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古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古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古田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科級,加掛古田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古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和城鄉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古田縣六一四路七支路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承擔規範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並組織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實施意見(辦法)和政策,研究提出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承擔指導與協調全縣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全縣城鎮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市、縣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指導和監督鄉鎮(街道)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住房保障建設管理工作。
(三)承擔推進全縣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政策;指導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縣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五)擬訂全縣城鄉市政公用事業、城鎮減排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城市道路、隧道、橋樑、路燈、供水、節水、排水、生活污水處理和管網配套、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行業建設工作。
(六)承擔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全縣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配合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七)承擔規範全縣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八)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工作。
(九)承擔監督指導全縣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
(十)承擔推進全縣建築節能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綠色建築及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
(十一)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本縣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人民防空建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和修訂全縣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計畫。
(十三)依法建設和監督管理全縣單建式人民防空工程。指導監督城市和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
(十四)負責城市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和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工作;負責竣工驗收的人防地下室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全縣開展人防工程平戰結合工作。
(十五)負責戰時發放空襲警報,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民眾進行疏散和隱蔽;組織指揮人防專業隊伍的戰鬥行動,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古田縣人民武裝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職能轉變
1.由房屋建築和市政建設工程的行政監督與行政執法職能轉變為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的行政監督職能。
2.由指導和協調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轉變為指導和協調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工作;由指導和協調城市道路、橋樑、供水、節水、排水、燃氣、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市容環衛等工作轉變為指導和協調城市供水、節水、排水、生活污水處理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會議、效能建設、安全保密、機要檔案、新聞宣傳、精神文明、政務公開、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承擔局機關後勤保障管理。組織辦理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承擔我縣自然資源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等外事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相關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
負責市政建設管理人才的引進、培養、管理和服務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全縣工匠推薦、培養、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縣市政建設管理人才信息庫,聯繫一批優秀市政建設管理人才;負責對全縣人才住房保障和住建系統人才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完成縣人才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房地產業股(縣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縣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產業的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管理房地產市場,規範房地產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負責辦理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維修基金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發布房地產開發、交易信息;指導和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房屋權屬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地產經紀管理、物業管理、白蟻防治、房屋租賃、危房管理、房屋面積管理。
擬訂全縣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和管理;指導全縣住房制度改革,負責縣住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全縣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中央、省、市、縣住房保障資金安排有關事項的擬訂工作;具體負責實施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制定實施人才住房保障工程,研究制定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負責各類優秀人才購房補助發放和人才公寓監督管理。
負責制定實施人才住房保障工程,研究制定人才住房保障實施辦法,負責各類優秀人才購房補助發放和人才公寓監督管理。
3.城鄉建設股。擬定全縣市政公用事業、城鎮減排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城市道路、隧道、橋樑、路燈、供水、節水、排水、生活污水處理和管網配套、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行業建設工作;指導城市管線工程建設;指導和管理城市捷運、軌道交通的建設;指導城市規劃區的園林綠化建設工作;指導城建檔案工作;擬定全縣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配合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國家重點鎮、省級中心鎮的建設;配合推動城鄉統籌工作。負責城市雕塑規劃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歷史名城、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建築等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推動城鄉統籌工作;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工作;配合指導全縣城市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工作。
4.建築業股。指導和規範全縣建築市場;規範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室內外裝飾裝修、建築製品、工程造價諮詢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等主體行為;負責貫徹和實施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指導和監督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參與全縣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建設工程造價;組織協調本縣建築參與縣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建材行業及散裝水泥、新型建築材料工作;管理全縣工程質量與行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指導和督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指導和協調建築業企業的改制工作。
擬訂全縣建築節能、建設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廣套用;負責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國家、行業和地方工程建設標準的實施;擬訂全縣工程設計諮詢行業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規範設計諮詢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縣設計行業發展技術創新與質量管理;監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消防設計審查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抗震加固、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建設工程消防工程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協調配合機制,牽頭擬訂化工建設工程質量政策措施,並指導、協調實施。參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縣重點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工作。承擔規範全縣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監督消防設計審查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建設工程消防工程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協調配合機制,牽頭擬定化工建設工程質量政策措施,並指導、協調實施;承擔規範全縣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5.審批股。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工作;負責辦理建築工程、建築裝修工程施工許可,核發施工許可證;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消防設計審查工作;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消防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事項申請資料的受理和初審;根據審定的意見,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負責全縣勘察設計單位,建築業企業(含裝飾裝修、幕牆施工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單位、工程檢測、工程監理企業,造價諮詢單位,市政、公用事業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燃氣(液化氣)企業等的資質(資格)申報、資質年檢以及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等審核與報批工作。
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消防設計審查工作;擬定建築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消防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
6.人防股。督促人防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人防保密、財務、檔案、機關準軍事化建設工作;開展人防防空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普及人民防空法律知識;負責與省、市人防辦、武裝部、兄弟縣(市、區)人防辦的銜接、調度工作。
負責擬定全縣人防工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抓好城市結合民用建築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審批及城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方案審批、監督管理、竣工驗收;負責擬定人防組織指揮建設規劃,編制城市防空襲預案和保障計畫,指導監督重要政治經濟目標編制防護方案,組織人防訓練演練。負責人防指揮部、疏散基地、指揮通信系統和警報設施建設。組織人防幹部業務培訓和專業技術訓練,保障人防指揮通信系統互聯互通。指導全縣人防公共工程、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組織已建人防工程平時與戰時的功能轉換;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和指導民眾應急避險場和疏散基地的建設和管理,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參與組織民眾的疏散防護行動;管理全縣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負責縣級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編制全縣人民防空平戰結合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人民防空工程和人民防空設施的平時開發利用。

直屬單位

1.單位名稱:古田縣住房保障中心
承擔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等事務性、輔助性工作。
2.古田縣村鎮建設發展中心
承擔村鎮規劃設計的諮詢、研究工作;承辦農村住宅通用圖的設計和推廣套用等工作(實際村鎮規劃設計的諮詢、研究工作已不由住建局負責)。
3.古田縣建設工程造價站
承擔工程造價的技術性、服務性工作。
4.古田縣燃氣服務中心
承擔負責本縣行政區域內液化石油氣、管道天然氣行業管理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5.古田縣散裝水泥和新型建材發展中心
承擔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牆體專項資金徵收、使用的事務性工作;承擔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新型牆體材料等推廣套用工作。
6.古田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
配合行政主管部門承擔縣管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監督管理事務性工作。
7.古田縣房屋交易中心
8.古田縣市政工程站
承擔全縣市政設施、城市雕塑、管線工程等的建設工程並為其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承擔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工作。
9.古田縣人防指揮所服務中心
10.古田縣碧源自來水有限公司
承擔集中式供水(生活飲用水)。
11.古田縣廣廈投資有限公司
承擔對房地產業的投資、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鋼材、建材批發、零售、城市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許廣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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