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是指允許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在批准的額度內(2020年6月起已正式取消額度限制)匯入資金(外匯或人民幣),通過第三方託管的專門賬戶,投資規定範圍的境內證券期貨產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
- 定義:指允許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在批准的額度內(2020年6月起已正式取消額度限制)匯入資金(外匯或人民幣),通過第三方託管的專門賬戶,投資規定範圍的境內證券期貨產品
- 類別:金融術語
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是指允許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在批准的額度內(2020年6月起已正式取消額度限制)匯入資金(外匯或人民幣),通過第三方託管的專門賬戶,投資規定範圍的境內證券期貨產品。
合格境外投資者制度是指允許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在批准的額度內(2020年6月起已正式取消額度限制)匯入資金(外匯或人民幣),通過第三方託管的專門賬戶,投資規定範圍的境內證券期貨產品。根據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資...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英文簡稱,QFII機制是指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到境內投資的資格認定制度。QFII是一國在貨幣沒有實現完全可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引進外資、開放資本...
QFII制度的全稱是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 )制度,是指允許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在一定規定和限制下匯入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並轉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管的專門賬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其資本利得、...
RQFII(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是指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其中,R代表人民幣;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的英文簡稱,QFII機制是指外國專業投資機構到境內投資的資格認定...
為了規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證券市場的投資行為,促進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是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合格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證券市場的投資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以及《合格...
本辦法所稱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准,並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國家外匯局)批准的投資額度,運用來自境外的人民幣資金進行境內證券投資的境外...
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即股權基金的出資人)是指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通過資格審批和其外匯資金的監管程式後,將境外資本兌換為人民幣資金,投資於國內的PE(私募股權投資)以及VC(風險投資)市場。QFLP...
為進一步深化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外匯管理改革,穩步推進金融市場在岸開放渠道資金管理規則統一,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資金管理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0〕第2號)...
(一)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風險承擔能力的機構或個人,具有相關的投資經歷;(二)機構投資者需具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控制度,近三年內未受到所在國家、地區司法機關和相關監管機構的處罰;境外機構投資者淨資產不低於500萬美元...
第五條 申請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申請人的財務穩健,資信良好,資產管理規模、經營年限等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二)擁有符合規定的具有境外投資管理相關經驗的人員;(三)具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控制度,...
(五)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年金基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六)中國證監會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固定收益類資產管理計畫的...
該《規定》分總則、投資額度管理、賬戶管理、匯兌管理、統計與監督管理、附則6章27條,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2002年第2號公告)及《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QFII外匯管理...
第三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外匯局)依法對合格投資者境外投資的投資額度、資金賬戶、資金收付及匯兌等實施監督、管理和檢查。第二章 投資額度管理 第四條 國家外匯管理局依法批准單個合格投資者境外投資額度(...
2013年3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該《辦法》第17條決定,廢止2011年12月16日發布的《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廢止。
鼓勵前海制定面向香港投資者的配套工作指引,實施更高水平、更深層次跨境股權投資便利化試點,優先支持在香港有限合夥基金制度安排下註冊的私募股權基金獲得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資格;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參與QFLP試點工作;也明確開展...
(七)涉及訴訟或在境外受到重大處罰;(八)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或外匯登記證未通過年檢;(九)因違反《暫行辦法》受到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或國家外匯局處罰;(十)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條合格投資者從事境內證券交易的持股比例,每一...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實施〈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銀髮〔2013〕105號)、《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3〕9號)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
本質上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就是投資者保護制度。定義 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境外成熟資本市場普遍採用的一種中小投資者保護性措施,根據國際清算銀行、國際證監會組織、國際保險監管協會2008年聯合發布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零售領域的客戶適當性》所給...
境外投資指投資主體通過投入貨幣、有價證券、實物、智慧財產權或技術、股權、債權等資產和權益或提供擔保,獲得境外所有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相關權益的活動。中國境外投資的始於改革開放之初。但當時國際收支平衡壓力大,外匯資金短缺,投資主體...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是2011年證監會發布的指引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1〕 12號 現公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證 監 會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合格境外...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督察員指導意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08〕 40 號,為指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加強合規控制,規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督察員的管理,我會制定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督察員指導意見》,現予公告,自2008年10月...
QFII2,合格境外個人投資者,可以看做是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簡稱QFII)的升級版。QFII是包括我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和地區實行的有限度的開放資本市場的一項過渡性的制度。名稱 合格境外個人投資者(...
GFII(全稱:General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即普通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其性質與QFII(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一樣,但投資者範圍將更為廣泛,政策較之QFII更加寬鬆。實行GFII是以完善的市場制度和較強的抗風險能力為前提的,...
QDII2 是指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英語全稱:Qualified Domestic Individual Investor)。與 QDII (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類似,它也是在人民幣沒有實現完全自由兌換、資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的情況下,有限度地允許境外投資的一項重要制度。但與...
QFII持股指在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下持有股份,即允許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持有的股份在一定規定和限制下匯入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並轉換為當地貨幣,通過嚴格監管的專門帳戶投資當地證券市場,其資本利得、股息等經批准後可轉為外匯匯...
中國在2003年啟動了允許象UBS,、荷蘭銀行及花旗集團等外國機構投資者從事中國大陸證券業務的“境外合格投資者(QFII)”制度。迄今為止,共有48家外國機構獲得了QFII 資格 儘管中國2006年才啟動QDII機制,大大晚於QFII,但其投資限額遠高於...
市場一般將其理解為:在人民幣資本項自由兌換尚未實現之時,符合條件投資管理機構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面向境內投資者募集資金,對境外投資標的進行投資。QDII:QDIE與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相似...
QFII,全稱為“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泛指使用此機制的國家,尤其是新興市場經濟體,當在其貨幣未能完全自由兌換下,透過QFII有限度地引進外資,為開放資本市場的一項過渡性制度;小QFII 小QF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