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南通市崇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南通市崇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辦公地址及時間,

機構職能

崇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構職能
(一)承擔規範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編制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規劃及年 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落實區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編制全區住房發展規劃和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區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負責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 央和省市區住房保障資金安排工作。
(三)承擔規範房屋管理的責任。負責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負責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政策和行業標準。牽頭擬訂城鎮房屋安全管理政策,組織推進全區危房解危。負責徵收行業的監督管理。擬訂房屋徵收與補償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編制房屋徵收計畫並監督實施。
(四)承擔管理建築業行業、推進建築業發展的責任。擬定全區建築業行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負責全區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動態管理。促進全區建築企業轉型升級、對外開拓市場、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負責建築業行業統計和年度發展報告工作。
(五)負責區管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負責區管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監督工作。貫徹落實建築業技術政策。參與全區較大等級以上房屋建築施工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承擔推進科技進步、綠色建築發展、建築節能、城鎮 建築減排工作。貫徹落實綠色建築、智慧建築和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指導建築能效測評和綠色建築標識管理。
(七)組織指導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職業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工作。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全區政策性保障房用地和經營性地塊的收儲、出讓工作。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九)承擔全區抗震防災等責任。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參與轄區震情會商,組織編制全區地震應急預案,參與地震現場調查和震害評估工作,組織震後建設工程的應急評估。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監督管理,配合做好區管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工作。
(十)依法承擔業務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建築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配合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建立建築工地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
(十一)參與設計行業管理。參與城市設計、建築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工作,參與區內基本建設項目前期論證,參與區立項建設工程及住宅小區項目的擴初設計審查,參與區域內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十二)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區村、社區建設的責任。參與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全區宜居村居建設、全區傳統村居保護和發展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市政和綠化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行業管理,具體負責區管建築工程(不含市政公用和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區市政和綠化管理局牽頭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具體負責區市政公用和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及區市政工程招投標、契約監管等工作。
2.與區城市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全部行政處罰權劃轉後,原行政主管部門不再行使已經劃轉的行政處罰權和相應的行政強制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使監督管理權,加強源頭控制、過程監管,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對行政主管部門移交的案件,區城市管理局處理完畢後,應及時將結果函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雙方建立案件移送、情況通報、信息共享、協調會商等工作機制,提高行政執法工作效能。
3.與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防震減災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區地震預報管理。組織全區地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震情會商制度。擬訂區級地震應急預案,建立地震應急預案管理和備案制度,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地震應急預案制定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與管理工作。參與地震現場調查和震害評估工作,組織震後建設工程的應急評估。承擔區防震減災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崇川分局(市 林業局崇川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協調開展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

領導分工

劉建新: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統籌協調城市建設的重大問題,分管辦公室。
施建軍:黨組副書記
負責防災減災工作,協調避難場所的建設與管理。統籌疫情防控和格線+鄰里工作。分管財務、黨務、考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管辦公室。
張 偉:黨組副書記、房征中心主任
主持房征中心工作。
王 兵: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黨群工作、宣傳、意識形態、機關作風建設、幹部人事、提案辦理、信訪、檔案、資產管理、物資採購、依法行政、綜治等工作。負責物業行業管理、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分管物管科、物管中心。負責建築行業管理,分管建築行業管理科。
李國軍:副局長
負責研究近中期土地開發規劃、土地出讓,分管房屋徵收管理科、土地開發利用綜合推進服務中心。
張 鋒:質安中心主任
主持質安監管中心工作。負責建築工程管理、安全生產,分管房產科、安全監管科。

內設機構

崇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統計科、法規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制訂機關工作規劃及各項規章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文書檔案、財務管理、統計、督促檢查和後勤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和黨 風廉政建設;統一管理機關辦公用房、財產物資;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社會保障、 績效管理等工作;負責擬定全局年度收支計畫;指導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幹部工作;組織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政 策規定;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信息公開答覆法制審核工 作;承擔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監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和信訪辦理工作;組織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房產管理科。牽頭擬訂城鎮房屋安全管理政策,組織推進全區危房解危;負責申報政策性住房建設改造資金;按要求做好住房保障統計工作;負責安置房規劃建設、進度跟蹤;協助開展集體土地產權產籍管理;指導各街道(園區)房屋產權檔案管理工作等。
(三)物業管理科(人防事業科)。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行業監管等工作;擬訂本地區物業管理政策措施;負責全區拆遷安置房、保障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小區的管理、考核和物業補貼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各類小區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小區物業管理用房備案;負責物業企業前期契約備案,依法處置物業從業單位違規行為;參與協調物業管理的矛盾糾紛;負責拆遷安置小區內突發事件的緊急協調處置;負責人防工程移交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抗震減災等相關工作;承擔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人民防空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四)建築行業管理科。擬定全區建築業行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貫徹執行;負責全區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動態管理;促進全區建築企業轉型升級、對外開拓市場、 參與國際工程承包;負責建築業行業統計和年度發展報告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職業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執業資格註冊管理工作;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工作;參與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評審管理工作;負責建築行業培優扶強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職權範圍內全區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區建築行業協會工作;參與區管建築企業建築工人工資清欠工作;承擔全區建築節能技術推廣工作。
(五)安全生產監管科。擬訂建築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貫徹執行建築安全生產技術政策;負責全區建築業安全生產和建築工地文明施工的監督管理職能;參與全區較大等級以上房屋建築施工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區級各類建設工程項目標準化工地、文明工地創建工作;負責全局安全生產、 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工作。
(六)房屋徵收管理科。主要負責指導編制全區房屋徵收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房屋徵收服務機構、徵收評估機構的準入管理工作;承擔由區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相關工作。

辦公地址及時間

辦公地址:城港路58號辦公大樓
通信地址:城港路58號崇川區住建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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