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生態環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9年度本單位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19年我局繼續加強污染防治攻堅戰信息公開,深化決策和執行公開,著力加強解讀回應,全面拓展公開渠道,完善公開制度機制。全年在“綠色南昌”官網發布環保動態環境信息1221條,官方微信、微博發布信息665條,召開新聞發布會4次,處理依申請公開24件,處理局長信箱56條,民意徵集1條。
(一)主動公開情況
一是繼續加強污染防治攻堅戰信息公開。第一,及時公開環境監測信息。公開重點污染源監測信息、環境空氣品質信息、監測斷面地表水環境質量信息、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環境噪聲監測等信息。環境空氣品質做到每日發布,並提供空氣品質歷史記錄供社會公眾查詢;重點污染源監測信息、地表水水質狀況及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質狀況按月定期公布;環境噪聲監測信息按季度公布。第二,及時公開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動態。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公開大氣污染防治、水環境整治相關工作動態,公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錄信息,指導縣區生態環境部門做好本行政區域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公開。第三,及時公開自然生態及生態示範創建信息。公開省、市級生態示範村創建信息、自然生態相關政策信息以及2019年全國自然生態保護工作會議等信息。第四,及時公開環境應急信息。公開企業應急備案材料、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情況以及發生重大、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企業名單等信息。
二是著力深化決策和執行公開。第一,推進重要決策公開。推進重大決策預公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大事項除依法依規應當保密外,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等;同時,加強公眾參與,通過聽證座談、諮詢協商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第二,推進重要部署公開。在重大行政決策執行過程中,持續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積極開展決策執行效果的評估,及時調整完善,並將相關情況向社會公開。第三,推動行政執法信息公開。根據機構改革後的新職能,調整完善權責清單工作正有序推進。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及時公開環境監察執法信息、行政處罰信息、雙隨機檢查信息、飲用水源巡查信息以及其他環境執法專項行動信息。
三是著力加強解讀回應。第一,深入解讀政策措施。在發布生態環境保護規章、政策、標準後,把握解讀節奏和力度,提升解讀效果,做到精準解讀和深度闡釋,多用客觀數據、生動案例,科學解讀政策背景、主要內容、執行標準、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及後續工作考慮等。同時,為更好地服務企業,特設立“中小企業環保政策宣傳”專欄,及時上傳相關環保規範及政策解讀等。第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緊緊圍繞全市環境保護中心工作和當前的重點工作進展,迅速回響民眾反映的生態環境問題,加大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力度,引導公眾正確認識、對待環境問題和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推動環境問題解決,為環境保護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4件,按時辦結23件,延期辦結1件。其中,“予以公開”11件,占45.8%,“部分公開”5件,占20.8%,“無法提供”7件,占29.2%,“不予公開”1件,占4.2%。
(三)政府信息管理與平台建設
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和信息發布審核,把好政治關、政策關、文字關。印發《南昌市生態環境局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網路安全防護水平。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規範發展,配合開展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推進完成機構改革後政府網站新建、整合、改版、遷移等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製作數量
本年新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1
規範性檔案
1
1
7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1
0
0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9
-2
1064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18
+4
79
行政強制
4
+1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171
2347264.87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0
3
0
10
0
1
24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7
0
0
4
0
0
11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2
0
3
0
0
5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1
0
0
1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3
1
0
1
0
1
6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1
0
0
1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10
3
0
10
0
1
24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1起,結果維持1起;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主動公開信息力度需進一步加大。作為機構改革單位,我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正在編制修訂中,待完善後將進一步擴大主動公開範圍,
二是依申請公開辦理力度需進一步加大。堅持“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原則,深入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時向上級反饋依申請公開辦理過程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努力提升依申請公開答覆水平,努力實現優質高效地為公民和社會提供公共服務。
三是專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規範化需進一步加強。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進一步完善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努力做到及時、全面、準確公開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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