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古田縣應急管理局是古田縣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組建縣應急管理局。將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縣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救災職責,縣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縣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縣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縣農業局的草地防火相關職責,縣地震辦公室的震災應急救援相關行政職責,以及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縣減災委員會、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職責等整合,組建縣應急管理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按中央、省委、市委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應急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我縣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鄉鎮(街道)、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全縣災情報告系統並按規定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我縣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我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指導我縣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
不再保留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縣直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礦、商貿、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按要求對接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指導落實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和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協調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抗洪搶險、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調推進消防、森林火災撲救、地震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鄉鎮(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縣直各部門落實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註:省級以下消防救援機構仍為垂直管理模式,我局與縣消防救援大隊非上下級隸屬關係,消防具體工作仍由消防救援大隊負責。)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下達和省、市、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縣際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縣減災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指導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和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協調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縣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縣級救災物資的採購、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與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等部門在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縣應急管理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相關職責,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具體為: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縣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等。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
4.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在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建立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應急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協調配合機制。具體職責分工如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建築安裝工程(含土建、建築電氣、暖衛、通風、給排水)質量監督管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工業安裝工程(含設備、工業管道、電氣、儀表安裝及防腐絕熱)質量監督管理。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化工建設項目(危化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碼頭等水工建築物的質量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化工建設工程安裝的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5.關於礦井關閉監管的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區總體規劃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和生產開發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對無採礦許可證和超越批准範圍開採、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寧德市古田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應急管理局、寧德市古田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要將相關礦井關閉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縣自然資源局。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應急管理局、寧德市古田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我縣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和信訪等。承擔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以及部門各項資料綜合匯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起草相關政府規章,承擔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研究全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管方面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核、審批以及相關協調工作,制定行政審批項目的辦理流程、審批標準等。負責行政審批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工作。依法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依法組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2.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組織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開展應急會商,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縣綜合應急體系建設、編制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牽頭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省、市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定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組織參與縣際應急救援。依法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和責任追究,參與相關行業領域一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人:陳錦禹。
3.防汛防火股: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協調落實有關消防工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4.礦山和地質災害救援股:參與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相關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準入工作。
5.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6.安全生產基礎股:承擔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準入工作。
7.綜合協調股: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相關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分解下達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責任,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
直屬單位
1.安全生產執法大隊
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違法案件,以及有關監督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監督本行政區域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的落實,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行督促檢查。
2.防災減災與應急救援中心
承擔應急救援協調過程中的技術性、輔助性和事務性工作;承擔全縣重大危險源安全的事務性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
現任領導
局長:彭宏水
所獲榮譽
2022年12月,被授予福建省“全省應急管理系統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