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在1997.12.02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02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2月02日
- 頒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在1997.12.02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南京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在1997.12.02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建設...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京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的決定在2004.05.12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市政府關於修改〈南京市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處置管理規定〉等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04年4月22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 1、第三十一條修...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和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儲存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對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第三條 ...
第三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建築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其所屬的建築安裝管理等建築市場監管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發展和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水利、安全生產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同做好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江寧區、浦口區、...
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南京市下屬的職能部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管理監督責任。機構介紹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63號)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寧委〔2010〕43號)。職責調整...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維護城市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
第二十七條 從事房屋建築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攜帶中標通知書或者施工契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到市建築安全生產監督機構辦理安全監督備案手續。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責。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的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第四十四條管廊本體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和運營管理由管廊管理單位負責,納入管廊的管線維護以及日常管理由管線產權、管理單位負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管線產權、管理單位應當支付管廊入廊費和日常維護管理費。具體辦法...
負責建築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社會保障費的徵收管理。指導全市城建系統企業開拓境外建築市場。(九)承擔全市城建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制定城建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城建工程施工工地現場管理。負責組織或協助對城建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十)...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工業加工或者手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建設工程不適用本辦法。但是用於建設工程中的建築材料、裝飾材料,以及在建築物內使用的、能保持其原有特性和用途的產品適用本辦法規定。未經加工的天然形成的產品和初級農產品不適用本辦法規定。第四條 南京市技術監督局是本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
公眾委員應當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產生。具體產生辦法以及城市治理委員會的議事規則,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並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十一條 城市治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治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並履行下列職責:(一)組織開展城市治理的監督考核工作,提出獎懲方案,...
第六章 建築幕牆安全管理 第七章 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特別規定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已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
建設、規劃、建工、市容、公安、消防、物價、安全生產、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第四條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建立健全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 宣傳房屋安全使用知識,加強對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和查處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第二章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第五條 房屋...
服務、安全的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系統科研經費的編制、科研項目的申報和管理;負責相關科技項目的研究、鑑定、推廣使用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負責本系統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市容環衛、市政設施、城市綠化行業運營、作業市場的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組織擬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城管系統安全生產...
第四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城市建(構)築物、公共設施及道路容貌管理的主管部門;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城市建(構)築物、公共設施、道路容貌的監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公安、交通運輸、工商、安全生產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財政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城市建(...
該《條例》分總則、城市規劃的制定、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監督與獎懲、附則7章66條,自頒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8月30日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制定、2012年9月26日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批准的《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第64條決定,廢止1990年4月7日...
第三節重點建築物、場所、設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四條 本市對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單位,以及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其他場所、單位,實行消防監督重點名錄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另行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三十五條列入本市消防監督重點名錄的單位和場所應當健全...
(七)《南京市食品衛生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70號)第七條第二款修改為: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八)《南京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171號)刪除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九)《南京市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72號)1、第...
(九)對《南京市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管理辦法》(第255號令)作出修改 1.將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是本市建築節能與牆體材料革新的行政主管部門,市建築材料市場管理中心(以下稱市牆革節能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工作。”。2.將第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三款:“為修繕古建築、近代...
第三十六條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下列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綜合協調地下管線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安全保護義務,督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消除工作;(二)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地下管線規劃、測繪管理,保證管位設定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併科學規劃地下管線布局;(三...
發展和改革、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商、財政、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梯安全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四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電梯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本條例規定,配合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相關職責...
第八條 電梯的採購應當按規定進行招投標。凡在本市銷售電梯的單位,必須到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任何單位不得銷售、購買無生產許可證的電梯。第九條 境外企業在本市銷售境外製造的電梯,必須明確在中國境內註冊的代理商,並由代理商承擔相應的質量和安全責任。第三章 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 第十條 電梯...
為使《條例(草案)》內容更加完善,市法制辦書面徵求了市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規劃、國土資源、財政、質量技術監督、地稅、環境保護、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和江寧、溧水等區縣人民政府的意見,並分別召開了由上述單位和部分節能材料生產企業、房地產企業及有關法律專家參加的立法論證會,同時在南京市政府法制網向社會...
第二章 裝飾裝修的一般規定 第三章 建築工程裝飾裝修管理 第四章 個人住宅裝飾裝修管理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保障裝飾裝修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
嚴禁在燃氣管道上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第三十條 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運輸實行準運證制度。從事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運輸的,應當向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申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準運證。裝運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車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規定的行車路線和時間行駛,中途不得隨意停放。第三十一條 凡在本市生產、儲存、...
(四)指導、監督、協調全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重要性 監理員本身是一份職責,是一份擔當。無論你待遇怎么,也不能因此而忽略質量管理工作。在崗一日,也要把好本職工作。得不到重視,已不重點,工程質量良好才是重點。工作任務 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明確規定:“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
擬訂城市容貌、城市照明和景觀亮化設施管理標準、規範和考核辦法;負責全區城市治理標準化建設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和綜合考評;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受理對區城市管理局綜合執法的舉報和投訴;負責城市道路、建築物外立面、戶外廣告、店招標牌、城市照明、公共設施容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市容環境綜合...
二、 建築業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第一部分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適用法律法規概述 第一章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 一、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 二、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 三、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第二章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責任體系 一、 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二、 設計單位安全責任 三、 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四、 ...
第一條 為深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建成區範圍內的城市更新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城市更新,是對存量用地、存量建築開展的最佳化空間形態、完善片區...
(2)以貫徹落實《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為核心,強化對各責任主體的監督、檢查和管理,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抓好對建築工程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3)抓好文明施工現場的管理,普及標化現場,爭創創市級、省級文明工地。(4)抓好各類安全人員、施工...