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行政服務中心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以來,市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統一部署,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迅速統一認識,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將2008年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建立領導和工作機構
《條例》頒布後,“中心”召開辦公會議對貫徹實施《條例》工作進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書長、“中心”常務副主任朱達利任組長、“中心”副主任郭勇等負責同志參加的工作小組,統籌協調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確定“中心”辦公室作為“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工作部門,明確專人負責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報工作,同時要求其他處室積極配合辦公室,提供各種相應資料,全力推進“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開展《條例》學習和培訓
“中心”選派了專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先後2次參加市信息辦、市政務公開辦舉辦的《條例》培訓和政務信息上報培訓會,深入了解《條例》內容和意義,認真學習編制公開指南和目錄的有關要求和軟體使用方法等對在信息採集和上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與市政務公開辦聯繫、溝通,為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推進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基本要求,結合“中心”實際,“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小組制定了《“中心”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工作方案》,明確了編制原則、主體、內容、組織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編碼規範指南》有關原則,認真清理“中心”政府信息,並繪製主要行政職權或辦事流程圖,並報經“中心”領導小組審核後,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發布。
四、建立相關工作機制
根據國家、省和市貫徹《條例》的《關於印發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暫行辦法的通知》(合政辦〔2008〕20號)和《關於印發<2008年合肥市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合糾辦〔2008〕8號)等有關檔案,並結合實際,“中心”對政府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等進行了規範,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指定“中心”辦公室依申請公開受理點,專人負責,明確分工、細化步驟、最佳化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
五、完善政府信息發布渠道
一是及時上報政府信息。按照市政務公開辦的統一要求,認真編寫“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等欄目內容病及時向是政務公開信息網上報,其中“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政府機構”、“人事信息”、“政府規範性檔案等子欄目。二是多渠道公開信息。“中心”通過“中心”網站、大廳吊屏等實時向行政相對人公開“中心”應該公開的政府信息,同時,對需要查閱、複印的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相對人也提供相應條件,儘量滿足公眾查閱的需求。三是增設政府信息公開硬體設施。在大廳設立兩個觸控螢幕,供辦事民眾查詢“中心”機構設定情況、處室職責、視窗辦事指南、辦件辦理結果及“中心”視窗近期工作動態等。“中心”被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授予“全省政務公開示範點”。
六、營造實施《條例》的良好氛圍
按照市政務公開辦的統一部署,“中心”積極參加“省(市)政務公開宣傳月”活動,組織了規劃、國土、地震等視窗接受民眾現場諮詢、發放宣傳材料等,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條例》的內容和意義。現場接待民眾諮詢500人次,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000餘份,省市新聞媒體做了報導。
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心”在政府公開信息網共公開信息10條,目前尚未收到要求公開的申請。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中心”政務公開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如信息的準確收集整理及篩選工作需要較長時間,單位人員較少無專職工作人員等,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
2009年,我們將按照國家、省和市裡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發布機制,確保“中心”政府信息及時公開,二是制定“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及受理查詢細則,明確責任,提高辦理效率,三是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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