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編制。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19年廬江縣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認真學習新條例精神,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緊密結合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眾關切,不斷深化公開內容,規範公開程式,全縣政務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主動公開情況。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依照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通過合肥市網站集約化建設,根據民眾關注重點領域,設定“五公開”、“三大攻堅戰”’、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欄目,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對全縣政策解讀開展專項檢查,加強政策解讀的指導、協調力度,不僅使政策性檔案與解讀材料同步發布,更是豐富解讀工作內涵。及時回應關切。主動回應民眾關注熱點問題與重大輿情,維護民眾切身利益。全年主動公開發布信息47314條,其中公開機構領導、機構設定和人事信息2303條,規劃計畫統計926條,財務預決算 、三公經費2711條,招標採購3682條,應急管理1167條,審計公開198條,重點領域公開15220條,回應解讀類信息1754條;其他方式公開19353條。
依申請公開情況。高度重視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認真貫徹實施新條例,規範辦理程式,建立健全受理、登記、辦理、審核、答覆以及歸檔等環節工作制度,圍繞民眾的關切點落實依申請公開工作。全年全縣辦理依申請公開信息38條,其中予以公開35條,部分公開1條,不予公開2條。
信息管理情況。一是加強政府信息日常規範化管理,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加強政府信息日常監管,常態化地開展個人隱私信息排查整改。二是及時公開規範性檔案定期清理結果。2019年我縣修訂了1件政府規範性檔案、廢止了2件政府規範性檔案,第一時間公開了規範性檔案修改廢止、備案審查等信息,及時有效地保障了公眾獲取信息。
平台建設情況。著力抓好新平台上線。2019年10月中旬,市公開辦在包河區召開全市網站改版工作推進會。我縣精心組織,全面落實改版工作,立即召開會議,傳達上級會議精神,並組織開展培訓。同時開展檢測整改。由於新平台補錄工作量大,時間緊,認識、技術上還有個提升過程,數據遷移和補錄工作難免有誤和不當。縣政府辦高度重視,從鎮抽調2名同志,集中時間開展對全縣縣直、鎮每個單位進行公開數據質量檢測,對新網站開展全面排查,逐項排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11月新平台正式上線運行,目前全縣運行情況良好。
監督保障情況。加強新條例的學習和培訓。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縣認真組織開展學習培訓。製作宣傳冊3000餘冊,製作海報50餘張。6月,全縣召開了一次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會暨業務培訓會,重點學習培訓了新條例主要內容、呈現的七大亮點,接受培訓人員120多人。同時對全縣各鎮、各單位開展了政務公開點對點業務培訓工作。健全工作審核機制。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等制度,明確了各部門職能和責任,規範了公開的內容、程式及形式。
一是健全工作機制。全面推進全縣縣直、各鎮單位內部工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為推進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提高強有力的體制保障。完善工作機制。明確目標任務,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收集、整理、歸納、發布一系統流程,確保按時按質完成任務。督促建立各單位內部政務公開月考核、月通報制度。明確任務分工。各單位對照政務公開目錄,細化任務分解,落實責任到站所科(辦)、責任人。強化結果運用。明確考核辦法,各單位將政務公開工作按月、按季完成情況與目標考核掛鈎。
二是狠抓工作落實。重在抓日常工作。堅持將工作著力點放在平常,落實在日常,常調度、常督促;及時查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盲角。加大監測力度。每月抽取部分鎮和縣直單位,對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日常工作開展情況、平台信息發布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進行通報並限期整改。藉助第三方評估。每季度對全縣政務公開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評估,通過第三方評估,發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開展問題整改。
三是完善工作考評。 建立考評制度,制發了《廬江縣2019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2019年廬江縣政務公開工作考評方案》(廬政辦〔2019〕54號)等檔案,將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縣政府年終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分值不少於總分的4%,明確了考評對象、考評內容、考評方式及規則。這些措施,從制度層面規範了政務公開平穩、有序開展和推進,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9
9
  53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3334
 -380
 22279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2793
 -143
 116938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1477
 +372
 1596
行政強制
 56
 -23
 378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85
-54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249
22865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1
4
1
1
3
3
33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
1
0
0
1
1
5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20
5
1
1
4
4
35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23
5
1
1
4
4
38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在工作推進中,我們也遇到一些問題,主要有:
一是政策解讀工作未能全面達標。存在解讀內容不夠全面,要素需包括政策出台背景、起草過程、工作目標、主要內容、創新舉措、下一步工作考慮等;形式方面多樣性不夠,如需製作圖解、圖表等類型;涉企政策企業參與情況有體現,但不夠豐富。
二是部分重點領域工作任務落實不協調。部分重點領域工作存在同一目錄下涉及多單位發布數據協同性不夠的情況。縣直單位錄入公開信息數據是站在自身角度發布,但有的關聯到縣本級同一目錄下綜合反映,顯現出系統性、完整性不夠的問題,如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欄目下,招投標、施工、安全質量監管、竣工,各個環節未能做到環環相扣。
三是少數鎮工作開展相對滯後。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整體推進有序、有力,成效明顯。少數鎮由於工作機制、工作方法、人員配備等方面的原因,工作推進不夠快,工作成效不明顯,出現相對滯後的情況。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縣政務公開辦將緊緊圍繞全縣重點工作和民生需求,認真落實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等工作要點,進一步加大問題整改力度,提升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整體水平。
一是重點抓好政策解讀工作。切實做到政策性檔案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將政策性檔案與解讀材料同步發布。實現政策解讀網上運轉調度常態化。豐富解讀內容,重點突出解讀形式、方式和內容,運用各種渠道解讀。圍繞高質量發展和三大攻堅戰等重大部署和重點領域,解讀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和工作成效。
二是加強協同性管控。針對部分重點領域工作少數目錄下各單位發布數據協同性不夠的情況,對照目錄統一發布要求,結合廬江實際,明確相關縣直相關單位發布任務和職責,加強指導、協調、調度、督查,保持數據發布相同步,實現發布相關數據的系統性和協調性。
三是強化日常監督。縣政務公開辦將進一步加大檢查力度和日常監測頻度,藉助第三方監測,每季度對全縣政務公開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評估,發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積極開展問題整改。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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