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審計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結合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統計數據撰寫。報告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事項。本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19年,我局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政務公開決策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聚焦主題主線,深入學習貫徹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深化公開內容、加強政府信息管理,積極拓寬平台建設,依法加強監督保障,主動營造規範、透明、高效的審計政務環境,政務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主動公開情況。一是紮實做好“五公開”工作。深入貫徹《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將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簡稱“五公開”)要求納入公文、會議辦理程式,準確把握“五公開”範圍、規範“五公開”程式,推進新形勢下政務公開。2019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82條,其中政策解讀33條、財政資金類信息10條、行政執法類信息1806條、機構領導類103條、部門公告類信息43條、監督保障類87條。二是強化重點領域審計公開。堅持積極穩妥、規範有序的原則,主動公開2019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發布2018年度部門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等重要事項。加強政策跟蹤審計公開力度,及時公開合肥市2018年第四季度、2019年一至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根據省市相關檔案要求,在市政務公開辦公室的領導下,督促被審計單位對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對外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規範依申請公開,在市政府公開信息網和局入口網站依申請公開受理的機構、方式、程式等,明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現場申請、書面申請和網上申請的方式。對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推動審計監督陽光透明運行。2019年共收到公民提出的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3條,均為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申請公開。所有依申請公開事項均按照要求辦理完畢,辦理結果均為部分公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一是完善管理機制。強化政務公開發布審核和保密審查機制,建立局保密辦保密審查、辦公室文字審核、政務公開分管領導審閱、業務分管領導審定、主要負責人審批程式,政府信息公開審批表由局辦公室存檔。二是加強基礎管理。找準政府信息管理員的角色定位,協調推動局機關內設機構加強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礎工作,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和網站內容、形式等具體要求,將各欄目的內容保障落實到相關處室、部門,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所需數據“統得出、報得準、可核查”。
(四)平台建設情況。一是做好新舊銜接。按照信息化網站集約化建設要求,全力配合市政務公開辦做好政務公開網站升級過程中的試用、銜接工作,在維護好舊網站的同時,做好新網站數據比對、功能檢測、新目錄補白、新規範試用等工作,保證新老網站改版升級平穩過渡。二是最佳化平台功能。最佳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欄目設定,開闢“重大項目批准和實施信息公開”欄目,將6個項目竣工信息進行了公示。設立了公共服務和中介服務、服務辦理結果兩個子項目,將審計線上諮詢、審計結果公開、審計普法教育確定為審計服務事項,及時將工作情況在網上公開。三是拓寬平台渠道。在市政府網站進行信息公開的同時,加強“兩微”等自媒體平台運用,以合肥審計微博、合肥市審計局微信平台為載體,及時發布審計信息,公告服務事項,實現政務公開政務服務移動化。
(五)監督保障情況。一是明晰責任。構建“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承辦處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明確我局2019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公開內容、工作舉措和職責分解,使政務公開工作有計畫、有重點、有步驟。二是考核評議。對照今年政務公開通報中的問題清單,加強整改糾正和工作調度,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將政務公開工作作為局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採取周匯總、季通報、月點評等方式動態監督,提升檢查和考核的及時性和效果性。完善民眾利益訴求受理辦理機制,強化社會評議,確保全局政務公開任務落到實處。三是加強監督。嚴格政務公開政務服務責任追究制,對不履行或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的部門和人員,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以嚴格監督考核保障政務公開各項工作的落實。
(六)貫徹落實新條例情況。一是組織培訓。把學習貫徹《條例》作為重點工作,迅速組織局相關處室部門人員開展學習研討活動,對《條例》原文進行解讀和學習,抓好相關工作的貫徹落實。二是及時傳達。組織縣(市)區審計局相關人員認真學習貫徹《條例》,鼓勵利用線上、線下等方式認真宣傳新條例精神。三是營造氛圍。廣泛開展《條例》宣傳培訓,發放宣傳材料資料160餘份,擺放專門宣傳展板,為貫徹實施新《條例》營造良好氛圍。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0
0
4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0
0
0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0
0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0
0
行政強制
0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3條
3000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3
0
0
0
0
0
3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對照省、市關於政務公開工作相關要求,我局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公開、積極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信息公開內容、形式有待進一步豐富,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在可讀性、通俗化方面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三是政策解讀內容質量不高。對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熱點相關的政策檔案進行可視化解讀較少,對本級發布的政策解讀事後公開多,事前、事中公開少的情況。
對此,我局將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工作:一是進一步增強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按照《2019年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規範》確定的各部門專項標準指引,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逐步實現公開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和正常化。二是考慮審計工作的特殊性及審計信息的專業性的特點,加強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公布,增強審計信息的可讀性和通俗化。三是就政策的背景、目的、進展或計畫等進行詳細解讀,以部門解讀、圖解、主要負責人解讀、媒體解讀等形式豐富解讀。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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