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章程指由我方提供土地使用、勞務等而外商提供資金、設備、材料、技術等在我國合作興辦企業、事業而簽訂的合作章程(或契約)。它與合資經營不同之點在於: 外商提供的資金、設備、材料不是以投資者作為投資股份與我方合作,不是按照雙方投資比例來共同負擔風險和分配利潤,而是在企業建成後,由我方單獨經營管理,風險也由我方獨自承擔,並在利益的分配上,根據雙方商訂的合作章程所規定來分取。合作期滿後,即宣告合作經營結束。如有需要時,則仍由雙方共同協商,另訂契約進行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作章程
- 定義:指由我方提供土地使用、勞務等而外商提供資金、設備、材料、技術等在我國合作興辦企業、事業而簽訂的合作章程(或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