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通市崇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通市崇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崇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國際大廈28、29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區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三)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研究、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有關投資政策、投資布局,指導企業投資方向。牽頭負責中央、省、市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審核、轉報和協調工作。擬訂並推動落實全區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全區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按分工編制全區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
(四)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區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五)統籌協調全區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全區能源發展規劃、計畫、政策和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負責能源行業管理,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協調能源發展和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區域內企業有序用電工作的實施,負責轄區熱電聯產企業的管理工作。參與協調電力運行、轄區電力項目建設中的矛盾及問題。推進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天然氣綜合利用等工作。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六)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貫徹國家、省、市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重要收費標準。提出價格和收費調整的建議,並組織具體實施;依法管理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及收費。依法進行價格認證、成本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諮詢、發布價格信息等工作。
(七)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經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八)負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有關工作。
(九)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協調全區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規劃全區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牽頭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和沿海地區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全區新型城鎮化規劃;負責全區經濟技術協作和橫向經濟聯合的有關工作;做好與友好地區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對口支援、對口幫扶等工作,負責參與西部大開發的規劃和協調,參與東西部合作和地區間合作交流的有關工作。參與研究對外開放、國際產能合作等問題,牽頭推進實施全區“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牽頭全區接軌服務上海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區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裝備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動員、裝備動員有關工作。按市區職能劃分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工作。根據區級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組織實施全區戰略和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十二)承擔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富民增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服務企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陸海統籌發展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對接服務上海工作辦公室、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區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等具體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更加聚焦研究大戰略、謀劃大政策、分析大趨勢、推動大項目。統籌改革創新,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財務、保密、檔案、信訪、後勤保障、資產管理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信息、宣傳、新聞發布、輿情監測、電子政務、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群團、老幹部、工會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和內部考核工作以及統籌全委被考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發展戰略和規劃科(政策研究室)。負責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目標、經濟結構調整政策、重大生產力布局和重大發展舉措的建議,定期評估全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執行情況;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全區開展專項規劃編制工作,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統籌全區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全區產業空間布局和規劃工作;負責全區經濟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總量指標的平衡及重大比例關係的綜合協調,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最佳化的戰略目標及政策;提出新型城鎮化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參與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關重要報告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推進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和運行科(統計科)。組織擬訂並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巨觀調控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並開展相關工作;提出經濟安全相關政策建議;統計、監測分析、預測預警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牽頭負責全區經濟運行的日常考核工作;參與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關重要報告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重大項目建設辦公室)。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參與擬訂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計畫和前期研究,並實行動態管理;負責中央、省、市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審核、轉報和協調工作;按分工編制全區有關重要商品、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企業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畫申報工作;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儲備制度,負責省、市、區重大項目的組織推進、協調和考核工作,承擔區重大辦交辦的有關工作;牽頭負責區委、區政府交辦的重點產業門類的招商引資工作。
(五)能源和資源環境科(安全生產監管科)。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綜合協調工作;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綠色發展相關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協調循環經濟等重大示範工程;負責循環經濟生態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能源行業管理、應急保障等工作,協調能源發展和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熱電聯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統籌落實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戰略和省有關部署,研究提出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問題和年度工作安排;負責主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承擔區安委會下達的工作任務;承擔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物價科。負責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提出相應的調整建議;實施涉農、涉企收費公示制度;負責省、市工業品、農產品和資源環境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並提出相應的價格調整建議;組織實施省服務和房地產價格政策和改革方案,制定區級管理的服務價格標準;負責各類案件涉案物品進行價格認證;面向社會為生產經營者、各類組織和公民提供價格政策法規、市場行情、價格預測等諮詢服務;負責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成本監審及重要商品成本調查工作,依法進行其他成本監審工作。
(七)經濟體制改革科。負責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經濟體制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髮展,負責創業投資企業備案預審、轉報等工作。組織和推動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國有企業改制中的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工作;承擔區陸海統籌發展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社會發展科。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規劃、政策,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年度評估和形勢分析;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包括畜牧業、漁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推進全區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實施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並指導實施;按市區職能劃分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工作;擬訂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健全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物資儲備品種目錄,研究提出物資儲備計畫的建議;組織實施相關物資儲備和戰略、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承擔區富民增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信用建設和企業服務科(法制科)。牽頭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各項工作,負責全區服務企業有關工作;負責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相關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牽頭推進全社會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組織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套用管理;組織起草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負責部門“雙隨機一公開”、依法行政和法治機關建設、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以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區服務企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對外合作辦公室(“一帶一路”推進辦公室)。統籌協調全區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承擔我區對口支援地區支援業務工作指導,牽頭負責東西部扶貧協作年度任務完成和督查考核工作;承擔對口合作地區有關工作的計畫制定、組織協調及相關政策措施的擬訂落實;統籌推進落實國家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戰略和有關部署,組織全區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重要政策制定、重大規劃編制,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參與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工作;負責牽頭全區對接服務上海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專項工程)和重要事項,組織協調相關項目申報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劃並協調有關重大問題;貫徹落實國家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重大戰略和省有關部署,負責推進國際產能合作和重點境外園區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區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對接服務上海工作辦公室、區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蘇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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