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環境保護局路橋分局

台州市環境保護局路橋分局是在台州市環境保護局領導下並受其委託,從事轄區內環境管理、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的職能機構。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台州市環境保護局路橋分局是在台州市環境保護局領導下並受其委託,從事轄區內環境管理、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的職能機構。

主要職責

台州市環境保護局路橋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政策、法律、法規。
(二)組織制訂和實施全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制訂和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審核區內各鎮(街道)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三)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噪聲、振動以及輻射等的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和協調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負責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按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查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的申請書及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書;監督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設項目“三同時”(即環境保護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制度的實施;指導本區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五)監督管理自然環境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推動本區生態示範區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區環境監察工作,組織環境監察網路建設,對轄區內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轉情況組織現場監督檢查;負責查處全區重大的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行為、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調解處理區域內環境污染糾紛。
(七)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收費管理;監督實施污染治理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
(八)負責環境保護的行政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九)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負責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認證、環保產品認證工作;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對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編制環境狀況公報以及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環境質量狀況;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教育、宣傳工作;推動公眾和各級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承擔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現場外應急工作;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二)承辦區政府和市環保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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