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同意南京都市圈發展規劃的復函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同意南京都市圈發展規劃的復函

江蘇省、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你們《關於報請批覆〈南京都市圈發展規劃〉的請示》(蘇發改規劃發〔2020〕1007號)收悉。按照經國務院同意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培育發展現代化都市圈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經商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現函復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同意南京都市圈發展規劃的復函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內容解讀
一、原則同意《南京都市圈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及時發布並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提升都市圈整體實力和競爭力為目標,以促進中心城市與周邊城市同城化發展為主攻方向,以健全同城化發展機制為突破口,著力推動基礎設施一體高效、創新體系協同共建、產業專業化分工協作、公共服務共建共享、生態環境共保共治、城鄉融合發展,把南京都市圈建設成為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現代化都市圈,助力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發展,為服務全國現代化建設大局作出更大貢獻。
三、請江蘇、安徽兩省共同推進規劃實施,指導推動政策會商和項目對接,解決規劃實施中的突出問題,適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南京市及都市圈其他城市是南京都市圈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完善都市圈黨政聯席會議機制,共同編制專項規劃,科學制定年度計畫,謀劃推進合作事項,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規劃》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式報批。
四、我委將會同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在有關規劃編制、體制機制創新、重大項目建設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為《規劃》實施創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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