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

2023年5月31日,《南陽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在南陽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獲得審查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陽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
  • 審查時間:2023年5月31日 
條例內容,發布意義,

條例內容

《條例》第一個重點目標就是釐清責任。從各級政府、市場監管部門、住建部門和家庭、學校、行業協會等,規定了縱向各級都有、橫向分工明晰的監管、宣教職責,構築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為安全監管織密責任網。
《條例》詳細規定,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接到乘客被困報告後,應當及時派出維護保養人員實施救援”“電梯所在地為城市建成區的,電梯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電梯位於城市建成區外的其他區域的,應當在一小時內到達現場”。為了增強上述規定剛性約束力,《條例》設定處罰條款“未按規定時限到達現場實施救援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堅決繃緊及時救援紅線。
《條例》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在舊住宅改造中統籌安排,為其籌集資金提供必要支持,資金不足部分或者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電梯所有權人籌集等內容。
《條例》針對性設定禁止性規定:電梯維護保養單位“不得將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業務轉包、分包”“不得在電梯控制系統中設定或者變相設定技術障礙”等,並對各種違法行為分別作出行政處罰。

發布意義

《條例》還針對電梯生產、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等各環節的監督管理作出細化規定,如電梯維護保養單位“進行現場作業時,持證人員不得少於二人”,以保護從業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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