間:2004年02月01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在2004.01.07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
《吉林省基礎測繪管理辦法》在2004.01.07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基礎測繪管理,促進基礎測繪事業發展,保障基礎地理信息為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匯交、保管、利用、保密管理和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測繪成果,是指通過測繪形成的數據、信息、圖件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測繪成果分為基礎測繪成果和非基礎...
省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建立相對獨立平面坐標系統的申請後,應在10日內做出決定。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應當與國家坐標系統相聯繫。第三章 基礎測繪 第九條 基礎測繪是公益性事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基礎測繪納入本級...
測繪資格審查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二條 測繪單位承擔測繪任務,不得超出《測繪資格證書》核准的業務範圍。遇有業務範圍、單位名稱變更等情形,應及時向省測繪工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測繪資格證書》變更手續。測繪單位終止...
《吉林省測繪地理信息條例》共九章五十條,規定了基礎測繪和地理國情監測、測繪地理信息公共服務、測繪資質資格、測繪地理信息成果、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測繪地理信息監督管理等內容。在地理信息安全、衛星導航定位基準服務、生態保護服務...
加大基礎測繪工作力度,加強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畫的銜接,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動態更新相結合的更新機制,切實提高基礎地理信息的現勢性,實現基礎地理信息資源數量增加、質量提高和結構最佳化。“十一五 ”期間,全面推進 “數字吉林 ”地理空間...
第三條 凡在我省境內從事測繪工作和使用測繪成果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測繪成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吉林省測繪管理辦法》規定的限額以上的測繪成果(以下簡稱...
2024年3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決定》,決定廢止《吉林省測繪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測繪項目招標投標及其管理活動,保護國家...
省政府決定對《吉林省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十三條第(三)項修改為:“對未經提供測繪成果的部門批准,擅自複製、轉讓、轉借測繪成果的,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可以並處500元至5000元罰款;”...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基礎測繪計畫的統一監督管理,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測繪成果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主管部門、測繪...
吉林省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 (1995年12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38號)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測繪資格審查認證工作的管理,保證測繪成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吉林省測繪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
國家對邊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基礎測繪給予財政支持。具體辦法由財政部門會同同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四條 基礎測繪工作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分級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的原則。第五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基礎測繪工作的統一...
第四條市、縣(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測繪規劃。根據需要編制本行政區域局部地區的基礎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組織實施。第五條測量標誌屬於國家所有,受國家法律保護...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在1997.12.15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吉林省測繪資格審查認證管理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15 實施時間 ...
《吉林省測量標誌保護管理辦法》在1998.05.12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測量標誌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
2023年3月為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強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管理,維護地理信息安全,向社會提供更高效地理信息服務,自然資源部對《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 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全文 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辦法 一、為規範...
辦法全文 吉林省地圖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地圖管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服務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地圖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本省...
吉林省基礎測繪基地管理中心(省測繪儀器設備調配中心)主要職責是:1、為全局基礎測繪設施提供管理、維護、保障和技術服務。2、管理、維護全球衛星定位GPS基準站。3、負責全局房地產的管理與維修,負責局屬基本建設工作。4、負責省測繪地理...
加強地理信息市場培育,注重智慧財產權保護,儘快出台《吉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辦法》,修訂《吉林省測繪條例》,制定《吉林省涉密測繪成果保密管理辦法》等規章,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編制產業發展規劃。建立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和市場行為記錄,...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圖,是指普通地圖、專題地圖以及保密地圖、內部地圖、公開展示的非出版地圖。包括紙質地圖、電子地圖、立體地圖、用於各種地理信息系統的基礎地理信息和各種示意圖。第四條 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地圖編制管理工作...
一是基礎測繪管理得到法律和制度保障。測繪法對基礎測繪規劃和年度計畫工作做出明確規定。國家測繪局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先後出台了《基礎測繪經費管理辦法》《基礎航空攝影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現在又印發了《基礎測繪計畫管理辦法》...
《長春市房產測繪管理辦法》業經2001年3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施行。詳細內容 長春市房產測繪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產測繪管理,規範房產測繪行為,維護房屋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
吉林省基礎測繪院成立於1956年10月,已經走過了五十多年的輝煌歷程。擁有一批具有堅實理論基礎和豐富實踐經驗的測繪科技人員及管理幹部,現有員工146人,專業技術人員116人,其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1人,高級工程師15人,工程師21人,助理...
吉林省第一測繪院、吉林省第二測繪院、吉林省地理信息工程院、吉林省基礎地理信息中心(吉林省測繪檔案資料館)、吉林省基礎測繪基地管理中心(吉林省測繪儀器設備調配中心)、吉林省測繪局機關服務中心、吉林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站(吉林...
第一條 為加強地理信息資源管理,推進地理信息資源的共享和套用,提高地理信息公共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吉林省測繪條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
《吉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契約管理辦法(試行)》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吉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契約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由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於2023年3月15日印發徵求意見稿,意見徵詢期至2023年4月10日。意見徵詢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向社會廣泛徵求《吉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為加強房屋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