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許可
2011年8月17日,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
李克強在港出席論壇時表示,將允許以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方式(RQFII)投資境內證券市場,起步金額為200億。
港股組合ETF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的李克強在香港出席國家“十二五”規劃與兩地經貿金融合作發展論壇,並發表演講,闡述中央政府關於支持香港進一步發展,深化內地與香港經貿金融等方面合作若干新的政策措施。
李克強說,要鞏固和提升
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將在內地推出港股組合ETF(
交易所交易基金),繼續支持內地企業赴港上市,允許內地港資法人銀行參與共同基金銷售業務。
香港離岸業務
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的李克強今天(17日)在香港出席國家“十二五”規劃與兩地經貿金融合作發展論壇。
李克強說,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允許以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方式(RQFII)投資境內
證券市場,起步金額為200億元。
到境直接投資
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李克強在港出席論壇時表示,把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範圍擴大到全國,開展外資銀行以人民幣增資試點,支持香港企業使用人民幣到境內直接投資。
李克強表示,要推動內地與香港企業聯合“走出去”。鼓勵內地和香港企業以聯合投資、聯合投標、聯合承攬項目等方式,共同開拓國際投資和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李克強表示,支持港資銀行加快在廣東省內以異地支行形式合理布點、均衡布局。支持香港保險公司設立營業機構或通過參股方式進入內地市場。支持香港發展成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
內地券商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當日表示,RQFII以在香港的內地券商優先申請,但並未透露券商可以申請的股票及債券比重,發言人指,RQFII很快能推出,但不會擠占現有的QFII額度。
監管平台
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的推出時間正在步步逼近。香港的監管平台已準備就緒,已能夠處理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人民幣額度管理的零售基金產品的申請。
香港業界正在等待內地監管機構公布合資格券商的名單。符合香港方面資格的申請者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後,獲批外匯管理局額度,再到中國人民銀行開戶成為RQFII,之後的RQFII產品須由香港證監會審批。
她預計審批RQFII的流程與審批美元定價的QFII一致。香港證監會主席方正表示,RQFII還沒有落實最終推出的時間,也沒有可披露的時間表。
試點
啟動
證監會、央行、外管局2011年12月16日聯合發布《
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基金公司、證券公司香港子公司作為試點機構開展RQFII業務。該業務初期試點額度約人民幣200億元,試點機構投資於股票及股票類基金的資金不超過募集規模的20%。
根據《試點辦法》,試點機構應具備如下資格條件:在香港證券監管部門取得資產管理業務資格並已經開展資產管理業務,財務穩健,資信良好;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有效,從業人員符合香港地區的有關從業資格要求;申請人及其境內母公司經營行為規範,三年未受到所在地監管部門的重大處罰;申請人境內母公司具有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資格。
在資產託管方面,試點機構開展境內證券投資業務應當委託具有QFII託管人資格的境內商業銀行負責資產託管業務;在投資運作方面,試點機構可以在經批准的投資額度內投資於人民幣金融工具,為控制風險,不超過募集規模20%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及股票類基金;在監督管理方面,證監會依法對試點機構的境內證券投資實施監督管理,央行依法對試點機構在境內開立人民幣銀行賬戶進行管理,外管局依法對香港子公司的投資額度實施管理,央行會同外管局依法對資金匯出入進行監測和管理。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試點辦法》頒布實施後,相關配套實施細則將陸續發布,RQFII額度也會很快發放,待此試點順利啟動和開展後,證監會將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論證進一步擴大試點的可行性。
管理辦法
初始額度200億元 投資股市不超過20%
證監會主席郭樹清表態,要抓緊落實與港澳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中的相關要求,儘快出台人民幣回流資本市場(RQFII)的實施辦法,逐步擴大港澳地區投資滬深股市的實際規模,僅僅兩天時間,RQFII試點管理辦法就落到實處。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16日宣布,《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發布,允許符合一定資格條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作為試點機構,初期試點額度約人民幣200億元,其中不超過募集規模20%的資金可投資於股票及股票類基金。
《試點辦法》明確了試點機構應具備的資格條件,為控制風險還規定。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待試點順利啟動和開展後,證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論證進一步擴大試點的可行性。該負責人還透露,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快QFII資格的審批,有關部門也將加快QFII額度的審批。
批准
據悉,此次獲批的9家基金公司均系首批申報,並全部獲批。這些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普遍設立時間較長,準備較為充分。一些公司已經發行了多隻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具備了一定的投資經驗。按照有關規定,獲得RQFII資格的各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還需要先向外管局申請相關額度。
在拿到RQFII資格後,已經有基金公司在第一時間上報產品。由於RQFII投資於固定收益證券的資金不少於募集規模的80%,基金公司上報的產品均為偏債基金。南方基金表示,已上報一隻偏債型產品,下一步將等待香港證監會的批准以及外管局的外匯額度。大成國際表示初期計畫推出固定收益類產品。
對基金公司來說,RQFII資格獲批意義重大,有利於國內基金業進一步參與國際資產管理和海外業務拓展。海富通基金公司總經理田仁燦表示,RQFII業務資格的獲批,將使得公司海外業務獲得實質性進一步拓展的空間,也將有利於提高公司整體競爭實力,符合海富通設定的長遠目標——成為一家具有全球視野的中國資產類別專業管理人。
華安基金表示,RQFII試點的意義在於協助形成多層次人民幣回流機制,同時,通過發行RQFII產品,海外投資者將獲得進入中國市場的又一通道,讓他們有機會分享中國優秀投資經理的投資能力。
“基金公司是第一類獲批的,我們是第二類。”香港某中資券商行政總裁表示,“證監會基金部先批基金公司,機構部後批證券公司,額度上,所有的試點機構可能平分200億元。”據悉,中金公司、
中信證券、
海通證券、國泰君安證券、
申銀萬國證券、
招商證券、
華泰證券等券商旗下香港公司也將獲得RQFII資格。
“我們將在近日上報RQFII產品,材料都已經準備好了。預計過完年,3月份左右就會有產品問世。”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閻峰表示。
建行(倫敦)RQFII資格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成為首家在歐洲獲得RQFII牌照的中資機構。
在人民幣國際化的大背景下,建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在歐洲的RQFII牌照,有利於建行下一步推出歐洲RQFII相關產品,進一步鞏固建行在倫敦市場人民幣業務的領先地位,從而將建行的境外人民幣業務帶入新的領域。
RQFII啟動 200億背後存6000億龐大“主力軍”
在政策組合拳中,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已經正式啟動,試點初期額度約人民幣200億元。
這有利於境外人民幣資金回流。儘管只有區區200億元,試點初期額度不高,對A股影響也不大,但未來發展空間巨大。
而且,根據規定,試點初期不少於
募集規模80%的資金投資於固定收益證券,包括各類債券及固定收益類基金,不超過募集規模20%的資金可投資於股票及股票類基金。
也就是說,試點期間能投資股票及股票類基金的RQFII資金,最多40億元人民幣。
RQFII背後“主力”強大
RQFII,即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此次試點將從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開始,運用其在港募集的人民幣資金在經批准的人民幣投資額度內開展境內證券投資業務,初期試點額度約200億元。
區區40億元人民幣的資金無法在A股市場掀起波瀾,但200億額度可能是RQFII探路境內證券市場的“排頭兵”,讓市場憧憬的是200億背後龐大的“主力軍”。
香港坐擁大量人民幣存款,且投資出路不多,每次有人民幣基金出籠,雖然回報並非可觀,但散戶均反應熱烈。。根據香港金管局的統計數字,截至9月底,香港人民幣存款達6222億元。在年初,這一數字僅為3150億元。RQFII的推出,不僅有助於拓寬停留在香港的人民幣的投資渠道,而且也有助於增強資本市場流動性。
QFII將繼續增援A股市場
A股請來“兩大外援”,一大是RQFII,另一個即是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上周五證監會表示,將加快QFII的審批速度。審批將會大幅提速。預計未來兩個月的審批量將為過去兩年增量的總和。
從自2002年底頒布QFII辦法以來的市場表現看,QFII是長期機構投資者。國外機構對QFII的申請不斷,始終保持對A股市場的熱情。已經批准125家境外機構QFII資格。
數據顯示,QFII賬戶總資產規模合計2655億元,其中銀行存款、股票和債券占比分別為12.2%、71.9%和13%,QFII持股市值約占流通市值的1.07%。
在過去的三季度,A股跌跌不休,QFII的態度非常明顯,對A股是減持多於增持。根據
上市公司三季報公布十大流通股東對A股的持有情況看,遭到QFII拋棄或者減持的公司明顯多於增持和新進的公司。QFII增持公司,應是投資者跟蹤關注的重點品種之一。
細則
2012年1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下發通知,就實施《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的有關事項做出明確規定。這意味著基金公司正式推出RQFII的腳步將進一步加快。
最新的通知規定,試點機構應當根據《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規定,選擇一家同時具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託管人資格,和銀行間債券市場結算代理人資格的境內商業銀行,開立境外機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和境外機構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試點機構不得開立一般存款賬戶、非臨時機構臨時存款賬戶,但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通知規定,試點機構可以在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開立三類專用存款賬戶。三類專用存款賬戶之間可以劃轉資金。
此外,通知再次強調,在獲批的投資額度內,不能將募集規模超過20%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及股票類基金,不少於募集規模80%的資金投資於固定收益證券,包括各類債券及固定收益類基金。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基金公司根據上述要求,也都推出債券類的RQFII產品。隨著RQFII產品不斷加快的腳步,基金公司的產品線也越來越日趨完善。
2012年4月3日,
中國證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對擴大試點規模的可行性進行了認真研究,並與香港有關部門就此進行了密切的交流與溝通。為進一步推進境內證券市場對外開放,拓寬境外人民幣投資渠道,滿足境外投資者對境內證券市場的投資需求,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增加500億元人民幣RQFII投資額度,允許試點機構用於發行人民幣A股ETF產品,投資於A股指數成份股並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關於實施RQFII證券投資試點辦法通知(全文)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各國有商業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規範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試點機構)境內證券投資試點工作,現就實施《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第76號令發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機構應當根據《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銀髮〔2010〕249號文印發)等規定,選擇一家同時具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託管人資格和銀行間債券市場結算代理人資格的境內商業銀行(以下簡稱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開立境外機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以下簡稱基本存款賬戶)和境外機構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以下簡稱專用存款賬戶).
試點機構設立開放式基金的,每隻開放式基金應當單獨設立專用存款賬戶。
試點機構不得開立一般存款賬戶、非臨時機構臨時存款賬戶,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試點機構可以在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開立三類專用存款賬戶,分別用於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交易所債券市場交易和股票市場交易的資金結算。依據本通知開立的三類專用存款賬戶之間可以劃轉資金,專用存款賬戶與基本存款賬戶之間不得劃轉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試點機構開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專用存款賬戶應當提供以下材料:中國人民銀行批覆試點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檔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試點機構境內證券投資的書面批覆、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投資額度的書面批覆、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的託管資格和結算代理資格許可書面檔案、試點機構與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的託管協定。
試點機構開立交易所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交易專用存款賬戶應當提供以下材料: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試點機構境內證券投資的書面批覆、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投資額度的書面批覆、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的託管資格和結算代理資格許可書面檔案、試點機構與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的託管協定。
三、試點機構專用存款賬戶的收入範圍是:試點機構從境外匯入的投資本金、出售證券所得、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及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收入。
試點機構專用存款賬戶的支出範圍是:買入證券支付的價款、匯出本金和投資收益及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支出。除開放式基金外,試點機構如需匯出投資收益的,應當提供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相關稅務證明。
四、試點機構依據本通知所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五、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應當依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2003〕第5號令發布)、《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及本通知,做好試點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立、使用、變更、撤銷及管理等業務。
六、試點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應當向中國人民銀行遞交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機構基本情況說明;
(二)人民幣資金來源及規模說明;
(四)債券投資相關負責人員基本情況表;
(五)登記註冊檔案或監管機構批准成立的證明;
(六)
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簽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
(七)香港證券監管部門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許可證;
(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書面批覆及其頒發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
(九)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投資額度的書面批覆;
(十)3年是否受到監管機構處罰的說明;
(十一)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試點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應當委託具備國際結算業務能力的銀行間債券市場結算代理人進行債券交易和結算,並遵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宜的通知》(銀髮〔2010〕217號文印發)中的相關規定。
七、試點機構在香港募集人民幣進行境內證券投資的資產配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在獲批的投資額度內,不超過募集規模20%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及股票類基金,不少於募集規模80%的資金投資於固定收益證券,包括各類債券及固定收益類基金。
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審慎監管的原則,對投資比例做出調整。
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負責監督試點機構境內證券投資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投資品種和比例。
八、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應當在業務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向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報送試點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的開銷戶信息、獲批准的投資額度、所募集資金金額、資金跨境劃轉信息、試點機構境內證券投資的資產配置總體情況。
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應當在每月結束後的8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上述信息的匯總報表。
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試點機構和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的賬戶管理、資金匯出入、投資比例和信息報送等進行監督管理。
十、託管及結算代理銀行在辦理試點機構投資結算業務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義務,防範利用試點機構投資進行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活動。
擴大試點
中國證監會2013年3月6日晚間公布了《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和《關於實施<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的規定》。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發布的試點辦法與原有規定相比著重修改了兩方面內容:
一是擴大試點機構類型,境內
商業銀行、
保險公司等香港子公司或註冊地及主要經營地在香港地區的金融機構將可以參與試點;二是放寬投資範圍限制,允許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主決定產品類型,RQFII在經批准投資額度內,可以投資於在證交所交易或轉讓的股票、債券和權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指期貨;證監會允許的其它金融工具。同時可參與新股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股票增發和配股的申購。
此外,修訂後的法規明確,境外投資者的境內證券投資,應當遵循持股比例限制:
一是單個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0%;二是所有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總和,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0%。
投資範圍擴容,可以投資股票、
債券和權證,銀行間債市
固定收益產品,基金、
股指期貨,可參與新股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股票增發和配股的申購。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境外投資者對
中國資本市場的投資需求強烈,去年以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資金匯入速度明顯加快,持股比例明顯上升。RQFII法規修訂後,證監會將根據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的需要,不斷擴大試點規模,吸引更多境外長期資金,促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
證監會負責人指出,2011年底RQFII試點推出後,市場高度關注。RQFII總投資額度已達700億元人民幣。已有27家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香港子公司獲得RQFII資格,合計獲批投資額度700億元。其中,24家試點機構獲批額度合計270億元,用於發行債券類產品;4家試點機構推出RQFII-ETF產品,累計獲批額度430億元,境外投資者認購積極,淨匯入資金近400億元,全部投資股票,其他試點機構正在向香港證監會申請發行RQFII-ETF產品。
2019年6月5日央行訊息: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地區擴大到荷蘭。
規則
中國人民銀行2013年5月2日發文明確了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在境內開立銀行賬戶、投資銀行間市場等方面內容,為RQFII擴圍掃除了技術層面的障礙,下一階段RQFII擴容將進入實質性階段。
央行明確,RQFII機構應當根據規定,開立一個境外機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在基本存款賬戶開立後,應當選擇具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託管人資格的境內商業銀行,開立交易所市場交易資金結算專用存款賬戶和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資金結算專用存款賬戶,分別用於投資交易所證券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可以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立專門用於股指期貨保證金結算的專用存款賬戶。
RQFII在開立上述三類專用存款賬戶時,應當區分自有資金和由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的客戶資金分別開戶;設立開放式基金的,每隻開放式基金應當單獨開戶。央行規定,RQFII的專用存款賬戶與其他賬戶之間不得劃轉資金,自有資金賬戶、客戶資金賬戶和開放式基金賬戶之間不得劃轉資金,不同開放式基金賬戶之間也不得劃轉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2013年3月份,中國
證監會、央行和外匯局聯合發布修訂後的《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允許更多境外金融機構將離岸籌集的人民幣資金投資境內資本市場,同時放寬RQFII投資範圍的限制。
RQFII試點於2011年12月推出,初期參與機構僅限於境內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2012年12月份,證監會、央行和外匯局決定增加2000億元RQFII投資額度,使試點總額度達到27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