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是為了加強城市供熱管理,保障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供用熱市場有序發展制定的條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
- 實施時間:2004年6月1日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 修訂時間:2021年7月30日
《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是為了加強城市供熱管理,保障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供用熱市場有序發展制定的條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是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保障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供用熱市場有序發展,根據吉林省實際,制定的條例。於2004年3月31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條例正文第一...
《吉林市城區供熱管理條例》已於2020年6月30日經吉林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2020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告。該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供熱管理,維護熱用戶、供熱經營企業和熱源生產...
遼源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於2019年11月28日遼源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20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規範供熱市場秩序,維護供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節約能源,促進城市供熱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
為規範供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進供熱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和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城區供熱市場準入和退出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市市政公用事業主管部門負責供熱市場準入和退出的管理工作。第四條 城市供熱...
四平市城市供熱條例 《四平市城市供熱條例》,地方性法規。2022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批准《四平市城市供熱條例》,由四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維護熱用戶、熱經營企業和熱生產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供熱事業的發展,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供熱是指利用熱電聯產、燃煤(電、氣、油)鍋爐、工業餘熱、地熱所產生的蒸汽、...
《吉林省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是1995年8月18日經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旨在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保護和管理。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 第三章 城市道路及其設施管理 第四章 城市橋涵及其設施管理 第五章 城市排水設施管理 第六章 城市防洪設施管理 第七...
2012年4月6日吉林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2012年9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政設施管理,保證市政設施的完好並充分發揮其功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市政設施包括城市道路、橋涵、...
十一、《吉林市綠化管理條例》1.刪除第十七條“林業和城建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組織有關單位,做好農村和城市綠化工程設計審批及竣工驗收工作。綠化工程建設應按照經審批機關批准的綠化設計方案施工。設計方案確需改變的,須經原批准機關重新審批。
條例簡介 【發布單位】807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6-02-26 【生效日期】1986-02-26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吉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1986年2月21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管理 第三章 城市用地管理 第四章 ...
1997年5月29日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1997年7月25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 1997年8月1日公布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市政工程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發揮其使用功能,更好地為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為科學地制定城市規劃,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障城市規劃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吉林省城市規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編制和實施城市規劃,使用土地和進行建設,必須遵...
(四)城市消防設施建設費收費範圍為:在全省城市投資建設的民用建築和其他建築項目。 (五)重點人防城市結建人防工程建設費的收費範圍為:全省13個重點人防城市(長春、四平、吉林、公主嶺、白城、延吉、遼源、通化、白山、松原、梅河口、圖們、敦化)按國家規定應建而不建或暫不能同步配套建設人防工程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工程設施的規劃、建設、養護、維修和管理。第四條 市政工程設施建設與管理實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建設、養護與管理並重的原則。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市政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市政工程設施的主管部門,負責市政工程設施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
第一條為科學地制定城市規劃,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障城市規劃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吉林省城市規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編制和實施城市規劃,使用土地和進行建設,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本市城市規劃區,是指本市...
1990年11月24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吉林省城市規劃條例〉的決定》修正 2001年9月29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科學地制定城市規劃,合理...
《吉林省城市規劃條例》是一項由吉林省政府部門頒布的檔案。檔案內容 《吉林省城市規劃條例》經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01年9月29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施行。2001年9月29日 吉林省城市規劃條例 (1990年11月24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1月14...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2008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條例修改 2023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等7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其中修改《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條例細則 ...
假設,某地區的採暖期為150天;由於該地區有部分節能住宅,且占有一定比例,因此居民住宅平均的採暖熱指標取61W/m2(56-64);從採暖期溫度推薦值表中查出,該地區採暖室外計算溫度th和採暖期平均室外溫度ta分別為-20oC和-8oC;按《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中第十五條的規定,“供熱期內,居民用戶的室內溫度晝夜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