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不斷增長的人口、快速發展的經濟、日益變化的生活方式和全球氣候變化都對地球的水資源造成了越來越大的壓力,以更可持續的方式來管理他們賴以生存的水資源已經越來越級急迫。考慮到水資源的特殊性和區域性,必須制定出一種集體參與的方法,不再僅局限於企業內部,而應以整個流域為著眼點進行水資源的管理和使用。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可持續水管理評價要求》(GB/T 38966-2020)。
編制進程
2016年6月14日,國家標準計畫《可持續水管理評價要求》(20160670-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442(
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9年7月4日,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與環境分院在北京組織召開了《可持續水管理評價要求》國家標準研討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與環境分院院長林翎、研究員白雪以及來自科研機構、行業協會、認證機構、國際非政府組織、相關企業等相關領域的專家和代表共同出席了會議。
2019年11月11日,全國節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北京組織召開了《可持續水管理評價要求》等四項國家標準審查會。全國節水標委會委員、行業專家以及標準起草單位代表40餘人出席了會議,最後一致通過審查。
2020年12月1日,國家標準《可持續水管理評價要求》(GB/T 38966-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可持續水管理評價要求》(GB/T 38966-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安徽光復電纜有限公司、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資源管理中心、黑龍江省水利科學研究院、世界自然基金會(瑞士)北京代表處、浙江正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臻成偉業標準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廣州能源檢測研究院、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佛山綠色發展創新研究院、高質標準化研究院(山東)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綠色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浙江聖雪休閒用品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蔡榕、白雪、朱春雁、白岩、李海紅、孫淑雲、胡夢婷、郭慧婷、沈群濤、高士軍、周立新、陶如鈞、翟家齊、葉傑文、黃文海、王劍、陳安、王建華、鐘燦鳴、徐臻臻、何軍飛、何先祥、劉一峰、楊愛輝、齊連惠、張玉博、王麗珍、張邦強、王龍飛、韓萬玉、李輝、黃建聰、朱曉輝。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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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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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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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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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總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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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評價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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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可持續水管理評價程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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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可持續水管理評價要求》(GB/T 38966-2020)規定了組織開展可持續水管理的相關術語和定義、總則和評價要求。《可持續水管理評價要求》(GB/T 38966-2020)適用於工業企業、服務業單位等不同類型的組織開展可持續水管理評價。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可持續水管理評價要求》(GB/T 38966-2020)的實施,有助於推動節水型社會的建設,可為全面落實“節水優先”的治水思路、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