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樹名木普查技術規範》是2017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樹名木普查技術規範
- 實施日期:2017-01-01
- 技術歸口:國家林業局
- 發布日期:2016-10-19
- 批准發布部門:國家林業局
- 標準號:LY/T 2738-2016
《古樹名木普查技術規範》是2017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古樹名木普查技術規範》是2017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範圍內除東北內蒙古國有林區原始林分、西南西北國有林區原始林分和自然保護區以外的古樹名木的普查工作。起草單位中國林學會、南京...
全國古樹名木資源普查是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的全國古樹名木資源普查活動 。根據普查技術規範,分布在自然保護區和國有原始林區中的古樹,按照《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天然林保護相關政策規定管理,沒有納入本次...
古樹名木資源資產價值評估技術規範是由皖西鹽膚木研究所完成的科技成果,登記於2020年1月16日。成果信息 項目成員 葉少川;邢正龍;陳存武;谷德文;姚厚軍;張作仿 合作單位 皖西學院;六安市綠色發展研究會;六安市舒城縣林業局;鳳陽縣...
編制小組全面收集近二十年來,中國在古樹名木養護復壯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收集了北京、山東、江西、福建、山西、河北、河南、上海、湖北、安徽等地古樹名木養護復壯技術規程規範。全面總結四川省多項古樹名木的移植、養護項目,...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日常養護責任人未按照養護技術規範進行養護,古樹名木遭受損害或者長勢衰弱時未及時報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對日常養護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因養護失當或者報告不及時造成古樹...
普查應當按照古樹名木普查技術規範,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實地調查,統一登記、拍照、定位、鑑定等,並將調查信息錄入全省古樹名木信息管理資料庫。古樹名木調查中應當嚴格按照古樹名木鑑定規範開展鑑定工作。第十四條 調查後擬申請認定...
養護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無法確定的,由古樹名木所在地縣級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協調確定。第十八條養護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切實履行養護責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範對古樹名木進行養護。養護費用可以按規定向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
養護技術規範 一般養護 1、保護樹皮 嚴禁在樹體上釘釘、纏繞鐵絲、繩索、懸掛雜物或作為施工支撐點和固定物,嚴禁刻劃樹皮和攀折樹枝,發現傷疤和樹洞要及時修補。對腐爛部位應按外科方法進行處理。2、圍欄。一級古樹名木及生長在公園綠地...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或者損毀古樹名木保護牌及保護設施。第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應當組織和協調省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根據古樹名木的保護級別,制定養護技術規範和相應的保護措施,並向社會公布。縣級以上古樹名木主管部門...
第十六條 古樹名木的管護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必須按照古樹名木管護技術規範,精心管理,確保古樹名木正常生長。古樹名木發生病蟲害、遭受人為損害或者雷擊等自然損傷或者出現長勢衰弱、瀕危症狀的,管護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應當及時報告古樹名木...
按照養護技術規範做好鬆土、澆水等日常養護工作,並防止對古樹名木的人為損害;對古樹名木進行經常性的看護和觀察,對其生長情況進行觀測,發現病蟲害等異常情況及時向古樹名木主管部門報告。第二十五條 古樹名木遭受危害、損害或生長勢...
個人所有的古樹名木,由個人負責養護。第十四條 養護責任單位和個人應當加強對古樹名木的日常養護,防止對古樹名木的損害行為。第十五條 省綠化委員會應當組織制定古樹名木養護技術規範。林業、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古樹名木養護...
捐資、認養古樹名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享有在古樹名木保護牌中一定期限的署名權。第十五條 養護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切實履行養護責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範對古樹名木進行養護。第十六條 禁止下列損害古樹名木的行為:(一)刻劃釘釘...
古樹名木鑑定由所在地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技術規範組織專家鑑定。自治州人民政府根據普查結果及認定備案情況制定古樹名木保護名錄,並向社會公布。第十條 古樹名木實行養護管理責任制。縣級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養護...
建設項目影響古樹名木正常生長的,應當採取避讓措施。無法避讓的,建設單位施工前制定古樹名木保護方案,按照古樹名木保護級別報相應的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收到保護方案後,對符合養護技術規範的,在十日內予以批准;...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應當向養護責任人無償提供必要的養護知識培訓和養護技術指導。養護責任人應當履行養護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範對古樹名木進行養護,防範和制止損害古樹名木的行為。第二十條古樹名木遭受病蟲害...
第二十一條 古樹名木日常養護責任人應當按照養護規範做好日常養護工作,並防止對古樹名木的人為損害。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應當無償向日常養護責任人提供必要的養護知識培訓和技術指導。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一)按照養護技術規範和養護協定的要求對古樹名木進行日常養護;(二)在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採取措施,防止自然災害對古樹名木造成損害;(三)制止對古樹名木的人為損害行為;(四)養護協定確定的其他養護責任。養護責任人...
第十條 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養護責任人簽訂養護責任書,明確養護責任和義務。變更古樹名木養護責任人的,應當重新簽訂養護責任書。第十一條 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古樹名木養護技術規範,定期開展免費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養護...
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採取搶救、復壯等相應處理措施。第十五條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養護責任人按照養護技術規範以及養護責任書的約定養護古樹名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下列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古樹名木養護技術規範的宣傳和培訓,指導養護責任單位和個人按照養護技術規範對古樹名木進行養護,並無償提供技術服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
林業、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調查,並採取相應措施對古樹名木進行搶救和復壯。第十三條 市、縣級林業、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古樹名木養護技術規範的宣傳和培訓,指導養護責任單位...
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為了加強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維護西安歷史文化名城風貌,促進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一部規範古樹名木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十分必要。同時,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對條例的有關條款提出了17條修改意見...
市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培訓指導管護責任單位和管護責任人按照保護管理技術規範對古樹名木進行管護。第十八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經費投入。除管護責任人管護費以外,還應當列出專項經費用於古樹名木保護。
(六)在其他區域內的古樹名木,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按照所有權關係和管理職責協調所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養護人。第十六條 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古樹名木養護技術規範的宣傳和培訓,指導養護人按照...
第十九條 縣級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應當自接到古樹名木異常情況報告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必要時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現場調查,查明原因和責任,採取搶救、治理、復壯等措施。第二十條 省綠化委員會負責發布古樹名木養護技術規...
古樹名木養護責任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到縣(市、區)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辦理養護責任轉移手續。第十七條 養護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按照養護技術規範做好鬆土、澆水、施肥等日常養護工作,並防止對古樹名木的人為損害;(...
第十條 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應當與養護責任人簽訂養護責任書。養護責任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到市、縣(市、區)古樹名木管理部門辦理養護責任轉移手續。第十一條 古樹名木保護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古樹名木和古樹後備資源的養護技術規範。
第五條 自治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定保護古樹名木的工作機構,配備工作人員,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古樹名木的普查、登記、編號、建立檔案和標誌、劃定保護範圍等工作;組織制定古樹名木鑑定標準、鑑定程式、動態監測辦法和養護技術規範。第六...
養護責任人應當切實履行養護責任,按照養護技術規範進行養護,並防止對古樹名木的人為損害;可以向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或接受委託的專業造林、綠化養護單位諮詢養護知識。第二十六條發現下列情形,養護責任人應當及時向屬地古樹名木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