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縣城市管理局是古田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田縣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古田縣城東街道六一四中路八支二弄15號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簡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中心城區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主次幹道路面維護管理、園林綠化、城市道路照明、市容環衛、戶外廣告、城市夜景等加強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容環衛管理、環衛公用設施建設、城市景觀亮化美化管理等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宣傳教育、培訓、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查處城市管理違法違規案件;負責擬定城市管理工作規範;負責擬定和執行城市管理技術管理規範,並負責城市管理系統信用體系評價。
(三)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縣本級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的行政許可和監管考核;負責縣本級餐廚垃圾、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清運、處置企業資質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對環境衛生實施行業監管。
(四)負責中心城區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主次幹道路面及道路照明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等審查審批;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和規劃方案論證;參與中心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論證和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等竣工驗收移交工作。
(五)負責全縣城市園林綠化發展和行業管理;負責園林綠化科學研究、新技術推廣套用;負責編制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綠線劃定、綠地養護標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綠線管理;負責城區公園綠地、生產綠地、風景林地、防護綠地、行道樹、幹道綠化帶及園林設施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編制戶外廣告專項規劃、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技術規範,負責城市大型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許可,負責指導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中心城區依附於道路、橋樑、桿線、路燈等設定的各種懸掛物的審批、監督和管理。
(七)負責組織全縣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審查、培訓、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複議、應訴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系統裝備器材的列編、更新和補充工作。
(八)負責建成區內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機車)的準入運營、停放等監管和考核工作。
(九)負責牽頭組織實施縣本級“數字城管”的運營管理工作。
(十)負責本級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方面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省政府有關古田縣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城市管理相關行政處罰的實施細則。具體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城市綠化管理方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3.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4.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5.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承辦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住建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主次幹道路面及道路照明設施、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市夜景等城市管理職能由縣城市管理局承擔。新建的中心城區城市市政道路(橋樑、隧道)主次幹道及道路照明設施、園林綠化、環衛基礎設施(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築垃圾處理設施、生活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由住建部門負責建設,竣工驗收後移交城市管理部門。縣城市管理局參與城市管理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規劃選址、圖紙審核、竣工驗收等工作。已移交並投入使用的市政、園林、環衛基礎設施的維護改造項目由縣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
2.有關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職責分工。縣林業局主管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工作,主管林區內野生植物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農業農村局承擔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及其他野生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縣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園林內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工作。
3.部分職能實行監管與處罰分離。相關單位的行政處罰權被集中行使後,管理責任主體不變、監管職責不變,實行行政審批、監管與處罰職能相對分開,相關職能部門在監管過程中發現需要立案查處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將案件線索及基本定案材料移交城市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和相應的行政強制。在案件查處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仍須認真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和監管職責。
4.有關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縣內機車、殘疾人代步車、人力三輪車非法營運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劃由縣交通運輸局承擔;有關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城市不按規定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或者其他固體廢棄物等的行政處罰權由寧德市古田生態環境局承擔。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會務的組織協調;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接待、文書檔案和政務公開等綜合性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編制全局財務預決算工作及對外公開,牽頭編制項目績效目標及開展自評工作;指導監督下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國有資產管理、執法裝備購置、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本局及局系統簡報編輯、信息採集上報、微信及入口網站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新聞媒體的聯繫溝通、採訪接待工作;承擔對外新聞發布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幹部隊伍管理以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辦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資管理、人事檔案、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許可權內人員的考核、任免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職稱聘任工作;組織開展定期輪崗培訓和繼續再教育工作;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契約、調配、工資福利和管理等工作。指導下屬機構做好人事勞資和職稱聘任等管理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辦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縣本級“數字城管”的運營管理工作。
2.行政審批與督查股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等;負責組織城市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和審核;負責擬定城市管理法治宣傳教育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應訴等工作;負責執法人員法制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局行政執法案件的聽證、審核、督辦和評議工作;承擔局集中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指揮調度城市管理活動,負責監督重大或專項整治活動及局重點業務工作的執行情況;負責組織重大活動及迎檢考核的保障工作;負責對上級督辦、批示和相關單位移交的城市管理事項辦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隊伍規範化建設和監督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管理隊伍作風紀律、隊伍形象、內務管理等監督檢查工作,受理民眾對城市管理工作人員效能、違法違紀或失職行為的投訴和調查處理。調查、糾正和處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不當處罰和不作為等行為;負責批示(督辦)件和議案、提案、網路投訴件辦理及信訪接待工作;負責局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協調下屬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及突發性事件應急管理、綜治平安、信訪維穩、掃黃打非等專項治理工作。
3.市容環境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擬定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的政府規範性檔案和環境衛生髮展規劃以及作業規範、質量標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中心城區市容市貌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中心城區市容和環境整治、城市周邊整治工作;擬定中心城區主次幹道容貌管理規劃、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檢查考核,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參與市容和環境衛生設施規劃、布點工作;負責對環境衛生處置企業進行監管;負責組織實施對各鄉鎮(街道)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築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的監督考核等工作。
4.公共秩序管理股
負責擬定相關工作計畫和專項行動計畫,組織、協調、督查、考核相關工作和專項行動計畫的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擬定全縣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機車等相關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對縣本級城區內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機車等運營企業的監管和考核工作。負責組織擬定城市夜景、戶外廣告、門頭牌匾設定規劃、規範和標準,負責指導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中心 城區建築物、構築物的景觀燈飾、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工作。
5.市政工程與園林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中心城區市政道路(橋樑、隧道)主次幹道路面維護管理、園林綠化、城市道路照明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編制有關發展規劃,起草規範性檔案;負責中心城區城市市政道路主次幹道(橋樑、隧道)路面的維護管理;負責中心城區城市道路照明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城市綠地、公園、道路綠化、綠道等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管理政策、技術規範、操作規程、考核辦法等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城市基礎設施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路燈、園林綠化特種作業車輛崗位培訓。
機構簡介
組建縣城市管理局。將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職責,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住房和城鄉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職責和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相關職責,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的有關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職責和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行政處罰職責,縣公安局承擔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行政處罰職責,縣水利局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行政處罰職責等整合,組建縣城市管理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不再保留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下屬單位
1.古田縣園林處
改善城鄉生態環境,發展和提高園林綠化科學技術和藝術水平,負責園林綠化管理及承接綠化工程。
2.古田縣環衛處
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提供保障,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與作業管理。
3.古田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為城市美化提供縣管理保障、建築物外觀與戶外廣告設定管理。道路與廣場容貌管理文明施工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張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