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思想
以加快轉變
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宗旨,以建設質量強市為目標,以提升產品、服務、工程、環境和經濟運行質量為重點,全面加強質量工作,切實加強質量基礎建設,強化質量法治,依法嚴格質量監管,全面推進質量發展,努力提升質量總體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主要質量目標
到2020年,建設質量強市取得明顯成效,
質量基礎進一步夯實,質量總體水平顯著提升,質量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形成一批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優勢企業,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務平台完備、質量水平的現代企業和產業集群,基本建成食品質量安全和重點產品質量檢測體系,質量整體狀況達到
中等已開發國家水平。
(一)產品質量目標
到2020年,產品質量保障體系更加完善,質量創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場競爭力明顯提高,品種、質量和效益顯著改善,較好地滿足人民民眾的質量需求。
到2015年,產品質量具體目標:
——採用國際、國外先進標準累計達到2700項,主要工業產品採用國際、國外先進標準生產率達到90%以上;地產工業產品省以上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力爭達到97%以上,其中,地產食品省級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位於全省前3位;地產出口產品檢驗檢疫合格率達到99%以上,國外通報的地產出口產品不合格率低於1‰;地產藥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達到99%以上;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農業標準化生產普及率超過30%;不發生有影響的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事件,特種設備萬台事故率和死亡率控制在0.3以內。
——有效期內
全國質量獎、江蘇省質量獎和南京市市長質量獎組織分別達到6、35和6家;爭創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範區、江蘇區域名牌各1個,江蘇省優質產品生產示範區2個,有效期內江蘇名牌產品達到300個,力爭位列省內前三位;制訂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分別達到21、690和413項,專利技術轉化為標準達到100項,力爭國際、國家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達到40個;通過
有機產品認證、綠色產品認證農產品分別達到150和260個,
無公害農產品達到500個;
質量競爭力指數保持全省前三位。
(二)工程質量目標
到2020年,工程質量水平全面提升,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工程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人民民眾對工程質量滿意度顯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質量具體目標:
——市建設工程建設項目中,大中型工程項目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98%以上,竣工工程質量100%達到國家標準或規範要求。市交通工程建設項目中,高速公路、跨江大橋項目質量優良率達到100%,幹線公路新(改、擴)建工程和地方重點公路工程項目質量優良率達到95%,航道、港口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合格率達到100%,農村公路工程項目質量合格率達到100%,其他交通建設和養護改善工程項目質量合格率達到100%。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工程質量合格率達到100%,中型以上樞紐建築物質量優良率達到80%以上。
——市建設工程建設項目中,
國家優質工程獎(魯班獎、國優工程)達到10項,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紫金杯)達到200項。市交通工程建設項目中,爭創國家和省級工程質量安全品牌示範工程,力爭魯班獎和揚子杯獎分別達到1和2項。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中,獲部和省優質工程獎分別達到1和3項,獲大禹獎和揚子杯獎分別達到1和2項。
(三)服務質量目標
到2020年,全面實現服務質量的標準化、規範化和品牌化,服務業質量水平顯著提升,骨幹服務企業和重點服務項目的服務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服務業品牌價值和效益大幅提升。
到2015年,服務質量具體目標:
——制定服務業國家、行業、地方標準達到68項,培育和建設國家和省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項目達到26個,生產性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的用戶(顧客)滿意指數均高於省平均水平1—2個百分點,培育社會建設與管理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達到10個。
(四)環境質量目標
到2020年,環境質量得到根本改善,人民對環境質量滿意度得到顯著提升。
到2015年,環境質量具體目標:
——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氨氮、
二氧化硫和
氮氧化物四項指標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5%以上;Ⅲ類以上地表水比例達到60%,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功能區環境噪聲達標率達到80%以上。建成國家生態城市、
生態園林城市和森林城市。
(五)經濟運行質量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現代產業體系、生態文明城市和創新型城市。
至2015年,經濟運行質量具體目標:
——產業結構進一步科學合理,保持和最佳化三二一產業格局,
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提高到56%,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的比重提高到56%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35%,
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50%以上。
——品牌經濟進一步顯現,名牌產品企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比重力爭達到15%以上,省級以上工業名牌產品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力爭達到32%以上;馳名商標總數力爭達到100件,省、市著名商標總數力爭達到1000件。
——能源消耗進一步降低,萬元GDP能耗達到0.5噸標準煤,萬元GDP水耗達到60噸。
——科技創新進一步增強,建成國家、省認定企業技術中心達到10和100家,各級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達到300家以上;專利授權量達到40000件,
發明專利授權量達到10000件;全社會研究與開發R&D經費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例提高到4.5%,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
主要任務
(一)完善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按照“政府負總體責任、企業負主體責任、部門負監管責任”的原則實施質量安全管理,
各級政府要把質量安全納入本級政府工作考核目標加,加強推動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嚴格的監管責任和打假責任,加強對質量安全風險的監測、分析評估與預警。
(二)深入推進“三個戰略”
深入推進以質取勝、名牌和標準化戰略,廣泛開展質量興業、質量強企活動,圍繞主導產業、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培育爭創全國知名品牌示範區、江蘇區域名牌和名牌產品,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開展技術標準研製和創新,建立健全農業標準化推廣實施體系,加強農業標準化示範區的建設,促進現代農業發展。
(三)大力提升“五個質量”
進一步提升各類組織的質量意識和環境意識,推動各類組織建立健全質量、環境等管理體系並有效運行,加強質量管理人才的培養和質量隊伍的建設,運用先進質量管理工具和方法解決生產經營中的質量問題,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積極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組織生產和經營,執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政策和措施,加強技術創新和研發投入,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環境質量和經濟運行質量水平。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市級質量強市工作
領導小組,各區政府要建立相應工作機構,切實落實工作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各項質量強市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保障質量強市工作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建立質量強市工作財政穩定投入機制,切實保障質量強市工作的開展。二是完善獎勵政策。在保持已有的各級政府獎勵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最佳化質量工作獎勵政策。三是實施傾斜政策。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在政策、項目、資金、上市、稅收、信貸、政府採購等方面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管理創新、質量進步、名牌創建成效顯著的企業給予優先、優惠和傾斜,幫助他們做優、做強、做大。四是支持檢測中心建設。各級政府要在資金、土地等方面支持符合我市產業發展的檢測中心建設,為我市產業發展和產品質量提升提供服務。
(三)完善法制保障
要高度重視法制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快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和環境質量立法步伐,推動制定與相關法律配套的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加大質量執法力度,落實質量行政執法責任,加強執法監督。
(四)加強宣傳教育
充分發揮報刊、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質量強市活動,將質量法律知識宣傳納入全民普法計畫,普及質量法律法規和質量知識,著力增強全民質量法制意識。深入開展質量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世界計量日、
世界標準化日、世界環境保護日等活動,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